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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追蕭美琴國籍 藍揭2004年絕版傳記:自認

最新2023-12-15 13:31:00
留言16則留言,5人參與討論
推噓-1 ( 2311 )
※ 引述《missShark (吃蛋糕)》之銘言: : 這段法律你可能有不同的解讀 : 但對我來說 : 是在最後一句話用民國八十九年劃了一條線 : 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後出生的基本都是適用第一和第二項 : 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前出生的,只要你在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九日還未滿20歲 : 才適用第一第二項 : 蕭美琴錯就錯在太晚辦理國籍,如果她早在民國八十九年前辦理,根本就不受20歲的限制 : 中華民國國籍輕鬆取得,不需要跑斷腿,也不需要選僑選立委來歸化取得國籍 : 蕭美琴為什麼不在民國八十九年(2000年)前辦國籍? 早點辦不就沒事嗎 你什麼東西可以天馬行空的做法律解釋? 89年國籍法第2條的立法理由講得很清楚 五、為使本法修正公布時,因生母為我國國民之未成年人,可排除法律不溯及既往   原則之適用,亦屬我國國籍,爰增訂第二項條文,以保障該等未成年人之權益。 意思是,第二項是「擴大」取得我國籍的資格而非「限縮」 為何這麼說? 因為18年國籍法採父系主義, 只有在父無可考/無國籍的時候,才去判斷母親是否為中國人。 所以89年的修法是把「母親」為中國人的情形也入法。 但是法律原則不溯及既往, 所以為了保障當時尚未成年的孩子而增訂第2項規定。 至於蕭美琴的情形, 因為他的「父親」為中國人, 所以一出生就依照當時國籍法第1條第1款的規定「屬中華民國國籍」, 跟89年修法後的第2條第2款絲毫沒有任何關係。 如果具有正常水準的智商, 我認為理解這些並不困難。 至於蕭美琴的父親是否為「中國人」? 我知道有些智障會在這個地方繼續開戰場啦, 我就不妨礙智障在泥坑裡吃屎打滾拱拱叫了。 -- C:\>cd koukai2 C:\KOUKAI2>koukai2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1.114.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2616465.A.188.html

16 則留言

geordie, 1F
原原po沒有要討論的意思,昨天還亂寫89114.40.177.180

geordie, 2F
年版的條文用字114.40.177.180

geordie, 3F
他就是硬要套砲姐是歸化的114.40.177.180

missShark, 4F
查了法條並沒你寫得這些,貼連結有這104.243.110.244

missShark, 5F
麼難?想靠不清不楚來混肴視聽?104.243.110.244

geordie, 6F
樓上昨天沒帶眼鏡亂講好意思喔114.40.177.180

missShark, 7F
原來質疑民進黨侯選人就不是東西,好可104.243.110.244

missShark, 8F
怕,若繼續執政不就要行獨裁嗎104.243.110.244

geordie, 9F
你當資進黨是鄭太吉484,還獨裁咧114.40.177.180

koukai2, 10F
你連89年的立法理由都查不到???211.21.114.188

missShark, 11F
公務員做事是看法條,不是看立法理由104.243.110.244

missShark, 12F
你要怪就怪法條寫得不清不楚104.243.110.244

koukai2, 13F
嗯 每個人智商有別 我不苛責你211.21.114.188

geordie, 14F
是你沒帶眼鏡看清法條還怪是they 的錯114.40.177.180

cttw19, 15F
法律理解錯誤還要再硬拗就很難看了42.73.48.87

lbowlbow, 16F
法盲在硬凹223.136.173.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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