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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北市府電腦「以租代買」5年多花9千多萬
http://www.spps.tp.edu.tw/rules/%E8%B3%87%E8%A8%8A%E4%B8%AD%E5%BF%83/%E8%B3%87%E8%A8%8A%E5%8D%94%E5%8A%A9%E6%95%99%E5%B8%AB%E5%B7%A5%E4%BD%9C%E6%AA%94/%E5%B9%B8%E8%93%89%E7%A7%BB%E4%BA%A4%E6%AA%94/%E6%95%99%E8%82%B2%E5%B1%80%E4%B9%9D%E5%8D%81%E4%B8%80%E5%B9%B4%E5%BA%A6%E7%B6%AD%E8%AD%B7%E7%AE%A1%E7%90%86%E5%A5%91%E7%B4%84%E6%9B%B8.doc
縮址 https://reurl.cc/VaQ895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1年度維護管理契約書
甲方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乙方 大亞電腦
第十一條 罰責:
一、甲方發現標的物故障時應立即上網或電話通知乙方進行檢修,乙方收悉通
知後於本契
約第四條規定之維護暨管理時間八小時內(扣除列假日)未將該標的物回復正常
運作,自
屆滿第八小時起,每逾乙日,甲方得停止支付本案月維護暨管理費用之千分之
三金額,並
得請求乙方給付本案月維護暨管理費用之千分之三違約金,違約金之計罰以不
超過本契約
當月之維護費為限,惟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致標的物無法即時回復正常運作者
,延誤之
時數應予扣除
********************************************************************
護航的不要再凹了 北市府民國91年就知道個人電腦可以簽維護保養合約
也知道可以要求八小時內修完了
請沒出過社會的不要用自己修電腦的經驗
或者一些不簽不保養合約公司經驗來護航了
真的社會上我還沒聽過有維護保養合約沒限制多久內要修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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