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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誠信何價?-談林子偉和王柏融交易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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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08-11 18:22:00
留言110則留言,58人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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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何價?-談林子偉和王柏融交易案可能引發的意外風險 2023年8月10日 週四 下午4:26 文/大艦巨砲主義萬歲! 中華職棒,震撼彈。 林子偉換王柏融,而且還可能再多帶更多包裹,我想大家應該都很想知道「還有誰」,而 且 球迷應該也想看這些討論,不過在這裡,我想提出另一個切入的層面,就是大家可能不太 喜 歡的法律野球。 先說在前面,不管這個交易最後是否能成功,我認為在報紙報導為真的前提下,會長應該 要 出面喊停。 https://i.imgur.com/R4BAa93.jpg
[新聞] 誠信何價?-談林子偉和王柏融交易案可
至於為什麼呢,理由很簡單,在中華職棒規章的交易規則裡,並沒有談到如何交易「還沒 加 入,但是確定必須加入」的球員,因此才會切成兩筆交易。 有一位先進大德對這筆傳聞中的交易做出非常準確的評價,就是:「規章沒寫可以,知道 沒 寫可以而故意拆成兩筆規避,這是擺明了違規,跟期約賄選的意思一樣,一個正常的聯盟 是 不會准的。」 中華職棒該不該是個正常的聯盟,這可是個好問題。 可能會有人說,交易有什麼不好,不是平常都嫌沒有交易,現在交易來了不是嗎? 誠然,有交易是好事,可是還是希望在規則內交易,而不是憑默契、憑私約規避應該負擔 的 權利和義務,同時也可能衍生有害球員權益的狀況下進行交易。 至於該怎麼說呢,先從交易最理想的狀況談起吧。 https://i.imgur.com/nlVsroE.jpg
[新聞] 誠信何價?-談林子偉和王柏融交易案可
交易是好事,但是要正規的交易才是好事 首先要先說明,根據中職規章,王柏融回歸中職就是樂天所屬球 員 ,這是板上釘釘的事情,所以不存在「出售議約權」,因為他的契約權是由承接Lamigo的 樂 天所有,說「議約權」應該是方便解釋王柏融現在的狀況。 如前所述,中華職棒並不允許交易「確定會加入,但是還沒加入」的球員,林子偉勢必要 和 臺鋼先談合約,成為簽約之後成為臺鋼球員,然後再和樂天交易,接著王柏融回歸中職, 依 據旅外球員辦法規定,他仍然是樂天所屬球員,臺鋼可能會支付一筆現金,用現金得到王 柏 融。 最理想的狀況是:實際上林子偉和王柏融分別直接和樂天以及臺鋼談合約,雙方最後走個 過 場,交易圓滿結束,大家各取所需,球迷戰成一團,討論誰賺到誰大虧。 那不理想的狀況呢? 問題就來了。 首先,林子偉和臺鋼談合約,確定加盟臺鋼進入中職,接著發動交易,一切都很順利,問 題 是如果樂天這時候提出的合約和當初談的不一樣呢? 比如說,原本答應月薪百萬,還有激勵獎金若干,也說好「會承接臺鋼的合約」,結果交 易 發動以後直接翻臉,月薪先減30%,獎金也縮水,那,林子偉能怎麼辦? 答案是「不能怎麼辦」,對,這就是中職的現況,他頂多說「七十萬有七十萬的打法」然 後 消極打球,不然就是直接任意引退,而且任意引退還得要球團同意。 之後頂多去走仲裁把想要的薪水要回來,不過仲裁路漫漫,大家等著看。再不然就真的打 法 律野球,提出當初樂天有答應的證據,告上法院去要薪水,不過告完東家的球員以後在球 隊 裡該如何自處,這就真的是個好問題了。 假設到這邊都很順利,樂天沒有吃書,臺鋼拿到想要的球員,也和王柏融談好條件,甚至 跟 日本火腿談妥,讓王柏融今年回歸中職,年底以擴充選秀選走的形式交易,或是稍微等一 下 ,明年再來,改以交易形式處理。 這時候問題又來了。 假如樂天反悔,怎麼辦? 王柏融提早回來,結果樂天一試成主顧,沒放到18人名單外,臺鋼選不到。又或是王柏融 真 的明年才回來,樂天想一想還是決定把人留下,撕毀跟臺鋼的約定,這時候臺鋼該怎麼辦 ? 答案是:臺鋼必須經由法律途徑,要求樂天履行之前的約定,假如臺鋼凶猛一點,可能會 請 求法院做一些動作,比如「在合約解決以前,王柏融和林子偉都不能上場打球」,這個是 可 以做到的。 不管是「林子偉簽約以後再交易,結果權益受損」,還是「樂天突然吃書,拒絕讓出王柏 融 」,最終的結果都是球員的權益會受到衝擊,這就是憑默契靠私約做成交易的風險,而且 風 險竟然是球員必須承擔,這不是很奇怪嗎? 講到這裡要先強調,交易成立的話,樂天吃書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因為以後大家還是要 見 面,這種事情搞出一次可能就會讓球隊陷入無法再進行任何交易的窘境。 不過仔細想想,中華職棒的交易一向都非常不活躍,真的要說有損失什麼倒也未必。認真 說 就是在一個交易並不活絡的聯盟失去交易可能,對球隊真的算損失嗎? 我們很願意相信人性,但是也知道人性經不起考驗,凡事都要有規則,有規則,才有公平 可 言。 誠信、公平、合法是任何職業體育聯盟應該秉持的原則,而這次交易的可能產生的爭議, 正 是由於其中的不確定性和遊走灰色地帶的手法所引起的。球迷對於聯盟的期望不僅僅是球 場 上的精彩比賽,更是希望見證一個公平競爭、法制健全的比賽環境。 更重要的是:看來看去,最後可能承擔最大損失的是球員,覺得「應該要存在這種交易形 式 」,那就應該要修改規定讓他可以交易。私下要約規避規章,如果允許這種事情發生,規 章 就形同虛設,等於是中華職棒打了三十幾年,最後還是走回聯盟草創,人治聯盟的路子, 這 怎麼說都不是好事。 我很願意相信會長堅持改革,既然是這樣,不管交易是否成立,都應該明確表態「不允許 這 種交易方式」,以維護過去改革的成果和堅定未來改革的道路。 如果存在最糟糕的可能性是:球員工會出來嚴厲譴責,但是除了嚴厲譴責以外其他協助都 難 以奏效,球員權益受到影響,聯盟形象大打折扣,那麼就應該在發生以前予以斷絕,這才 是 一個健全的聯盟應走的正道,而不是去問「誠信何價」,這個價格可能很高,高到大家都 不 願意付。 https://reurl.cc/94mAkv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42.1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91680098.A.5A1.html

