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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6月1日開始 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
https://i.imgur.com/8gwMojN.jpg
新聞出處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806516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保障租屋族不再遇上惡房東,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一早在
line群組宣布,6月1日起有3大租屋新制上路,包含: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房東不得禁止
租戶遷戶籍和電費不得超收。
蘇貞昌透過line表示,6月1日起,租屋新制正式上路,為了保障租屋的國人不再遇上惡房
東,政府正式規定:1.押金不得超過兩個月。2.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3.電費不得超
收。
蘇貞昌說,鄉親家裡若有在租屋的子弟,請告訴他們這則好消息,讓大家出外打拚更安心
!蘇揆還在line群組製作吸睛的長輩圖,提醒租屋族注意。
為了預防惡房東坑殺消費者、張淑晶事件重演,且建立健全的租屋市場秩序,行政院消保
處在今年2月25日公布6月1日即將上路的「住宅轉租新制」,在押金、水電費和修繕義務
上都有明確規定,一旦遇有租約內容與「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
定未合部分,可請求包租業修改或拒絕簽約,以保障自身權益。
為防止包租業超收及拒不返還押金爭議,明訂押金數額最高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之總額
」。押金應於租期屆滿或租賃契約終止,承租人交還房屋時返還。
而在電費不得超收部分,合約中若明訂「電費」若約定由「承租人」負擔時,其計算基礎
不得超過「台電夏季用電量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以避免包租業藉由收取高額電費,謀
取不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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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到這新聞,第一個反應是「蘇貞昌是不是有在看媽寶板!?」
父母們想買房子有個很重要的因素是為了小孩學區,
以我自己居住地為例,附近小學都是額滿學校,
如果要唸離家近的公立學校,據說要三歲以前就遷戶籍過來,
租屋族們要找到願意配合的房東要費一番功夫,
我是幸運有朋友在這附近買房願意借我寄戶口才暫時不用煩惱。
應該會有人唱衰立意雖好但執行度不知道如何,
不過以前有人注意民眾這個煩惱嗎?
就像同婚一樣,先有法律,再有帶動觀念改變,
房東給遷戶口也可以用規定帶動趨勢的,
好政策就該給鼓勵,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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