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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少年兇惡犯該不該用重刑?日本愛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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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報導者》 | The Reporter 2.記者署名: 文字/張鎮宏 核稿/方德琳、李雪莉;責任編輯/張詩芸、陳思樺 3.新聞標題:少年兇惡犯該不該用重刑?日本愛的法律、韓國刑責年齡、美國「超級掠奪者 」的難題 4.新聞內文:2003年3月15日,美國馬里蘭州的切爾滕納姆少年拘留中心(Cheltenham Juven ile Detention Center)發生集體鬥毆的騷亂,身著防暴裝備的馬里蘭州警方到場控制情勢 。(攝影 / The Washington Post via Getty Images) https://i.imgur.com/Kt9Vpvj.jpeg
[新聞] 少年兇惡犯該不該用重刑?日本愛的法律
2023年的新北國三生殺人案,讓台灣社會震驚於校園暴力的悲劇,更掀起一波針對少年犯罪 ,特別是殺人、強盜、妨害性自主、縱火等重大兇惡犯罪的嚴懲化。但對於青少年犯罪暴力 化的擔憂,乃至於嚴刑峻法制裁少年犯罪的訴求,其實也在世界各國引發同樣的爭辯。 像是曾因數起重大少年兇殺事件震驚全國甚至亞洲的日本,至今仍在辯論《少年法》如何兼 顧矯正少年與保護被害人的正義平衡;因為韓劇《少年法庭》與《黑暗榮耀》而掀起社會爭 論的韓國,正在為降低少年刑責年齡的修法而困擾;而曾一度為了壓制少年犯罪而祭出嚴刑 峻法的美國,雖然至今仍持續會對少年犯判處終身監禁,但從中加劇的冤獄、種族歧視與矯 正失敗問題,又為何造成得不償失的負面苦果? 1997年3月16日傍晚,國中一年級的山下幸太,剛結束棒球社的例行訓練,他一如往常地返 回神戶市須磨區的家,期待著爸媽與10歲的妹妹山下彩花聚在飯桌前,等待幸太一起開飯。 但離家門愈近,幸太就愈覺得心頭一緊──因為本該熱熱鬧鬧的家裡,竟然空無一人,大門 上更夾著一張潦草的紙條,他認得那是媽媽的筆跡: 「妹妹受了重傷,爸爸媽媽現在正趕去醫院。」 20多年後,接受《神戶新聞》專訪的幸太,對於那天的畫面仍記憶猶新。他還記得自己急忙 拜託鄰居帶自己趕赴醫院與爸媽會合。一路上,幸太更試著說服自己「外向的彩花應該又調 皮了」,大不了就是摔傷手腳、或有傷口要縫合,身為哥哥自己之後一定要好好說她一頓。 但走入加護病房的幸太,看到的卻是妹妹遭到鐵鎚重擊、腫脹得難以辨識的臉。「我一看見 彩花變成這樣,忍不住放聲大哭。」幸太一直禱告妹妹能甦醒康復,但10天之後,彩花仍不 治身亡。 彩花的死,讓山下一家陷入極端痛苦,他們無法面對至親的逝世,更無法理解為什麼有人狠 心以此手段殺死只有10歲的小孩。但兩個月後,在附近的一個小學正門口,卻發現了另一名 受害者、年僅11歲的國小男童土師淳的遺體。殘酷的犯案手法震驚全國,日本警方因此全力 動員,並在一個月後逮捕年僅14歲的連續殺人犯「少年A」。 這起驚駭全球的少年殺人事件,在日本被稱為「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造成2死1重傷的 少年A,因為低於當時日本少年犯的刑事責任門檻,被移送少年感化院接受專門的精神治療 ,直到2005年獲釋重返社會。 但少年A案卻成為日本對應少年犯罪的分水嶺,除了促使日本大幅修改《少年法》,更從此 激起日本社會對「少年犯嚴罰化」的不斷爭辯。 日本:「愛的法律」為何讓現今社會無感 日本現代採用的《少年法》,是從1949年開始實行。