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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Det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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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芝麻綠茶 羅馬帽子的秘密

最新2024-03-26 07:24:00
留言85則留言,7人參與討論
推噓11 ( 11074 )
贅述。 這就是對本書最精簡的心得 ,真的贅述過多。 別人的作品是精心安排橋段 適當篩選篇幅 給讀者公平的線索提示 最後變戲法地安排意外的兇手 這本則是嘮嘮叨叨地講述過多的細節 你常常可以看到昆恩探長安排警探ABCDEFG去做這個做那個 然後ABCDEFG再回來回報 "發現了OOO!" "什麼也沒發現" 或是不斷用形容詞 副詞描述各個角色的行為 但並不會為本書增色 就好像一般的飲料 是加珍珠 波霸 椰果 寒天 昆恩是幫你加一堆芝麻 半杯都是芝麻 導致這本我看得很快 因為一直很想跳過那些冗贅描述 翻著翻著就翻完了 案件發生在1923或1928年 9.24 星期一的晚上 (案件只說是192X年代 但清楚說明是9.24星期一 我查了192X年代只有這兩年符合) 但考慮到JJ馬克在卷首的陳述 (1929.3.1說去年冬天去歐洲 8月找到昆恩) 那案子就不是1928而是1923年9月24日 ===========以下有雷 一般情況下我會說未讀勿入 但這篇我歡迎未讀可入 讀完我的整理 你可以省下讀這本書的時間 不想要動腦筋看本書推理的人可以直接往下看 我會揭露手法跟真兇 ============= 1.本案 The Roman Hat Mystery 羅馬帽子的秘密 係講述在羅馬劇場中有人被毒殺 死者的大禮帽不見了 這頂帽子不見蹤影 也成為本書唯一的謎題 死者是一名勒索他人的惡棍律師 本案花費多數時間在描述摩根律師(死者勒索的對象 行兇動機明確) 以及不太正經的羅素夫人(死者的未婚妻 有濃濃共犯味) 但稍有經驗的推理讀者都知道這是太爛的紅緋魚 越是讓你看半天的嫌疑犯 當然越不可能是真兇 2.真正關鍵的重點:行兇的當下 主要角色的人在哪裡 相對位置 劇團演員是否有不在場證明 反而一點也不提 一點也不調查 這本格在哪?? 3.最後揭露的真凶 巴利先生 在本書中只是個影薄龍套 我打賭多數的讀者 看到真兇揭露時 比起"好意外!""好吃驚!" 更多想法是"他是誰?" 雖然大家都知道兇手多半會被作者隱匿的很好 但讓兇手整本書神隱起來 沒幾句話 沒什麼動作 最後說他真兇 我也覺得不是很公平 4.好回到帽子 作者企圖讓讀者相信 關鍵帽子在星期一晚上 兇案發生的夜晚就不見了 兇手拿走了 但是哪裡都找不著 離開劇院的人 每個都搜過了 還是找不到 是這樣嗎? 先幫klarc大大解釋疑惑 https://www.ptt.cc/bbs/Detective/M.1164698864.A.452.html 推 klarc:請問是哪一頁描述說兇手穿著戲服離開劇院呢? 我找不到@@" 01/31 06:25 您疑惑了17年吧? 在第81頁描述 "她(法蘭絲)正抬頭看著一位穿著晚禮服的英俊年輕人 他手裡拿著帽子 正彎著腰低聲和她說話" 這位英俊年輕人就是兇手巴利啦 有明確說他穿著晚禮服 手裡有帽子沒錯 但問題是 我仔細讀了這一章 昆恩探長盤查流氓帕森:有索取帽子研究檢查 昆恩探長盤查摩根:有索取帽子反覆研究帽子 有看到名字縮寫B.M. 