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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年輕不買房淪「下流老人」 50歲就成
※ 引述《wasabi84 (學姊好香)》之銘言:
: 推文說的很好 建商的寫手又在販賣恐懼了
: 事實就是買房只是一個選擇 也不是你真的買下去 就什麼問題都解決了
: 動輒2、30年的貸款 中間只要工作遇到一點問題 普通人都要煩惱貸款到快自殺 就算從
: 25歲開始還 還到60歲勉強還完 請問除了一棟屋齡30年的房子(可能還不是透天的)你
: 還有什麼?生了病拿得出額外的前看病嗎?房子老了 一堆地方要修 拿的出錢嗎?還有
: 最關鍵的 真的以為自己的房子說賣就賣的掉嗎?多的是房子卡在那邊 想賣也賣不贏建
: 商 但又不願意賠本賣 只能進退兩難
有同感 高房價真的是萬惡之源
大大壓縮了周轉金、其它生活支出的空間
為什麼幾十萬的車繳的車稅,居然比千萬房屋的持有稅還要高
難道車子的價值比房屋高嗎?
為什麼車子落地就折價,中古車扣東扣西,遠遠比新車便宜
中古屋卻隨著通貨膨脹,即使屋齡越來越老,房價卻越來越高?
老屋一堆問題,管線老舊、公設不堪用、漏水、壁癌、結構老化、外牆剝落...
算上每年的維護費、管理費、稅金
老屋的殘餘價值,應該根據租賃的行情價格,回推合理的房價才對
不動產同時具有資本財和消費財的特性
但重點在:房屋不應該是資本財的特性,遠大於消費財的特性
因為當不動產的持有者,抱持著房屋在台灣這種特殊的大環境下 (政府不打房)
房屋長線看都是會一直上漲上去
就會形成資本財特性,遠大於消費財特性
可實際上房屋的殘餘價值(建物+土地)卻是逐年遞減
基本上除非當初興建的工法特別講究,建物只要超過50年
房屋的殘餘價值,就僅剩土地價值 (建物價值趨近於0)
但因為政府不打房,老屋因為地段、因為稀有性
建物的市售殘餘價值,遠遠超過實際的殘餘價值
資本財 >>>>>>> 消費財
但每年的持有成本(維護費隨著屋齡增加而變多)還是越來越高啊!
那屋主如果不想賠本,就只能將持有成本
轉嫁給下一手的買方
有沒有聽過賣房時,「屋主拿清」?
拿清 比 實拿 更狠
買方用成交價和原屋主買房子,但買方知道這個成交價是包含哪些項目嗎?
成交價包含了:
算法一、最常見的
成交價 = 屋主實拿 + 賣方仲介服務費
→ 你沒看錯,買方付的錢中,包含了原屋主要付給仲介的賣方服務費
賣方自行承擔"土地增值稅",和下方投資客級,那些每年必須支出的持有成本
算法二、稍微狠一點的
成交價 = 屋主實拿 + 賣方仲介服務費 + 土地增值稅
→ 買方幫賣方付 "賣方仲介服務費" + "土地增值稅"
賣方自行承擔下方投資客級,那些每年必須支出的持有成本
算法三、投資客級的
成交價 = 屋主拿清 + 賣方仲介服務費 + 當初買房時的買方仲介服務費 + 土地增值稅
+ 裝潢費 + 每年銀行房貸利息 + 每年房屋稅、地價稅 + 每年管理費
+ 每年維護費 + 每年水電瓦斯費 + 代書費 + 財產交易所得稅 + 銀行塗銷費
→ 真的!投資客會一條條計算清楚,把這些費用,通通轉嫁給下一手的屋主
買方付的錢,完完整整包含了投資客轉嫁的持有成本
因此才造成房價越來越高!
所以,高房價真的不應該存在
不動產因為同時具有資本財和消費財的特性
會因為地段、稀有性,而造成蛋黃區的房價高於其它區域
所以才會造成投資客,有上下其手操作房價的空間
但要說的是:
那些持有成本,本來就應該是房屋的持有者
因為持有房屋,而必須付出的合理持有成本
就跟人為了活下去,每天必須吃東西、喝水一樣
吃東西要買食物,要喝水要買開水壺用電或用瓦斯去燒水
買食物費用、煮開水費用攤平,都是人為了活下去,而付出合理的生存成本
買房者因為居住需求、營業需求
而去購買房屋,那這些購買房屋後,產生的持有成本
本來就應該是持有者,因為有"持有房產的需求",而理當付出的持有成本
既然 投資客 不可能消失
投資客會通通將持有成本,轉嫁給下一手的買方
(房價 = 建物殘餘價值 + 土地價格 + 轉嫁持有成本)
那政府就有"義務",將 "建物殘餘價值" 和 "土地價格"
壓低至人民合理應該負擔的起的等級!
而不該是人民窮極一生辛苦勞動工作,甚至要不吃不喝數十年,才能買房
那政府的義務要如何做到呢?
那就是"實價課稅",將漲價歸公
你房子買越貴,政府合理對房屋持有者,課徵越高的稅金
然後將課徵來的稅金,用在改善和維護公共設施上
但租賃的市場,會反應房屋的實際價值
投資報酬率 = 租金 / 房價
當政府對持有者,課徵實價高稅率
直接砍到投報率,甚至會讓投報率直接從正數變成負數
那為了讓投報率,重新回到正數
市場的平衡機制,就會讓房價下跌至合理的價格
結語:
打房是政府責無旁貸的義務
任何一個政黨,任何一個政治人物
都不該用"不動產,是經濟的火車頭",來推卸打房
而政治人物,是人民選舉出來的
如果人民都支持實價課稅打房,讓支持實價課稅打房的政治人物能選上
那政治人物又怎麼拒絕打房呢?
因為居住需求、營業需求
而去購買房產的民眾,不應該將這些本該就是持有者,理當付出的持有成本
不應該將持有成本,轉嫁給下一手的買方 (=灌到房價中)
這需要人民的覺醒
當大部分的人民,都認為房子不過是居住的工具
把房屋當成是消費財,認為持有房屋,付出持有成本是理所當然的
就不會想到要將持有成本,轉嫁給下一手買方
實價課稅(選出支持打房的政治人物) + 人民覺醒(不轉嫁持有成本)
台灣的房價才能下降至,能反應其實際價值,合理的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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