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看板car
標題

[新聞] 大法庭今裁定:雷射測速儀在規定範圍外 取締超速仍有效

時間
最新2023-05-29 23:34:00
留言210則留言,86人參與討論
推噓42 ( 6321126 )
大法庭今裁定:雷射測速儀在規定範圍外 取締超速仍有效 2023-05-24 18:12 中央社/ 台北24日電 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今天裁定,以非固定式科學儀器(雷射測速儀)對汽車通過警告標誌 後100公尺至300公尺距離範圍內的超速行為,不因儀器未位於距離範圍內而不予裁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第3項規定,對於違反速限行為之取締執法路段,在一般 道路應於100公尺至300公尺前,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300公尺至1000公尺前,設置 測速取締標誌。 許姓男子於民國109年6月23日駕車行經速限60公里的台1線南下88.2公里處,被新竹市警 方以雷射測速儀測得行車速度每小時98公里,超過最高速限38公里,逕行舉發,台中市交 通事件裁決處裁罰許男新台幣1800元。 許男認為,警方測速儀的位置距離取締警告標誌超過300公尺,不符道交條例規定,提起 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道交條例規定的是「警告標誌位置」與「違規行為發 生地」的距離,許男違規地點距警告標誌203公尺,裁罰有理,判決駁回許男之訴。 許男不服,提起上訴。由於其他高等行政法院也有相關案件,見解不同,移請大法庭裁判 。 大法庭指出,執法人員採用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締汽車駕駛人超速行為,應以能攝取清晰 正確的影像及行車速度數據為主要考量,自應容許執法者因應儀器操作條件及當時的天候 、地理等外在影響因素,機動調整到適當距離及位置,取得可資證明的證據資料,沒有限 制應位於道交條例規定距離範圍內操作的必要。 大法庭認為,執法機關對於一般道路汽車駕駛人通過警告標誌後100公尺至300公尺距離範 圍的違反速限行為,以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並不因儀器沒有距警告標誌 100公尺至300公尺範圍內,致使舉發程序違反道交條例規定,而不得予以裁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18795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以後看到照相標誌再來踩煞車都來不及囉,這個解釋出來我看各單位要來採購大砲了,反 正警察就算躲在兩公里三公里外都合法,大砲要照到那麼遠根本不是難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66.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5007315.A.081.html

210 則留言

QuentinHu, 1F
2-300公尺給你放大成2-3公里,你好屌

syldsk, 2F
那這條例訂爽的?

HBO10383, 3F
改成全段區間測速比較簡單,反正我也沒在超速

ikariamman, 4F
看到標誌後過100公尺開始照到300尺 都合法

tonyxfg, 5F
很奇怪的是,明明路上有提醒速限,為什麼非要有那

tonyxfg, 6F
個測速警告標誌才能拍照開罰呢?應該全路段損失可

tonyxfg, 7F
拍照才對啊,不然豈不是在說速限只在該測速警告標誌

tonyxfg, 8F
附近有效,其他時候不必遵守?

tonyxfg, 9F
損失>都

sunnyhung, 10F
被許男害死了

tabrisPTT, 11F

corner0111, 12F
超速38公里當然來不及減速

johnny30489, 13F
支持全台灣路段測速 及區間測速 改善交通惡劣環境

johnny30489, 14F
高速公路一堆垃圾超速鑽車仔

Redchain, 15F
其實本來100-300公尺警告才是奇怪吧,那些慣犯都一

Redchain, 16F
路飆到相機前才減速,所以其他地方被飆速撞死的算你

Redchain, 17F
倒霉,因為要保護飆速份子躲照相的權利

KMTGG, 18F
[新聞] 大法庭今裁定:雷射測速儀在規定範圍外

KMTGG, 19F
這種速限真的超棒的

Redchain, 20F
以前還看過一個屏東在清晨平面道路超速40公里以上判

Redchain, 21F
免罰案例,因為他辯稱沒看到警告牌,媽的清晨光線不

Redchain, 22F
足還飆到90以上是看得到喔,智障法官

metroid0104, 23F
不要飆不就沒事了,超過速限30幾公里還有臉出來哭喔

alwang, 24F
大法庭的解釋是以後所有案例都要參考?

KMTGG, 25F
事發路段 郊區速限60

KMTGG, 26F
[新聞] 大法庭今裁定:雷射測速儀在規定範圍外

KMTGG, 27F
一樣郊區 英國速限96公里

KMTGG, 28F
[新聞] 大法庭今裁定:雷射測速儀在規定範圍外

KMTGG, 29F
市區限速50以下甚至30都很合理 但台灣一堆郊區限那

KMTGG, 30F
個鳥速限 又很愛在分隔島亂開一堆缺口 北七

AHsuanHsuan, 31F
環境差很多

KMTGG, 32F
要限個50、60也可以啊 但路又要做那麼寬到底要幹嘛

KMTGG, 33F
?還有人講台灣地狹人稠?我看是浪費空間吧,拿來

KMTGG, 34F
把人行道拓寬還比較好

BBBen, 35F
清一清龜車好嗎

MUMUKON, 36F
法規是卡違規發生的位置不是執法者取締的位置 沒啥

MUMUKON, 37F
毛病好嗎

KMTGG, 38F
呆丸就是一堆看起來可以開到200的路 比飛機跑道還寬

KMTGG, 39F
然後再來限速40、50 白痴

lancelot123, 200F
看錯了,沒事,抱歉

Lowpapa, 201F
全台大龜車時代來臨

macbook13, 202F
沒毛病吧

ultratimes, 203F
其實也不可能太遠,舉發設備有他的有效距離

ultratimes, 204F
不是大砲拍的到 測速器就可以用好嗎

B9907143, 205F
不看路的限速40或100一樣會撞。

B9907143, 206F
限速只是讓會看路的賠罪而已,並不會因為降限速他

B9907143, 207F
們就會看路

IAMAZI, 208F
感覺etc抓測速可能…

sazabijiang, 209F
難道你都是看到違規取締警告牌之後才不超速違規?

jackkyonew, 210F
台灣這種低能限速還有人能護航真是奇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