110 則留言

cena0605, 1F
你第一次認識人治聯盟嗎
※ 編輯: a93103921 (39.14.42.190 臺灣), 08/10/2023 23:09:51

arthurhsu123, 2F
領隊會議聯盟大家都見得到面 比跟鄰居喬事情還好喬

Waitaha, 3F
外人在喊燒?

sony0223098, 4F
在那叫什麼 這裡是中職
※ 編輯: a93103921 (39.14.42.190 臺灣), 08/10/2023 23:11:41

ji31g42go61, 5F
對於桃猿球團,信誠無價(之寶)(咦?)。

waijr, 6F
中華職棒是人治聯盟 只要領會會議默契就算通過規章不重要

Hsu1025, 7F
也不能出來講不允許阿 人家就沒違規阿 你自己要補規則

i4303348, 8F
主委談薪那段根本就硬湊的,沒交易還不是可能發生

BJshow, 9F
領隊會議會討論這個吧 這次就被鑽個洞了 中職就是人治聯

BJshow, 10F

vvw5555, 11F
為了證實樂天的誠信,明天再補上阿誠當同捆包

Puye, 12F
領隊會議 喬一下就OK啦

VIC0418, 13F
有點鑽規則露洞也不能怎麼樣吧,聯盟先自己補起來吧

sandiegopadr, 14F
外面顧慮到這個正常 合作伙伴毀掉還有很多 但這裡是

sandiegopadr, 15F
中職 合作伙伴只能是另外五隊 無法說丟就丟 沒啥好

sandiegopadr, 16F
擔心的

cena0605, 17F
BJ 說不定這就已經是領隊會議討論過的呢

arm370x, 18F
這篇寫的好好笑喔台灣是什麼成熟的法制國家嗎 台灣不是

arm370x, 19F
違法就修法就好了嘛 一切合法!

fuyu1112, 20F
都問過聯盟了 而且用字都用的很固定 明顯就是合法的 你

fuyu1112, 21F
現在才要阻止才是莫名其妙

jimgene, 22F
除非王柏融不回中職,哪來的誠信問題

VIC0418, 23F
阻止也要理由啊?現在聯盟也沒理由

sorrycar, 24F
這菜逼八吧 中職本來就各領隊>>>>聯盟

sorrycar, 25F
其他領隊都沒講話了 就是小事

sandiegopadr, 26F
然後我以為現代法治觀念應該是沒說不行=可以 交易又

sandiegopadr, 27F
不需要特許什麼叫沒寫可以=不行?

ui, 28F
我也認為領隊會議應該針對這類case進行討論,下不為例

TenRings, 29F
今天這交易的確沒違規啊,鑽漏洞而已

aalittle, 30F
主委的部分倒是還好,中職以前早就有選秀簽不下來的先簽

aalittle, 31F
後換的情況

herbertlin, 32F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finalstar, 33F
最大變數是火腿續簽,樂天應不會反悔,否則就真血流成河

jbmn, 34F
笑死。硬要寫耶

goldseed, 35F
內文的理由跟要表達的完全不搭XD

BJshow, 36F
規章沒寫到下次補起來就好 畢竟中職才3X年 近期才公布全

BJshow, 37F
部規章

sandiegopadr, 38F
大艦奇葩也不是第一次了 他護航龍瓜那些才叫神奇

sinepitt, 39F
這篇作者是不是有被害妄想症

eedy8888, 99F
只想移民日本而已

lovemanado, 100F
有道理,但走私可以變成超買的國家…還是算了吧

dummy5566, 101F
這篇就是不相信人性,認為資方很可能違約詐害球員

ymwen, 102F
會長用什麼立場喊停?

dragle, 103F
沒規定可以,也沒規定不行,何來違規?違哪一條規?

hsangel, 104F
發生了再來修正,很正常

davidrick, 105F
會長憑什麼規定阻止合規的行為?這種思想更人治吧?

FayeFaye1, 106F
雙方合意完成民事契約,是怎樣不行

bart102617, 107F
補腦文章也可以當專欄

mmggball, 108F
沒違規 也沒轉讓一說 現在狀況就是樂天不簽 大家都

mmggball, 109F
有機會

Romulus, 110F
啊人家都照規章來 你覺得不好就會長說停就停不就皇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