昆恩探長盤查巴利: "昆恩探長站在一邊好讓他們通過" .......搞啥呢??? 壓根兒沒盤問啊 就因為人家的妹仔被你盤問到癱軟 你就放人家走 這是你失職吧 至於關鍵的兇手行兇手法: 在自己戲演一演 中間沒戲分的時候 下來舞台 溜到外面 演員改扮成觀眾 以觀眾的身分在第二幕入場 跑到死者旁邊跟他聊天哈啦 趁機下毒 (本案為毒殺 凶器是聽起來很炫砲的"四乙基鉛") 我們關鍵關鍵的證人 也就是正門的把守者 門房先生 在他的關鍵證詞上說 "還有別人(在第二幕從正門進來)嗎?" "我不記得了,長官" 你老兄是關鍵中的關鍵證人 兇手從你面前出示門票進場 還是在人數較少的第二幕入場 然後在關鍵證詞上用"我不記得了" 敷衍讀者.......... 這真的不是很公平 我不是說謊 我只是不記得有人進來 5.兇手的動機是被勒索沒錯 被勒索的原因是"有黑人血統 出生在南方的一個貧苦家庭裡" 要是被知道是混血 有黑人血液 他跟富貴千金的婚姻就要吹了 後面檢察官還議論紛紛"他看來就像你我一樣的白" 好喔不愧是1929年出版的書籍 這個根深柢固的種族歧視 放到現代真的不容易了解 就跟本陣的動機一樣具有時代性 6.總之能理解為什麼說昆恩的作品難以出圈了 費了這麼多時間 只有邏輯與解謎本身 這種小說根本不會想看第二次 並且很可能2個月後就忘光詭計跟真兇 文筆可以說很慘烈.....希望之後會更好 7.對了 如果把時間序列遮掉 這本跟體育館之謎確實非常相似 難怪會說青崎有吾像昆恩 同樣都是在一個封閉場館 針對一個物品的推理 (傘跟帽子) 但人家好歹都有列出來相關人物的行動啊 比你公平啊昆恩 ----------- 8.補述 自行復盤這個案件: 由賣橘子水的男孩證詞 可知第二幕開始以後 死者還活著並且禮帽還在死者的膝蓋上 男孩甚至清楚陳述到了是21:25分還活著 而21:55(第二幕結束前10分鐘)死者被發現死了 可推知兇手是這時候在劇院裡的人 對本書的疏漏質疑:怎麼不去調查21:25~21:55所有人的不在場證明呢? 而本作最重要的禮帽推理: a.帽子本應出現在死者的身邊 但沒有 b.帽子沒有被留在劇院 結論c.帽子被某人(極可能是兇手的人)帶走了 結論d.某人是能夠將男用大禮帽帶出劇院而不被懷疑的人 結論e.兇手是男人 到這裡名單剩下劇院經理潘澤 公關尼爾森 賣橘子水男孩林奇 領位員蔡司(他誰) 男主角皮爾 男演員巴利 男演員霍頓 設計師布倫 證人帕塞 惡棍強尼 律師摩根 其中昆恩探長盤查過強尼跟摩根的帽子(p.86 p.96) 林奇的帽子則是類似餐廳侍者的帽子(p.55) 男主角皮爾則是有不在場證明(整場戲我都在台上)(p.66) 昆恩探長自己量了潘澤的頭圍不合(p.98) 哈里尼爾森本身是"一個戴著亞麻帽子的高大男人"(p.30) 蔡司有出現過嗎? 如何排除霍頓跟布倫? 對本書的疏漏質疑:怎麼知道兇手必定戴得下原本屬於被害人的帽子呢? 兇手進入戲院時又是戴什麼帽子呢? p.27竟然出現"頭戴高頂禮帽 身穿皮大衣的觀眾" 靠! 那根本就跟本書的dress code對不起來啊 -- 豆瓣某篇書評質疑昆恩只是在弱化 邊緣化兇手的身分 "謎底真兇是一個看似無關緊要的小人物或者邊緣化的人 然後人為製造了一個 謎面上看不出來的動機或者很無聊的動機" 說得真好 引述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16.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etective/M.1711276520.A.EA5.html

