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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行政院會6日擬拍板囤房稅採全國歸戶 稅率將提高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中央社記者張璦、賴于榛台北5日電
3.完整新聞標題:
行政院會6日擬拍板囤房稅採全國歸戶 稅率將提高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張璦、賴于榛台北5日電)現行囤房稅為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採行,稅率介於
1.5%至3.6%,政院人士指出,行政院會明日將推出「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據了解
,房屋稅將改採「全國歸戶」,非自住稅率也會提高,以健全房市發展。
政院人士表示,政府一直以來皆持續推進健全房市措施,包含修正平均地權條例、推動房
地合一稅2.0等政策,加上明天即將推出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都是採取穩健,
循序漸進的方式遏止不動產投機炒作、健全房市發展。
至於相關細節,明天行政院會後對外說明。
現行房屋稅條例針對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及「非自住」,其中「自住」限3戶,稅
率1.2%,第4戶起視為「非自住」,稅率介於1.5%至3.6%,由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採用差別
稅率,俗稱囤房稅。
明天行政院擬宣布囤房稅將採「全國歸戶」,稅率部分也會調高。
舉例來說,一名民眾在台北市持有3戶、新竹市也有3間房,按現行規定,因為是採地方縣
市歸戶,所以皆適用自住稅率,未來若採全國歸戶後,在全國各縣市都有囤房者,將無所
遁形,觸及囤房稅最高稅率。
財政部、地方政府積極推動房屋稅負合理化,目前全台已有10個縣市採行囤房稅措施,新
北市、台東縣及澎湖縣正在推動。(編輯:潘羿菁)1120705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307050322.aspx
6.備註:
囤房稅小檔案
2014年房屋稅條例修法以前,不管自住及非自住房屋,適用稅率皆為1.2%,但為抑制炒房
歪風,修法後,「自住房屋」及「非自住房屋」採不同稅率課徵。
本人、配偶、直系親屬實際居住的自住房屋,稅率維持1.2%,但全國僅限3戶;3戶自住房
屋以外的非自住房屋稅率(也就是持有第4戶以上的房屋),稅率則提高至1.5~3.6%,由
地方政府依各自需求,訂定固定稅率或根據囤房數訂定差別稅率。
觀察目前各地方政府囤房稅的實施情形:共17個縣市對非自住房屋稅率都維持在最低稅率
1.5%,僅4縣市提高。
桃園市:非自住房屋固定稅率2.4%、台北市:持有第2戶非自住房屋稅率2.4%,第3戶以上
稅率3.6%、連江縣:持有第2戶非自住房屋稅率1.6%,第3戶以上2%、宜蘭縣:持有2戶以
下非自住房屋稅率1.5%,持有3至7戶稅率2%,持有8戶以上稅率採最高3.6%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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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的心聲,拒馬後面的少女都聽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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