當時二次世界大戰剛結束不久,戰敗且 社會殘破的日本,不僅糧食短缺、百廢待舉,因為戰爭而失親、失學、失業的兒童青少年, 此時更因生存所逼而大量觸法,一度成為戰後日本難以面對與處理的社會問題。 於是,在駐日盟軍總司令部(GHQ)的指導下,戰後日本政府也引入了西方福利國的概念, 並以保護優先主義制定了戰後的日本《少年法》,適用於未滿20歲的未成年人。相較於懲罰 少年犯,《少年法》更著重於以矯正、教育、援助、保護等方式,保障並輔導未成年人的健 全成長。《少年法》目的並非懲戒或隔離少年犯罪,而是期待「未成年者的人格可塑性」, 希望透過感化教育,讓身心發育未完全、且尚無法對個人行為負起完全責任的犯罪少年,能 夠早日修正自己的不當行為,最終回歸正常社會──正也因此,戰後的日本《少年法》,一 度被法界稱作「愛的法律」(愛の法律)。 然而《少年法》上路後,日本仍有很長一段時間受少年犯罪所苦,因為日本的經濟與社會結 構在戰後復甦期出現了劇烈改變,少年犯罪的數量與比例,更在1980年代隨日本的經濟高峰 而攀上犯罪巔峰。這種不安的攀升一直持續至1990年代,隨著日本社會人口結構的穩定,少 年犯罪率才開始大幅下滑。直至20年後的今日,日本少年犯罪數與犯罪人口率,一直維持在 穩定減少的長期趨勢。 事實上,從2003年之後,日本少年犯罪率與犯罪人數都一直處於穩定下降的趨勢。以2022年 為例,少年刑事犯罪人口率每10萬人中只有193.3人,但2003年卻是每10萬人中1,552.9人; 若以少年兇惡犯的人數而論,在發生少年A事件的1997年度共記錄有2,263起兇惡犯事件,但 在2022年僅559起。 少年刑事犯罪人口率的屢創新低,一方面反映了日本治安的穩定,二方面也反映了社會各項 政策對兒少支援的重要性。矛盾的是,在少年犯罪率大幅降低的同時,以少年A為開端的數 起重大少年殺人事件,卻加劇了輿論要求日本政府修改《少年法》、嚴罰少年犯罪的社會壓 力。 2000年以來,日本政府多次修改《少年法》,包括將刑事責任年齡從16歲下修至14歲,對於 重大犯罪的刑事起訴範圍也多次擴大。儘管在這段期間,日本的少年犯罪率與重大殺人事件 的數量持續下降,但根據日本政府2015年所做的全國民調,仍有78.6%以上的日本國民做出 與現實狀況相反的理解陳述、認為「日本少年犯罪正比過往大幅增加」。 1997年6月10日,在日本的神戶,由於連續兒童殺傷事件的兇手當時仍未被逮捕,家長和老 師每天分組陪同孩子上下學。(攝影/AP Photo/Koji Sasahara/達志影像) https://i.imgur.com/d1rzz4q.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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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輿論之所以認為「少年犯罪問題嚴重」、「少年犯罪兇暴化」的原因,與1990年末起以 來,日本傳出的多起重大少年兇殺案有關。其中,像是1997年的少年A事件為代表,其手法 之殘酷不僅引發新聞報導的高度關注。 「為人父母的我們,只想知道『為什麼我的孩子會被殺死?』」 在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中,死者土師淳的爸爸土師守,就一直是推動《少年法》修法、並 不斷呼籲日本政府更重視被害者權益的意見領袖。 在保護優先主義的概念下,無論是在刑事責任還是民事求償,《少年法》往往無法顧及被害 者家屬所期待的「正義」。 被害者的不滿與質疑:少年犯真的懺悔了嗎? 「每當有重大刑案發生時,總會激起社會的焦慮情緒並要求司法予以嚴厲懲罰。