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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UBEREATS外送員報警告我侵占放飲料的海綿
我是原PO,
12/4(五) 20:38左右去警局做完筆錄,並把該海綿杯架拿給警方
同時也得知了比較詳盡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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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時間線:
12/2 三 21:10 我拿飲料上樓
12/2 三 21:20 外送員等不到我,問大樓保全,保全態度消極,外送員就直接報警
12/3 四 16:00 「客服通知杯架遺失聯絡信」寄到我信箱
12/3 四 20:00 警察通知
12/3 四 20:30 我在UberEATS系統回報這個情況
12/3 四 20:54 我在PTT發文
12/3 四 21:38 我看到「客服通知杯架遺失聯絡信」
12/4 五 20:38 我去警局做完筆錄,並把該海綿杯架拿給警方
警察已經先跟外送員(報案人)做完筆錄了。
報案筆錄(在我陳述前)提到的情況是:
「外送員主動借予杯架(未明確告知要歸還)」但他「有說杯架是他的」
↑筆錄內就是這樣寫,這不是我自己陳述的。
我的陳述是「他主動把這一組給我,也沒有說要還」,
然後「我並沒有聽到他說這是他的」,我並不知道這是他的。
外送員在樓下等了10分鐘後,詢問大樓保全,
保全表示不知道是哪位住戶,「無能為力」(筆錄內兩次提到「無能為力」)
外送員此時決定報警叫警察來。
警察到現場後,有試圖跟保全溝通、調監視器,
保全仍然表示「我新來的」、「我只是代班」、
「我不知道哪個住戶」、「我沒有權限調監視器」
(警察私下表示他認為保全態度很不配合)
外送員就表示要提告侵占,警察說是外送員親自明確說要「告侵占」,
而他們因為台南女大生事件,現在非常忌諱被人說「吃案」,
所以既然對方說要告,就一定要受理
警察說外送員的想法是:
他查蝦皮看到這個杯架要70元,加上運費就超過100了,
他算起來覺得不合,決定提告。
所以,當晚在我家樓下,外送員就報警要告侵占了。
他拿到報案三聯單之後,
才用UberEATS客服系統寄了這封「遺落杯架在現場」信給我。
https://i.imgur.com/VnFghJV.jpg
所以,12/2(三)晚上他當場就報案、說要提告了,
他一明確表示要告侵占,這件事情就無法私了。
12/3(四)下午即使我有即時收到email,也沒用了。
整件事情,警察覺得我很衰。
然後,
我12/3(四)晚上8點得知此事後,就有用UberEATS系統評價+回報這個狀況,
但現在(12/5 六 00:50)UberEATS都毫無來信、毫無回應。
我往後應該不會再訂UberEATS了。
釐清一些事項:
1. 跟外送員完全不認識,拿飲料過程沒任何衝突
2. 外送員筆錄本來就寫著「外送員主動借予杯架(未明確告知要歸還)
括號內的字「未明確告知要歸還」都有包含在原始筆錄當中
3. 外送員如果在樓下不按「訂單已完成」,那就還可以直接跟我傳訊息。
但他沒這麼做。
4. 夜班保全不知道是哪個住戶訂飲料,可以使用廣播尋人,但他沒這麼做
5. 唯一爭議點是「外送員有說杯架是他的」、而我說「他沒說,至少我沒聽到他說」
我沒聽到他說「這是他的」,他主動這樣端過來,也沒有說要還。
頂多就是「他有說但我沒聽到」。情境是在大馬路邊下著雨,是有可能。
6. 外送員在樓下當場就報警說要告侵占了。
他一開始就沒有要透過UberEATS客服管道索取回來。
7. 我是用刷卡付費,不是給現金。沒有金錢糾紛。
8. 12/5 六 11:13再補充:
從討論中發現有部分人覺得
「我看到這塊海綿理應知道這不是包裝、也不是贈品」,所以懷疑我是故意的
我解釋一下我為什麼會拿回去:
有些UberEATS店家不用買袋子、本來就會附袋子,我沒有特別注意這件事情
有時候我會自己帶塑膠袋下去,但那天我沒特別注意,所以我空手下去
這種情況我一般會認定,我沒帶袋子、也沒附袋子,那就是讓我用手拿
如果外送員一杯杯遞給我讓我空手拿、或者要我上樓拿塑膠袋再下來,
我是都沒意見,
畢竟他如果說「先借杯架,等下上去再拿下來還」這樣我也是要跑兩趟
而我要我上樓拿塑膠袋再下來也是跑兩趟,我是寧可拿上去就不要再下來了
當天則是外送員主動說「沒有袋子」,然後他整組這樣拿出來給我
筆錄中他的陳述也是「主動借予」
我的確感到有點疑惑,想說哇所以這是要給我的嗎
但他就這樣讓我整組端走,所以我想說,那可能就是要給我的吧
至於是飲料店原本就附的、還是外送員要給我的,我其實完全沒有多想
我會覺得,喔就是因為沒有袋子所以多送的。
也許是外送員好心多送我這個 也有可能。
因為我並不會覺得這是什麼很昂貴很重要的東西,
跟紙漿或塑膠杯架比起來,它的確比較少見也比較厚實,
但在我看來它「就是個海綿」,它完全就是個拋棄式的東西,
完全可以當附屬/附贈/多送的東西。
這串討論對於海綿杯架的價值認定真的是差異很大
從筆錄上外送員跟警察的陳述是「主動借予杯架、並未明確表示歸還」
差異就在他&有些鄉民覺得「他是借的、而且我應該要知道他只是借我」
我則覺得這是要給我/送我/附屬的,
在「主動遞給我、並未明確表示歸還」的情況下,
我會覺得是送的,因為他沒有說「要還」,我也是第一次遇到人家主動遞給我
我自己主觀的陳述就是「我沒有要侵占」,
有些鄉民硬要懷疑我有,我也不知道還能說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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