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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私刑毆死電纜賊 7蝦農緩刑不必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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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聞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40101000280-260106?chdtv
2.新聞來源︰ 中國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
私刑毆死電纜賊 7蝦農緩刑不必關
4.完整新聞內容︰
私刑毆死電纜賊 7蝦農緩刑不必關
法官認定「義憤傷害致死」
04:10 2024/01/01 中國時報 林和生 、屏東
高雄一對鴛鴦竊賊2021年7月開車至屏東縣九如鄉偷竊蝦池電線,因觸發斷電警示,遭7名
蝦農攔阻,廖姓男子隨即被眾人拖下車後以棍棒狂毆致死,檢方偵結依傷害致死罪起訴蝦
農。屏東地院法官考量行凶者與被害家屬已達成協商且認罪,改依《義憤傷害致人於死罪
》判1年2月至2年不等徒刑,並宣告緩刑2年,不必關。
檢警指出,44歲廖男、46歲潘姓妻子清晨跑到九如鄉大坵村的養殖區偷竊電線,剛下手不
久,陳姓蝦農就收到蝦池斷電警示簡訊,立即在當地蝦農組成的「抓贓衝鋒隊」群組訊息
通知,共邀集5車、7人趕往抓賊,當場逮獲廖男及潘女。
廖男夫妻嚇到連「贓物」都來不及拿,就準備駕車逃逸,不過在眾人的圍捕下根本逃不了
,隨即被拖下車遭棍棒毆打,現場民眾不顧潘女下跪道歉,仍將廖男打倒在地、動彈不得
,潘女見狀則逃回車上報警。
潘女說,夫妻倆被拖下車,眾人持棒棍往他們猛打。陳姓蝦農辯稱,是對方企圖開車衝撞
,才持棒棍教訓他們。案發時,警方拉起封鎖線,陳姓蝦農向警方詢問何時可通行,員警
發現他手有傷口,便以關係人身分帶回調查,經突破心防,陳坦承犯行。
法醫相驗,廖男死因為遭鈍器多次毆打,全身多處皮下軟組織和肌肉內大出血而死亡。蝦
農如此大動作「私刑正義」,他們坦言,前幾周已累計6起電線遭竊案,被偷的電線只能
賣幾千塊,但養蝦損失都是數十萬元起跳。
且竊賊都趁凌晨1至3時偷剪電線,是水池最缺氧之時,很多蝦池是共用電線,一剪常是一
整區蝦池遭殃,大夥都氣得牙癢癢,才會在水車裝警報器,一旦斷電就立刻簡訊通知。
犯案蝦農事後已與被害家屬完成協商且獲同意,法官也改依最高本刑2年的《義憤傷害致
人於死罪》,量處1年2月至2年不等徒刑,除宣告緩刑,並令7人應向國庫支付50萬元至
130萬元。
這並非屏東首起私刑命案,結果卻不一樣。2017年高樹鄉鄭姓偷蕉賊遭楊姓蕉農毆打,並
綑綁逾2小時致死,蕉農最終被依《妨害自由致人於死罪》判刑3年定讞,已入監。
5.附註、心得、想法︰
司法改革是不是已經成功了?
私刑正義致人於死可以改用義憤傷害致人於死罪
不必被關
這算不算是鼓勵私刑正義?
還有待鍵盤鄉民的見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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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歹政黑還有一個叫做[轉錄]的標題吧 竟然也沒有任何轉錄的文章 這次青島東路這麼盛大的民主盛會 社會運動的先驅 學生運動的領航者 PTT政黑板都沒有任何心得文 太奇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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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有想過用凍省的方式解決監察院, 但是憲法對於省跟監察院的方式不一樣 凍省之後是修法讓行政院的政務委員兼任台灣省省長跟福建省省長 掛名維持省長的存在 但是監察委員跟院長在憲法裡面有明確的規定 禁止兼任其他公職 這可能是當初想要維持五院各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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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很久的政黑板, 反對藐視國會罪的人說這是私設刑堂,違法違憲, 但是明明更荒謬的國民法官法都通過了, 而且國民法官還直接審判死刑以上的重大罪刑, 讓一些完全不懂法律的鄉民去判死刑都沒事了, 更何況只是藐視國會而已 現在本來就是走民粹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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