85 則留言

SinShih, 1F
昆恩的出道作排不進前十 這在名作家中似乎比較罕見(?)

SinShih, 2F
許多名作家的出道作即使不是太優也會有個特殊的歷史定位

SinShih, 3F
但是昆恩這本羅馬帽子在他的作品中幾乎是可以跳過的等級

kevinapo, 4F
真的慘

kevinapo, 5F
另外一提 書中角色對小家僕朱南的態度也很難讓人喜歡

kevinapo, 6F
一下子說人家像猴子 一下子說要丟去泡河水
※ 編輯: kevinapo (150.116.216.87 臺灣), 03/24/2024 23:59:38

cherisheng, 7F
昆恩迷來平反一下 這本書是有不少缺點沒錯

cherisheng, 8F
現在很多作品 著重在翻轉+意外兇手等等 我覺得這跟本

cherisheng, 9F
格性毫無關聯 最重要的是合理性跟唯一性

kevinapo, 10F
寫作上 問題是在於瑣碎的描述過多 浪費篇幅在錯誤的偵查

kevinapo, 11F
方向上(摩根&死者的女人) 拉哩拉雜講一堆 該幹的不幹

kevinapo, 12F
而合理性上 我厭惡的是 這根本就警方的鍋

kevinapo, 13F
犯人帶著證物走出了劇院 而劇情描述上甚至沒有盤查他

cherisheng, 14F
像內容提到其一的不在場證明 即使多補了大家都在看戲

cherisheng, 15F
沒辦法確定每個人位置 在主走邏輯的作品中 寫了也只是

cherisheng, 16F
毫無意義的敘述而已 充其量就是對話安排不夠細膩而已

kevinapo, 17F
我認為純本格推理的重心就是公平的解謎

kevinapo, 18F
但不在場證明這個證據只有解答篇才補述

kevinapo, 19F
P.109 "維利也搜查了從這個辦公室出去的那五個人"

kevinapo, 20F
(法蘭絲 奧蘭治 愛麗絲 巴利 摩根)

kevinapo, 21F
仍然是警察疏失放走了關鍵證物

kevinapo, 22F
P.117 "收票的人和外面的門房也非常確定地證實在第二

kevinapo, 23F
幕期間 除了那個賣飲料的男孩之外 沒有任何人出去過"
※ 編輯: kevinapo (150.116.216.87 臺灣), 03/25/2024 01:01:32

cherisheng, 24F
因為大家在意的點不同 我較偏重的是線索合理性 不過可

cherisheng, 25F
以看出很多人一併注重的是劇情合理性 舉例來說:為什

cherisheng, 26F
麼無頭屍分辨不出是誰的/為什麼連續殺人了大家還要分

cherisheng, 27F
開行動/為什麼兇手可以輕易拿到毒藥 這種有可能是100

cherisheng, 28F
個人可以提出100個地方的缺陷

kevinapo, 29F
就是看你要在乎到多麼細節啦

kevinapo, 30F
我是覺得這畢竟是昆恩 換成另一位作家我不會想這麼多

cherisheng, 31F
終歸我自己劇情上可以有容錯性 線索不能 討論一下only

cherisheng, 32F
睡了 晚安~

kevinapo, 33F
晚安cherish

kevinapo, 34F
摘錄幾則犀利的評論:

kevinapo, 35F
「與福爾摩斯、克里斯蒂的差異在於:百年後,艾勒里昆

kevinapo, 36F
恩已無用武之地」

kevinapo, 37F
「我們並沒有(粗黑體字)跟昆恩父子知道同樣多的東西

kevinapo, 38F

kevinapo, 39F
「他們一直告訴我們:他們找不到帽子、他們找不到帽子

kevinapo, 74F
以上都在複習清單

kitedolphin, 75F
所以我已經看完昆恩最精彩的2作了嗎~

kevinapo, 76F
聽說希臘棺材也推

kevinapo, 77F
奇怪的是桶泥怎麼沒有發過昆恩心得呢

tontontonni, 78F
因為我忘記本作兇手了所以怕爆雷,我是覺得,作為出

tontontonni, 79F
道作,昆恩選擇人數眾多的舞台題材是蠻有野心的,

tontontonni, 80F
通常舞台型謀殺分為台上舞台和台下觀眾席。台上的話

tontontonni, 81F
,就是眾目睽睽的不可能犯罪。台下的話,其實觀眾人

tontontonni, 82F
數過多,誰都有可能偷襲,我覺得是相對不好寫的。

tontontonni, 83F
如果是我寫的話,我會覺得台下類型很麻煩,尤其是如

tontontonni, 84F
何從幾百人的觀眾排除那麼多人不可能當場犯案

kevinapo, 85F
本作是說被害人的座位跟大家都有空位間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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