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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館長挨告誹謗嗆「罰罰錢又怎樣」 綠
※ 引述《cutbear123 (皇帝熊)》之銘言:
: 查了一下規定
: 好像不是罰罰錢就算惹餒 P.S.本肥非法律專業 歡迎指正
: ------------------------------------------
: 刑法310條
: 2.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 緩刑74條
: 1.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
: 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
: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
犯
: 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 ------------------------------------------
: 上次館長被吳宗憲告妨礙名譽被判58天
: 這樣緩刑484不能再用喇?
: 這次判超過半年 不能易科罰金真的會進去蹲餒
: 要不要投降輸一半?
館長這次被告 其實有點危險
因為在直播中 他自己親口說出 他沒有證據
但他就是認為是民進黨教唆的
因此誹謗罪要件其實都有符合
1.須有指摘或傳述或散布文字、圖畫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的行為
乃就某事項予以披露揭發的行為,傳述則是對於已經揭露的事項加以傳播轉述的行為。
2.須有散布於眾的不法意圖
只要有意圖就構成。
3.須所誹謗之事為不真實而無免責條件
因若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則有第310條第3項的免責條款不罰,但涉於私德而
與公共利益無關的仍然不能免責。
4.被害人提出告訴
另外還有一個重點
那就是館長他的槍擊案
其實法院已經二審定讞了
他直播說的話 其實是在挑戰地院 高院法官
這在將來開庭時 不太有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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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回文串
3482
[新聞] 館長挨告誹謗嗆「罰罰錢又怎樣」 綠
HatePolitics08/17 17:28
410
Re: [新聞] 館長挨告誹謗嗆「罰罰錢又怎樣」 綠
HatePolitics08/17 18:58
938
> Re: [新聞] 館長挨告誹謗嗆「罰罰錢又怎樣」 綠
HatePolitics08/17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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