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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寶寶] 婆婆說:不生就給我滾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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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07-16 23:30:00
留言73則留言,41人參與討論
推噓35 ( 35038 )
當然我建議原po好好看醫生,這不是你的錯,但也不是二寶的錯,好好去找尋好起來的方 式,遠離讓你生病的源頭,那個家或婆婆,但讓你生病的不是二寶,他是你的孩子也是無 辜的 但其實看到這件事我真的覺得很荒謬... 可能我孤陋寡聞吧,我一直以為這是可以自己決定要生或不生的,也就是女性身體自主權 ,但去查了資料才發現這件事之前有被提出來討論,可是一直都沒有修法 《優生保健法》第9條第2項規定,已婚懷孕婦女有配偶者,依同條第1項第6款「因懷孕或 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配偶同意。 當然我覺得與另一半的討論是很重要的 身心狀況孕婦本人肯定是最了解自己的,狀態都這麼差的情況,孕婦本身的意願卻不被尊 重,這件事真的好可怕..我真的沒有想過這件事情會活生生地發生在這個時代,好心疼原 po,這不是妳或你的小孩該承受的事情,面對這個壓力和不被尊重的意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98.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689101451.A.360.html

73 則留言

ru88atgs, 1F
推支持修法

Reddin, 2F
真的好可怕 拿掉還得先生同意,有點能理解這樣規定

Reddin, 3F
是保障先生也是胎兒的監護者?所以有權?

windcity, 4F
支持修法,還沒出生哪有什麼監護權。女性自己的身

windcity, 5F
體無法做主實在很荒謬

jilllue0907, 6F
支持修法,這條文根本父權和夫權的遺緒@@ 看條文內

jilllue0907, 7F
容就很矛盾了吧~都因懷孕影響心理健康了,要終止竟

jilllue0907, 8F
然還要他人同意?!

serflygod, 9F
之前說要修法一堆人熱烈討論然後就沒然後了

chocopoodle, 10F
必須修法!!

chocopoodle, 11F
立法院現在有過半黨嗎

nanaling, 12F
快要選舉了更沒人要碰這塊。 爭議又沒票

petitebabe, 13F
立法院怎麼會沒有過半黨 哈哈

anniekinki, 14F
現在是某黨完全執政,有人不知道?

Mancer, 15F
激起宗教團體大遊行,某黨還會過半嗎?沒有政治現

Mancer, 16F
實感的鄉民,出一張嘴最簡單。

littleyu, 17F
查新聞就知道了,有委員直言這種碰觸宗教的敏感議題

littleyu, 18F
,選前會被擱置的。

Dolores10, 19F
支持修法!被迫生養小孩對女性來說太痛苦了,更別

Dolores10, 20F
說懷孕、生產過程中的風險,以及這社會對母親角色

Dolores10, 21F
的過分期待,男性和女性在這件事情上所要付出的成

Dolores10, 22F
本差太多了,難怪現在這麼多女性不想結婚,根本不是

Dolores10, 23F
簽結婚證書而是簽賣身契吧

hydeless, 24F
今天一套小公寓600萬誰還要跟婆婆住?

hydeless, 25F
很多老害就仗著既得利益時代紅利不肯學習不肯改變然

hydeless, 26F
後去當人家公公婆婆根本就複製上一代的悲劇

icerainni, 27F
真的,倒不如不要結婚,就算懷孕生不生還能自己作主

mosquiton, 28F
先生結紮也要老婆同意啦…不過結紮可以解開 生完可

mosquiton, 29F
塞不回去這兩個嚴重度差多了

speca2c98, 30F
實在看不出結婚對女生有任何好處,除了多了婆婆跟毒

speca2c98, 31F
姑,懷孕還不能自己決定去留。想生小孩也不一定要結

speca2c98, 32F
婚啊,生完讓捐精者認領就好了

anniekinki, 33F
不會啦,另一半跟另一半家庭如果都正常人,結婚還是

anniekinki, 34F
很開心的

gina29, 35F
支持修法QQ

skoqqq, 36F
修法+1

pocky0o0, 37F
要來連署了嗎!就是選舉才有可能被拿出來討論,希望

pocky0o0, 38F
女權抬頭的現在會有不同聲音

susu210, 39F
支持修法

ningko416, 60F
站在丈夫的立場,如果他怕養不起不同意生,法律上是

ningko416, 61F
否就可以免除養育責任,不過這是假議題,孩子出生後

ningko416, 62F
有人權,一切以孩子利益為主要考量,在出生前只需要

ningko416, 63F
考量婚姻中兩人的權利義務,如果當作合約關係,婚內

ningko416, 64F
終止妊娠的權利同意由女方單獨決定,生一個男方給多

ningko416, 65F
少錢也先講好,像碧昂絲那樣,婚前先把細節溝通清楚

ningko416, 66F
再結,藉機看清對方也好

ningko416, 67F
結婚生子本來就是大事,跟錯的人結婚更是會付出很大

ningko416, 68F
代價,婚前能想得越細越清楚沒什麼不好

angelina5859, 69F
不修根本不人道啊= =

demitri, 70F
因為現在的台灣會逼女生生的夫家比較少了

demitri, 71F
所以這問題可能被忽視了 但還是會有案例

peggy0425, 72F
支持修法!

wait19881125, 73F
支持修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