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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手夾傷送醫被諷 陳玉珍還原現場:這樣會死
陳玉珍的病情描述頂多只能算 "輕度呼吸窘迫" ,不過是第三級而已。
和我今年四月底摔車造成的左鎖骨折斷並伴隨肩關節移位是同等級。
為什麼我等了20分鐘才被診治?等了三小時才開刀?開完刀只能住普通病房?
https://slidesplayer.com/slide/11110200/
https://player.slidesplayer.com/59/11110200/slides/slide_1.jpg
根據研究顯示,急診就診病人約有50%以上是屬於非緊急病患,多以傷風感冒、喉嚨痛、
長期慢性病生命徵象正常沒有急性變化者居多。因此,為了避免耽誤真正緊急傷病患的救
治,世界各國均認同並建立檢傷分類制度。
台灣從民國99年起全面統一實施急診五級檢傷分類標準,將病情輕重程度分成五等級,再
依呼吸窘迫度、血氧濃度、意識程度、體溫、疼痛嚴重度、受傷機轉等六種條件判定其等
候時間。(詳圖表)
第一級
復甦急救
心跳停止、到院前死亡、意識狀態改變GCS(3-8) 、嚴重呼吸困難、車禍大出血
立即急救
第二級
危急
潛在性危急生命、肢體及器官功能狀況,需快速控制及處置(如車禍出血,但生命穩定)
10分鐘
第三級
緊急
輕度呼吸窘迫、困難、心跳過快、走動時會呼吸急促、月經來腹痛、咖啡色嘔吐物或黑便
、高血壓(收縮壓>200或舒張壓>110)無任何急性症狀
30分鐘
第四級
次緊急
泌尿道感染、急性咳嗽、反覆性眩暈、局部蜂窩組織炎、慣性便秘
60分鐘
第五級
非緊急
急性周邊輕度疼痛(<4) 、慢性咳嗽、換藥 、開立診斷書
1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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