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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勞保重複加保
今年有幸獲得新工作機會,預計12月中旬報到
但原單位因為任用資格問題,跟我協商掛職到12月底,薪水也會給我全薪
我原本想說應該沒有損失,我跟原單位知道就好,但有朋友建議我要主動告知新公司,避免
想請問板上,兩邊同時投保全職是否會有問題?有需要讓新公司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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