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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新北檢「美女檢察官」脫下法袍後這樣穿
※ 引述《cjol (勤樸)》之銘言:
: 新北檢「美女檢察官」脫下法袍後這樣穿 眾人看呆了......
啊不就女裝大佬?檢察官這事還暫且不涉及LGBT。
想到最近政府附庸風雅在推(數位)性平課程(涉及LGBT),「依照性平課程」,要尊重
喔!不要歧視喔!沒人反對「不應該歧視」這個大原則。但是LGBT學理認為:
性別應該是「當事人『自己決定』(主觀決定)」的,這涉及當事人的人性尊嚴,「不應
該」由外界(客觀)介入決定的。所以,這個圈子主導的意識形態,才有一股風潮繼續推
動(未來修法)身分證上的性別更換「不須精神科醫師評估(憑什麼由他人決定涉及自己
人性尊嚴的性別認定)、不須動手術(憑什麼要損傷身體,憑什麼要切下來或補起來?各
自負責各自的性別認定,多嘴管到別人切不切、補不補去干涉他人的人性尊嚴幹嘛)」。
我都快背起來了這些教材觀點。其實我沒意見啦。我是看到「現實上」這些教材的編纂者
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打高空之餘如何落實在具體事務。
所以,自認(不可以被別人干涉喔)是女性的當事人上機關內女廁--不要說啥讓其去上「
性別友善廁所」--當事人自認就是女的、應該上女廁,不要拿性別友善廁所呼嚨他,會讓
他心理受傷、讓他有不好的「感受」云云--其他人(包含機關內的生理女性同仁),「依
照性平宗旨」,不應該侵犯他上女廁的自由、應該讓生理上的他(兼心理上的她)上女廁
。
再說一次,我其實對當事人到底「應該」上哪種廁所沒意見,我保持中立(如同看到美國
生理女性運動員抗議跨性別「女選手」輕易贏得比賽,女權團體和跨性別團體兩大符合左
派政治正確的團體各支持一方,正在內戰中,我保持中立看兩方鬥出一個結果再說)。
我只好奇由某學界一堆左派學者主筆的性平課程,左派學者們滿嘴打高空講大原則(其實
沒人會反對空泛的大原則)「要性平、不要歧視」之餘,如何「落實在具體事項上、哪種
主張算性平主張、哪種主張不算性平主張,比如說要不要讓自認是女性的生理男性上女廁
」?
課程先告訴我具體事項的答案,再談在機關中,我們怎麼「依照性平宗旨」處事、譬如生
理女同事張三與不接受精神科醫師評估去侵犯其自我決定權的自認心理女的同事李四,就
李四堅持上女廁並讓張三感到不舒服之事有所爭執時,我們「應該」站在哪個具體立場?
看完性平教育的當年度數位課程,我對於打高空說得一口漂亮話的教材內容只是聳聳肩。
: 新北地檢署男檢察官陳漢章,對於「台灣檢察官」上班或私下怎麼穿搭,有獨到的「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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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新北檢「美女檢察官」脫下法袍後這樣穿
PublicServan05/23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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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新聞] 新北檢「美女檢察官」脫下法袍後這樣穿
PublicServan06/03 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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