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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板規相關說明
原本要沿用前板主的舊板規直接置底就好,
不過有些用詞過時跟還有部分應該要修正的地方,
所以我直接複製貼上後修正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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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1
劣退修正為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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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2
依據 #1Qv_9Zkg (CntrbndList) 本站禁止交易的非法品項
動物用藥、動物專用、獸用之診斷治療器材 皆不可以本板發表,
交易、贈送、以物換物、徵求等形式皆不得發表。
依照 #1QORP57l (CntrbndList) 之規範,
最少要給予一年水桶及退文,故新增 禁止條文第(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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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掀濤瀾天下驚,撫箏百載,清絕吾命。
挑絃一曲誰來聽,昂首萬里,江山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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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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