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新聞] 立院二讀新增國會調查權 民眾若拒絕最配
1.新聞網址︰
https://iiil.io/iQ5y
2.新聞來源︰
Ettoday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 內文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刪減 ※
※ 注意發文標題 為原始新聞標題從頭張貼 切勿修改與刪減 ※
立院二讀新增國會調查權 民眾若拒絕最高罰10萬、按次罰至改正
4.完整新聞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立法院今(21日)審議藍白國會改革提案版本,就46至48條部分,賦予立法院對重大事項
的調查權與調閱權、成立調查委員會與調查專案小組之權利;第48條則明訂,若政府機關
或公務人員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
會之決議,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若法人、人民團體或社會上有關
係人員違反,則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
根據二讀條文,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得經院會決議,設調查委員會,或
得經委員會之決議,設調查專案小組,對相關議案或與立法委員職權相關之事項行使調查
權及調閱權。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得要求有關機關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
料,並得舉行聽證,要求有關人員出席提供證言及資料、物件;聽證相關事項。
調查委員會之名稱、調查事項、目的、方法及成員人數,由院會議決之。調查專案小組之
名稱、調查事項、目的、 方法及成員人數,由委員會議決之。
另第四十六條明定,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之設立, 均應於立法院會期中為之。但
行使調查權及文件調閱權之時間不在此限。調查委員會及調查專案小組於議案調查完畢並
提出調查報告、 調閱報告及處理 意見後即行解散,或於該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自動解
散。而調查委員會之成員,由立法院各黨團依其在院會之席次比例推派之,並得視實際情
況予以改派。調查專案小組之成員,由各該委員會委員推派之。調查委員會及調查專案小
組應置召集委員一人,由所屬成員互選之。
第四十七條部分、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得要求政 府機關、部隊、
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於五日內提供相關 文件、資料及檔案。但相關文件、 資
料及檔案原本業經司法機關或 監察機關先為調取時,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
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於必要時,得詢問相關人員,命其出席為證言,
但應於指定期日五日前,通知相關人員於指定地點接受詢問。被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之
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在調閱期間,應指派專人將調閱資料送
達立法院指定場所,以供參閱,由立法院指派專人負責保管。
而第四十八條為修法深水區,明訂,若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
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將其移送監察
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
法人、人民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
絕、 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
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前項罰鍰處分,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得於處分書送達之
次日起二個月內,向立法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而第46-2條部分則通過民進黨團版本,條文明訂,立法院行使調查權不應逾越調查目的、
事項及範圍,並應尊重其他機關受憲法機關保障獨立行使之職權,及行政首長就特定機密
不予公開之行政特權,裁判確定權之訴訟案件就其偵查或審判, 所為之處置及其卷證,
立法院不得行使調查權。
尚未確定之訴願事件或其他依法應獨立行使職權之機關, 本於職權處理中之案件亦同,
調查委員會成立後,其他依法應獨立行使職權之機關,處理相關案件時,調查委員會得停
止調查。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來囉來囉,開始要處罰一般民眾了呢
你各位抓穩囉~請小芯發言蛤
不要到時候被消失了可能沒人能幫你喔
啊,我先道歉,對不起藍白立委們
我之前應該支持你們的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76.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6303204.A.A67.html
Re: 回文串
2421169
> [新聞] 立院二讀新增國會調查權 民眾若拒絕最配
HatePolitics05/21 22:53
531
Re: [新聞] 立院二讀新增國會調查權 民眾若拒絕最配
HatePolitics05/21 23:07
49
Re: [新聞] 立院二讀新增國會調查權 民眾若拒絕最配
HatePolitics05/21 23:08
23118
Re: [新聞] 立院二讀新增國會調查權 民眾若拒絕最配
HatePolitics05/21 23:10
848
Re: [新聞] 立院二讀新增國會調查權 民眾若拒絕最配
HatePolitics05/21 23:14
-219
Re: [新聞] 立院二讀新增國會調查權 民眾若拒絕最配
HatePolitics05/21 23:19
718
Re: [新聞] 立院二讀新增國會調查權 民眾若拒絕最配
HatePolitics05/21 23:19
626
Re: [新聞] 立院二讀新增國會調查權 民眾若拒絕最配
HatePolitics05/22 08:10
1169 則留言
Arthurseed 作者的近期文章
Re: [討論] 館長:今天上街的都很愚蠢
R館這樣說就不對啦 我是覺得呢,當初跟你一起上街反紅媒的才是真的蠢蛋呢 猶記得當天還下大雨 小弟義無反顧的將女友丟在咖啡廳對他說”國家需要我的一份力” 現在回想起來我他媽的才是大蠢蛋啊!幹!
Re: [新聞] 民調/57.5%支持藐視國會罪 517國會衝
笑死,我就問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的重要關係事項,虛偽陳述者, 處1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 20 萬元以下罰金。 這個很明顯政治正確的條文然後還只有58%同意喔? 517還比較多人同情民進黨?我真的快笑爛 這份民調是要拿出
[討論] 今早下大雨,人很少
早安啊各位,起手勢我先來一下 台北下大雨,人很少啦~哈哈哈 對嘛別急,像這種只是為了沒定義好就硬幹的法案,可以隨意抓人民去立院拉正的法案, 怎麼可能會有人上街抗議啊,拜託喔 人真的少,笑死
[討論] 先把你關起來再來跟你說有什麼罪?
太讚了 台灣越來越像中國了 立法委員還可以這樣立法喔? 還沒定義好的行為先立法再來補?哈哈哈 我看不用那麼麻辣啦 乾脆恢復刑法100條,先關再說你有什麼罪不是輕鬆多了? 讚讚 藍白的夢想國度快完成了
[討論] 521可以翻頁了,524從人很少開始
521已經過了,讓我們把它翻頁過去 對於即將到來的524讓我們依然從人很少開始 人很少 -> 都是60歲年輕人 -> 執政黨帶頭鬧事 -> 人多又如何不敢衝 以此循環是生生不息,加油
[討論] 反國會濫權 不等於 支持民進黨
我是覺得民進黨不要亂收割 這些站出來反惡法 反國會濫權 反黑箱的年輕人 並不等於支持你民進黨 塔綠班少在那邊自嗨! 年輕人只是厭惡不公不義的事情,請你們認真的好好的回應他們 如果擅自認為他們支持自己就胡搞瞎搞 當心有一天會被反噬,慎之
→
推
→
推
→
推
→
→
→
→
→
推
→
推
推
→
→
→
噓
→
→
→
→
→
推
推
推
→
→
→
→
推
推
→
→
→
推
噓
→
→
→
→
→
推
→
噓
→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