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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觀點] 早期外省本省族群之學歷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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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2-05-04 12:31:00
留言16則留言,8人參與討論
推噓6 ( 6010 )
這次貼文不是直接關連到歷史,如果板主覺得不可,您儘管刪除。 或底下推文有許多板友認為不應貼文,偏離本板主題,我會自行刪除。 本文想談一下舉證責任。 我與某位板友的爭執點之一在,誰該負責找資料舉證? 其實這種爭執,還滿常看到,多半雙方互推,說是對手的責任。 我認為舉證責任之歸屬,可從三方面來思考。 1. 是否為"有or無"的問題?主張"有"的人,必須優先舉證。 因為邏輯上,人類只能證實某件事物"有",而無法證明"無"。 所謂"無",最精準的定義其實該是:尚未發現有力證據。 舉例:你遇上基督教信徒想拉你入教,告訴你,世上有神,信神得永生。 這時,是基督徒負責舉證,世上確實有神, 而不是基督徒狂言:你不能證明沒有神的話,你就要信教。 2. 是否涉及實質利益?可從中獲得實質利益者,必須優先舉證。 舉例:任何公司想把它的產品賣給你的時候,是該公司負責舉證它產品的好處, 而不可能是反過來,如果你無法找出該產品的壞處,你就要購買。 3. 是否為翻案?針對通說的翻案,企圖翻案者必須優先舉證。 舉例:古代人多數認為是太陽繞著地球在動,而不是地球繞著太陽, 所以歷史上是哥白尼要先解釋,為什麼後者地動說才是正確的, 哥白尼絕不可能說:反正老子講才是對的,你們以為的都是錯的,相信我就對了! 而在這個 "外省人學歷/人才vs.本省人學歷/人才" 的爭執上, 我認為屬於 3.。 通說是ROC來台灣帶來諸多人才,一起建設台灣, 這位板友不認同,認為是帶來拖油瓶, 舉證責任自然該是這位板友,不是我。 不過我很討厭這種互推責任的爛仗,所以我還是去查證了 (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1.199.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651463370.A.FE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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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觀點] 早期外省本省族群之學歷差異
historia05/02 11:49

16 則留言

※ 編輯: moslaa (39.11.199.57 臺灣), 05/02/2022 12:04:49

Tsukasa0320, 1F
References通通附上去不就好了= =

Tsukasa0320, 2F
反正這版大概一半在咱歷史系象牙塔裡待過

Tsukasa0320, 3F
雖然在PTT發廢文還要打引用有點奇怪

milk7054, 4F
就跟結婚前另一半問能不能為她而死一樣無聊,想跟她傳宗

milk7054, 5F
接代的話當然不用動腦就說可以,如果不想就跟她爭辯到底

milk7054, 6F
對教會的任何人沒興趣當然就不會相信神,當然就沒證明不

milk7054, 7F
證明可言

Hartmann, 8F

fw190a, 9F
是沒錯,問題是3這類就開始進入宣傳戰與陰謀論的領域了

jack10630, 10F
您的想法跟訴訟中的舉證責任幾乎一致

hips, 11F
以前的歷史教育是愛國教育,根本不配叫做通說,禁不起學術

hips, 12F
檢驗。台灣經濟發展史的研究還是進行式,正反雙方都應負舉

hips, 13F
證責任。

mikelwg, 14F
ㄟ 甚麼時候通說代表經得起學術檢驗了?

innominate, 15F
現在的「通說」是什麼其實還很難說

innominate, 16F
PTT歷史群組的通說跟台灣社會的通說未必一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