但事實上, 更嚴厲的懲罰制度,並不能有效預防青少年犯罪,」日本資深的少年法律師多田元解釋,《 少年法》的核心是為了確保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因此負責案件的家事法庭,在審理少年案間 時往往更注重的是當事少年的成長經歷與環境,並非單只考慮犯罪的結果。 多田元表示,在他處理兒少犯罪的數十年間,幾乎每一件重大少年刑事案件的加害者,都曾 經遭遇家庭虐待或學校霸凌。以2023年日本法務省公布的年度《犯罪白皮書》為例,因案被 送入少年院的收容少年裡,約有6成曾遭遇家庭暴力,近9成曾目睹親人長期遭到家庭暴力。 多田元強調:「這些少年犯雖然是他們個別犯罪行為中的加害者,但在此之前他作為『受害 者』的經歷,在《少年法》裡也不容忽視。」 「在透過檢討『犯罪為何發生』的原因和背景後,司法系統固然會給犯罪人合理的懲罰,但 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鼓勵少年正視自己的過錯、了解自己的犯罪行為所造成的傷害,最後再 由大人們一起幫助他們彌補錯誤──這才是《少年法》的宗旨,」多田元表示。 但「少年犯罪被害當事者協會」的創辦人武瑠璃子,卻以個人經歷抱持質疑立場。1996年, 武瑠璃子16歲的長男武孝和,在校慶活動裡,遭另一名他校的17歲學生殺死。事件之後,武 瑠璃子遂聯合多名處境相同的被害者遺族,創立少年犯罪被害當事者協會,試圖為相關處境 的家庭提供各種法律、心理輔導與政策建議等服務。 「過去20多年來,我們協會裡大概有35個家庭,因為少年犯罪而痛失親人,」武瑠璃子表示 ,「在35個殺人案件裡,大約有160個少年犯的加害者──但在他們之中,卻從來沒有任何 一人是發自內心、主動前來向遺族懺悔致歉。」 「我至今仍無法諒解的是,審理我兒子案件的家事法庭告訴我,『少年法庭的任務不是處理 案件事實,而是思考犯錯少年未來該如何重拾生活的地方。』這句話讓我覺得:我死去兒子 所失去的人生,難道就不重要嗎?」武瑠璃子說。 土師守與武瑠璃子等被害遺族倡議者皆認為,日本《少年法》過於著重對少年犯的保護,卻 忽略了被害者的公平與正義。為了保護少年當事人隱私與未來的訴訟不公開性,時常排斥了 被害者作為當事者的知情權。許多犯罪少年最後沒有履行民事賠償,甚至連犯罪者最後有沒 有真正懺悔、感化得到什麼結果,被害家庭都無法知道,這讓被害家庭們感到似乎被法律盲 點所犧牲,質疑司法制度只保障了少年犯的重生機會,卻把被害者與遺族們的終生痛苦留在 了原地。 事實上,土師守所代表的角色,也反映了在少年犯更生過程裡,被害者的處境總是極為矛盾 。土師守本人非常排斥與殺死自己兒子的少年A直接接觸,但另一方面卻又希望加害者必須 對受害者展示懺悔與贖罪的態度。一來一往之間,要如何在兼顧《少年法》保護優先主義與 避免被害者遭遇二度傷害之間達成平衡,亦成為日本的另一考驗。 像是2023年底,日本法務部就準備與多個被害者協會一同合作,再進一步擴大推行對少年院 的「被害人心情等傳達機制」──其基本做法,即是將犯罪被害人生前的故事、與其死後的 遺族心情與遭遇,透過少年院的刑務官或法務教官,轉達給少年院裡的少年罪犯。藉由這樣 理解與轉達的過程,一方面期待更深化對少年犯的感化教育,被害者協會也希望以此留下檢 驗資料,確認在理解眾多被害者故事後,這些犯罪少年是否真的學到了足夠的反省與懺悔。 韓國:刑責降低1歲之爭,韓劇爆紅連動的觸法少年之辯 與日本類似的社會爭論,也同在鄰近的韓國發生,這一方面是因為幾部同期紅遍全球的韓國 影劇作品《少年法庭》與《黑暗榮耀》,不約而同地以韓國過去幾年現實發生過的未成年暴 力犯罪事件作為背景題材;二方面也是2022年底,韓國法務部提出修法計畫,欲將未成年犯 罪的刑事責任年齡,從現行的14歲調降至13歲,此舉不僅涉嫌違反韓國所簽署的《聯合國兒 童權利公約》,更進一步引爆韓國社會的倫理爭辯。 