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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直受災戶淪北市府與基泰角力犧牲品 痛
※ 引述《tamacugi (哥吉拉)》之銘言:
: ※ 引述《jamo (hi)》之銘言:
: : 我的意思是,例如今天
: : 某透天/四樓公寓決定都更
: : 那就先在附近同時買塊地
: : 設計看怎麼挖,
: : 挖到目標透天/公寓鄰損
: : 然後就可以循大直案
: : 跟市府申請最高容積
: : 至於賠償,反正都自家人
: : 左手換右手賠就是啦
: 其實當然可以這樣搞
: 以前就有人這樣搞阿,都更或合建不同意戶
: 先偷拆再說(鄰損)
: 不過這樣有風險
: 1.如果不是自己人,鄰損除民事責任還有刑事責任,不小心死傷更麻煩
: 風險太高
: 2.都更容積本身也有法條規定
: 這次就算有事先放話給最高容積
: 操作上應該也是要照法律,只是不會刁難
: (換句話說,不照法律,仍給最高容積就換市府違法)
: 那既然都照法律,其實本來就應該照規定,而不該有太多人為決定的空間
: 之後再把辦法訂得更清楚,減低模糊的地方更好
感覺版上目前傾向直接讓基泰"贖罪"
讓他整合這一塊地直接都更, 讓受災戶有等坪新房, 基泰小賠, 大直都更換新三贏
不過市府的立場應該是傾向避免道德風險(不然以後一堆老屋自沉還得了)
還有避免地政營建管方被基泰勒索
至於受災戶嘛...
租客: 最可憐, 直接被趕
自住: 打死我都不敢住基泰蓋的東西, 怎麼可能讓你當代理人
房東/投客: 基泰條件最好快讓我上車
光是自救會應該立場就分裂到比八點檔還精采了...
最好的做法還是市府主導重建
受災戶趕快統整自救會口徑
新補償房坪數差距由基泰做現金補償 (這個可能有點難..新屋總價早就輾壓原屋了)
應該是比較理想的狀態
由基泰主導這個應該直接被對手拿來當圖利廠商照三餐放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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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直受災戶淪北市府與基泰角力犧牲品 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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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u 作者的近期文章
Re: [閒聊] 停車空間有必要管理這麼嚴格嗎?
這邊想問一下 我的認知是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公設部分規管委會管理 而自己買的車位是約定專用 若今天強制通過車位不准停機車 那是否可以對管委會提侵權訴訟? 畢竟行政法規位階較小 在不影響衛生 安全 外觀的情況下,私產停機車都不准是否有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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