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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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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女友無法接受南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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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1-07-24 01:05:00
留言11則留言,7人參與討論
推噓4 ( 407 )
這種標題好論戰喔 這個就婚後要遷就誰, 想搬到哪住的問題, 現在兩性平等,只要有這類的問題 一律建議分手。 跨縣市的愛情(婚姻) 勢必得有一方得搬到一方住 這種不是就版上經典的戰文嗎? "我為什麼要跟你去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生活?" 如果每個人都這麼想 那大概有一堆人的婚都不用結了 想辦法溝通看看吧 這種南北的原生家庭 勢必有一方是兼顧不到的 兩邊都要兼顧唯一選擇就是分手 站在你的立場,沒錯!!就是只能自私的要求她嫁給你到南部生活 警察這種生活,想調職回南部非常困難 領同樣的錢,當然是回南部比較好 (但是勤務也未必輕鬆啦.因為上班的人少) 不然大家何必搶積分 有這樣的積分跟機會回家鄉縣市服務 真的別錯過了 站在你的角度想是沒錯的 你的工作回南部有一樣的薪水 你也答應她.到南部薪水低一點也沒差 甚至讓你養都可以(如果家裡有支援房子) 我的建議是 調職回南部<<很重要~一定要 想辦法跟她溝通 無解就分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242.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27030514.A.F78.html

11 則留言

ericcyc0194, 1F
重點是有一方一開始就沒講 等要結婚才講也太遲了

escobar006, 2F
台南吞下去吧,嘻嘻

Cauchy2008, 3F
婚前兩個人都在台北活得好好的,憑什麼婚後就要回男

Cauchy2008, 4F
方家鄉靠他爸媽?

Cauchy2008, 5F
他自己單身時都不願意調回家鄉,結婚就願意調是什麼

Cauchy2008, 6F
邏輯

snow0112, 7F
有人要委屈的話,結個屁啊

yaokut, 8F
無論婚前,還是婚後都是找平衡,而不是誰要遷就誰

iifz32, 9F
推yao,一堆人都覺得為啥要委屈,很偏激哈哈

ShiningRuby, 10F
兩人搬到第三地也是折衷辦法啊,為何一定要去其中一人

ShiningRuby, 11F
的家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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