主張推動修法的韓國政府說法是,隨著時代的變遷,韓國社會的青少年犯罪問題,出現了明 顯的「低齡化」與「殘酷化」的跡象;但現行的韓國《少年法》自從1953年頒布迄今,都不 曾有過重大修改,這也讓政府在打擊少年犯罪時,面臨許多「不符時代現實」的限制。 在韓國,少年犯罪的刑事責任年齡,以14歲為界:14~19歲為「犯罪少年」( ),可依 涉案情節判處刑事處罰;10~13歲則為「觸法少年」( ),不可追究刑事責任,只可 送少年觀護所 ,最多接受感化教育2年。 但韓國法務部表示,儘管受少子化影響,韓國兒童人口不斷減少,13歲以下的犯罪行為卻明 顯增加。在2017年觸法少年的犯罪通報只有7,897件,但到了2021年卻爆增至12,502件,5年 之間增幅高達58%;與此同時,13歲以下觸法少年的暴力犯罪率,也從2005年的2.3%,上升 至2020年的4.86%(註)。為了有效遏止少年犯罪低齡化的歪風,並填補法律力有未逮的正 義缺口,韓國法務部近期才準備修法向下擴大對少年犯的懲罰。 韓國的少年犯罪專家、現任法務部人權局局長承在玹( )認為,在現行《少年法》的規 定下,未滿14歲的少年被視為不具備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但近年來,韓國卻屢屢傳出13歲 以下的重大社會案件,犯罪集團也特別鎖定少年為吸收對象。不少觸法少年的暴力案件裡, 當事少年犯甚至會公開挑釁檢警,稱自己「是受法律保護的孩子,就算殺人也只需要進感化 院兩年」,這些案件不斷重演挑起社會對於《少年法》的質疑,也讓面對少年犯罪數字不斷 提升的韓國法務部極感壓力。 主張少年犯罪嚴罰化的承在玹強調,降低少年犯罪的刑責年齡,並不代表「少年犯罪與成人 同罪」,而是要反映「新時代的社會現實」──韓國每年的少年犯罪事件裡,約有四分之一 的涉案者是13歲以下少年,再加上社會結構轉變,這都使修法變得迫切。 2023年5月11日,韓國首爾市區的行人。(攝影/AFP/Anthony Wallace) https://i.imgur.com/D49papN.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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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前《少年法》頒布時的13歲少年樣態,和如今韓國社會的13歲少年樣態,能夠相提並 論嗎?」 承在玹強調,所有的法律都是基於社會共識的結果,在《少年法》頒布的1953年,韓國社會 幾乎沒有13歲以下的殺人犯、性侵的兇惡犯罪,但如今少年犯罪不僅變得更聰明、更強壯、 更暴力,少年兇惡犯更是定期登上社會頭條的駭人問題。 以兒童發育差別為例,韓國法務部指出,2019年首爾地區13歲少年的標準體型為167.8公分 、60.9公斤,這比1975年的同齡少年身材高17公分、重20.6公斤。這些體型差異都讓少年犯 罪的暴力程度與殺傷力,遠比過去更為嚴重且難以忽視。 然而韓國法務部的修法建議,卻接連遭到韓國國家人權委員會與大法院行政處的公開反對─ ─其中,國家人權委員會就質疑法務部的修法依據存在「數據偏頗」,因為在2017年~2021 年間,韓國觸法少年犯罪通報數量雖有增加,但其中案件數量上升最明顯的年分,卻都集中 在COVID-19疫情開始之後、韓國社會與經濟變化最為極端的幾年間。 除此之外,13歲以下犯罪的暴力案件雖提升,但罪行大多增加在竊盜案,暴力犯行最重的四 大犯罪──殺人、強盜、性侵、縱火──的同期數量,仍維持在每年400~450件之間;其中 ,罪行最重大的殺人事件,2017~2021年間有9名13歲以下的觸法少年因殺人案被送至感化 教育;換言之,儘管14歲以下犯罪案量有所增加,但仍無法有效證明韓國的少年犯罪正大幅 走向低齡化、殘酷化的控訴現象《少年法庭》藍本的法官:下修刑責年齡,不如延長少年保護的期限 承在玹強調,降低刑事責任年齡門檻,只是給司法單位一項「懲戒/隔離少年兇惡犯」的有 力工具,並不代表所有13歲少年犯都會被刑事起訴,亦不會改變《少年法》以保護兒童青少 年、輔導感化教育為主的核心宗旨。 