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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善意受讓之例外的問題

最新2023-10-13 00:26:00
留言32則留言,6人參與討論
推噓3 ( 4127 )
※ 引述《Leo0422 (里歐)》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是民法剛入門的新手,有問題請教 : 民法949條第一項:占有物如係盜贓、遺失物或其他非基於原占有人之意思而喪失其占有 : 者,原占有人自喪失占有之時起二年以內,得向善意受讓之現占有人請求回復其物。 : 「非基於原佔有人之意思而喪失佔有 」 : 的部分,應該如何理解呢? : 以下例子; : 1.甲有名畫一幅,乙未經甲同意私自出售於善意之丙。 : 2.甲有名畫一幅,約定借乙賞玩一週,而乙私自出售於善意之丙。 : 在以上的例子中,甲能否請求丙將名畫歸還? : 我的想法: : 1.在第一個例子中,乙是否為盜竊甲之物品? 如果成立,甲可以以民法949請求歸還。 : 題外話:由於我未讀到訴訟法部分,實務上是要刑事部分認定乙的行為後,才能發動對丙 : 的民法949盜贓部分歸還請求嗎? : 2.我看許多類似第二個例子的分析,都是說甲無權請求善意丙返還,我想請教的是能否適 : 用民法949 「非基於原佔有人…」呢? : 其實我並不是很清楚 「非基於原佔有人的…」的意思, 我網路上似乎也沒看到詳細的解 : 說,因此想請教大家,也希望大家能給我個例子,讓我比較好理解。 : 感謝大家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非因己意喪失占有」其實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就是「我沒同意,但是東西我已經沒辦法控 管了」。 這裡的占有人,解釋上應該包括「直接占有人」和「間接占有人」。 從體系上來看就是這條在占有章節,而且沒有刻意排除哪一種占有人。 從解釋方面來看,就是這兩種占有人對物都有控制力,不需要刻意區分。 我想你的有問題點應該是「善意取得制度感覺起來跟盜贓遺失物有衝突」。 原則上發生無權處分的時候,通常都會伴隨盜贓遺失物的情況,看起來善意取得制度好像被 架空了。 但其實這是兩回事,善意取得制度在決定善意人能不能取得所有權;盜贓遺失物是在決定遺 失人能不能拿回所有權。這是兩件不同的事,不能全部連在一起討論。 你提到的甲不能請求返還,應該是指不能根據767返還,因為善意人乙已經善意取得所有權 了,但是能不能根據盜贓遺失物返還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這裡延伸出來的爭議就是「原權利人有2年的時間可以請求回復,那這2年內善意人到底有沒 有取得所有權?」 如果延續上面的論述,那這2年間應該認為善意人有取得所有權才對,第一是保障交易安全 ,第二是避免權利懸而未決造成後面的法律關係越來越複雜。 要注意的是,「占有」和「所有」是兩回事。 如果案例是「甲借畫給乙,結果被丙偷走賣給善意的丁」這時候: 甲主張949當然就包括回復「所有」和「占有」(對乙的間接占有)。 乙主張949就只能回復對畫的「直接占有」。 現在大致上想到的就是這些了,如果有什麼寫錯或是觀念不對的地方,再麻煩各位先進指點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24.2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97083412.A.498.html

Re: 回文串

332
> Re: [請益] 善意受讓之例外的問題
Examination10/12 12:03

32 則留言

leptoneta, 1F
民949通說是形成權 最終還是靠767或962請求返還

leptoneta, 2F
善意受讓就是直接占有人違背間接占有人意思進行轉讓

leptoneta, 3F
若間接占有人總是能以949請求恢復 善意受讓就名存實亡

CCWck, 4F
喪失所有權 有債權 用767; 有所有權 喪失占有948 949

CCWck, 5F
949只能回復占有 沒有回復所有權

CCWck, 6F
盜贓物的情形 甲根本沒喪失所有權

CCWck, 7F
948 949只處理占有問題 善意受讓所有權問題是801

newfrank, 8F
CCwck是在說甚麼鬼?

newfrank, 9F
949如果只能回復占有,那用962就好了啊,幹嘛還要有2年

newfrank, 10F
除斥期間的用949?拜託看一下949第2項好不好!

newfrank, 11F
用949回復原本權利(不以所有人為限,承租人、借用人、動

newfrank, 12F
產質權人、其他有權占有人甚至是善意無權占有人都是請求

newfrank, 13F
主體)的原因是因為948是原始取得所有權,所以上述請求主

newfrank, 14F
體在依949請求善意受讓人回復前是喪失權利狀態的,只有

newfrank, 15F
當行使949後才會溯及回復原本權利狀態。

CCWck, 16F
你對 我搞錯了948 801善意受讓後才有949

Leo0422, 17F
感謝 原po解說

Leo0422, 18F
我的確是讀到949後,感覺此條文是架空大部分善意受讓的形

Leo0422, 19F
成可能,因為都可以拿949請求歸還。

museangel, 20F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864號判決:「民法第949條第1

museangel, 21F
項規定:『占有物如係盜贓、遺失物或其他非基於原占有

museangel, 22F
人之意思而喪失其占有者,原占有人自喪失占有之時起二

museangel, 23F
年以內,得向善意受讓之現占有人請求回復其物。』該條

museangel, 24F
項所規範之標的物,係以非因原占有人之意思而脫離其占

museangel, 25F
有之物為限,盜贓物或遺失物僅為例示,因詐欺或侵占不

museangel, 26F
法行為所取得物之移轉占有,仍係出於占有移轉人之意思

museangel, 27F
,自不包括在內。而間接占有之喪失,以直接占有之喪失

museangel, 28F
為斷,如係直接占有人將物移轉他人者,尚非該條項所稱

museangel, 29F
之標的物。」

ntnusleep, 30F
樓上能貼出這篇很棒

ntnusleep, 31F
leptoneta精確掌握問題的矛盾點

ntnusleep, 32F
原原PO Leo很會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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