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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微罪擬不檢舉 交長認2項不應排除
原文連結: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3NRKKMZ?utm_source=lineshare
原文內容:
[NOWnews今日新聞] 日前交通部研議,交通違規罰款1200元以下將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
檢舉,引發議論。今(18)日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有10個項目排除民眾檢舉,但民眾仍
可報案交由警察處理,他也認同,占用身障車位、騎機車不戴安全帽,應不要排除民眾檢
舉。
交通部研擬修正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項目包括: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
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
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在橋
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在
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
排臨時停車、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
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停車、在機場、車站
、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於身
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等10項。
王國材今表示,這10項排除民眾檢舉,是環境整頓前的權宜措施,但民眾仍可打110或用
110 APP報案,警察到現場處理,本月初公聽會中,大家認為佔用身障者車位、騎乘機車
不戴安全帽不應排除,他也認同,就交由立委和立院討論。
王國材也說,去年道交條例修正加嚴,今年稍微權宜減少檢舉項目,交由民眾討論達成共
識。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打不贏就加入,政府都不在乎了我們在乎什麼?
未來大家一起把馬路變成停車場
職業駕駛愛抗議就都不要開車
看誰先受不了對吧?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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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 微罪擬不檢舉 交長認2項不應排除
car04/18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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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微罪擬不檢舉 交長認2項不應排除
car04/18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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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微罪擬不檢舉 交長認2項不應排除
car04/18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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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微罪擬不檢舉 交長認2項不應排除
car04/18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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