然而曾長期擔任少年法官、個人故事更成為影集《少年法庭》設定藍本的「少年犯教父」千 宗湖( ),卻對於《少年法》調降刑責年齡抱持高度質疑。千宗湖並不否認少年犯罪的 兇惡化或犯罪嚴重性,但他認為目前的修法方向只是治標不治本: 「刑責年齡調降至13歲後,我們一樣得面臨12歲殺人、11歲性侵的下一層問題。」 千宗湖認為,在兒少犯罪的處置中,政府應該優先投入於矯正與感化教育,因為韓國目前的 少年犯再犯率超過30%,許多少年犯被送入保護管束沒多久,就被送回充滿問題的原生家庭 ,繼續遭遇貧窮、虐待。如果輔導與社福資源無法有效與即時的從中介入,犯罪少年永遠無 法擺脫惡性循環。 除此之外,降低刑責門檻雖然擴大懲罰了少年兇惡犯,但韓國目前全國只有一座少年監獄, 在缺少年齡區隔、感化教育分級的狀態下,這也將加劇少年矯正單位的壓力,反而讓少年監 獄成為下一代犯罪集團的黑幫養成所。 千宗湖建議,作為替代方案,韓國法務部應該考慮延長少年保護的期限: 「例如13歲以下若犯下殺人罪,就將留在少年矯正學校直到成年,這或許可以作為處理少年 暴力的替代方案。」 他強調,少年犯的道德觀念、責任感與對未來的人生展望都還處於探索中的浮動期,許多對 於成年人具有嚇阻力的嚴刑峻法,大多無法對他們起到有效的嚇阻作用。然而感化教育作為 補救措施,卻可能因為一個少年的假釋官真心關懷、幾頓餐點的溫飽,而從此改變一個歧途 少年未來數十載的人生,因此哪一個方式需要更多的投資與政治支持,也就不言而喻。 「如果修法降低刑責年齡,但遏止少年犯罪的成果卻不到公眾的期待,那接下來我們是不是 要進一步懲罰12歲少年、10歲少年、甚至7歲少年?」千宗湖說: 「到最後,我們只會把少年更生的大門愈修愈窄,與《少年法》挽救下一代的宗旨背道而馳 。」 美國:兒童犯法與大人同罪?「超級掠奪者」迷思骨牌效應 2001年2月9日,亞利桑那州的托哈奇青少年拘留中心(Tohaci Youth Detention Center) ,一名美國青年看向牢房的窗外。 (攝影/AP Photo/Matt York/達志影像) https://i.imgur.com/UWTYYpt.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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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韓國的少年犯嚴罰化爭辯裡,另一個極端爭議的國家案例,也不斷成為媒體比較、甚至提 醒討論的案例:美國與他們的「超級掠奪者」(Superpredators)迷思。 美國是世界上唯一個簽署、但卻拒絕履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國家。在2005年以前, 美國都還會判處少年犯死刑,至今也是唯一仍准許判處18歲以下少年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 (Juvenile Life Without Parole)的法治國家。 美國的少年犯罪問題,最早始於19世紀末期,由於都市化與工業化的經濟快速發展,城市裡 大增的兒童人口與貧窮問題,讓美國開始重視少年犯罪與矯正教育──例如前述的日本戰後 《少年法》,發展初期也曾相當借重美國的司法經驗。 但隨著都市經濟與犯罪型態的轉變,自1980年代開始毒品與槍械問題,開始讓美國的暴力數 量大增,少年案件的數量也因此暴漲。在此期間,美國各地為了壓制犯罪與維護社會秩序, 對於少年犯罪的處置態度,也從更生目標(rehabilitative)轉向應報目標(retributive ),執法手段與刑度也更為嚴厲。 然而真正的關鍵轉折卻出現在1995年,普林斯頓大學政治系教授迪尤里奧(John DiIulio) 向美國社會發表了一篇極為驚悚且令人恐懼的警世報告,他以人口結構、犯罪趨勢組建起一 爭議模型,強調美國社會即將被「少年犯罪的禍害所淹沒」,並預計在15年內,美國的少年 犯罪率將暴增2倍,暴力與殘酷的失序浪潮將顛覆美國社會的穩定。 迪尤里奧教授分析認為,在眾多少年罪犯中,有6%屬於「無父、無神、無業」的極端暴力分 子,他們視人命如草芥、且與50%少年犯罪有關──而這關鍵的6%,也被迪尤里奧稱最為「 超級掠奪者」,若不加以取締、制裁與隔離,這群超級掠奪者將趁著社會結構改變與城市化 的趨勢,讓21世紀的美國成為暴力犯天堂。 「超級掠奪者」很快地成為全美關注的聳動名詞,無論是新聞理論、政壇焦點,都開始放大 對少年犯罪蔓延的恐懼,就連形象偏向自由派的希拉蕊(Hilary Clinton),當時亦曾大肆 宣傳這一說法,「這些人不再只是孩子,他們已經變成沒有良心、泯滅人性的『超級掠奪者 』,我們可以慢慢研究他們為何變成這樣,但首先我們必須採取行動,大力執法讓他們聽話 。」 在超級掠奪者恐懼的加持下,美國各州不僅開始加強針對青少年的執法行動,各種量刑、判 決也都開始走向最嚴厲懲戒,甚至讓將少年暴力犯視為成人罪犯,直接送入成人監獄。於是 ,超級掠奪者的控訴,降低了少年犯被刑事起訴的門檻,並讓數十萬少年陷入了沒有更生回 頭路的重刑困境。 但事實上,由於經濟狀況的改善與毒品犯罪的緩和,美國的青少年犯罪率從1995年──也就 迪尤里奧發明「超級掠奪者」一詞的同時──就已經開始穩定下降,而社會感知與數據出現 落差,是因為美國槍枝管制的鬆綁,讓犯罪殺傷率與致死率變得比起以往更高儘管多年過後,迪尤里奧早已承認自己當年的推論失準,並對於「超級掠奪者」一詞被炒作 誤用感到懊悔。但超級掠奪者的迷思,也造成美國司法一連串悲劇式的骨牌效應。因為在社 會強硬要求重懲少年犯的同時,不僅造成大量的冤案或過重判決,許多假釋案件與緩刑案案 件也出自於輿論對於超級掠奪者的恐懼,而被不合理地駁回。 更嚴重的是,超級掠奪者將少年犯罪貼上了不可理喻、無法教化「非人化的標籤」,這轉移 了大眾對於少年犯罪結構因素的同理心,從而打擊了社會對於少年更生、輔導教育的支持與 信心。除此之外,超級掠奪者理論也加劇了美國檢警對於有色族裔──特別是黑人的差別歧 視──包括量刑較重、被捕率更高等,最終結果亦加深了美國種族衝突與社會階級的嫌隙。 如今,超級掠奪者理論已被美國法界視作為重大錯誤,因為它嚴重干擾了美國社會對於少年 犯罪的包容態度,進而讓觸法少年更難有浪子回頭、以及選擇第二人生的機會。 而當這群從青少年時期,就已確定自己被整個社會放棄,未來漫長數十年的人生,也都只會 愈走愈窄,最後成為無所期待、無所失去,因而對於殘酷暴行不再有所猶豫的「無敵之人」 。 5.連結 :https://pse.is/5hvy44 6.心得:過去新北市國中殺人案,引起各方討論,本次報導者報導他國制度,希望能好好討 論青少年犯罪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2.37.2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4709638.A.F25.html

4 則留言

gogobar, 1F
台灣少年犯罪增加了2-3倍49.215.20.44

nnkj, 2F
廢死邪教以跪舔殺人犯為榮36.231.74.58

a0986188522, 3F
美國槍枝管制哪裡鬆綁 每個州都不一180.217.9.96

a0986188522, 4F
樣這樣開地圖砲根本笑死180.217.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