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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還不一定緩起訴! 黃子佼持兒少性影像 北檢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
※ 引述《rlrbc (豬豬)》之銘言:
: 還不一定緩起訴! 黃子佼持兒少性影像 北檢依職權送高檢署再議
: 2024/04/10 16:18
: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藝人黃子佼近來捲入下載未成年少女性裸露影像等爭議,台北地
: 檢署查出黃的4TB容量隨身硬碟中,存有7段兒少性影像,予以緩起訴2年,須支付公庫120萬
: 元及書立悔過書1份,針對緩起訴部分,北檢今依職權送交高檢署再議,高檢署將審酌北檢
: 調查是否完備,再決議發回續查或駁回,倘若駁回再議,黃的緩起訴案即確定。
: 刑事訴訟法規定,緩起訴案件如無得聲請對象,檢方應依職權送上級再議。因黃子佼存有從
: 偷拍論壇上購買的7段兒少性影像,此部分並無告訴人,檢方同意給予黃緩起訴後,已依職
: 權送高檢署再議,倘若高檢署認為北檢調查已完備,將駁回再議,屆時黃的緩起訴將確定,
: 但高檢署如認定北檢調查仍有疑點,將撤銷緩起訴並發回北檢續查。
: 檢方查出,黃子佼是偷拍論壇的高級會員,其被查扣的4TB容量隨身硬碟中,有7段是未成年
: 人的兒少性影像,考量黃已認罪悔悟,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予以緩起訴2年
: 。
: 黃子佼另被控於2013年在工作室內,利用拍攝大尺度攝影作品的機會,涉嫌違反告訴人A女
: 意願,強制性交、猥褻及強拍影片。不過檢方查出黃子佼並無暴力、脅迫,女方就部分重要
: 情節也稱忘了,案發後沒尋求司法協助採證或就醫,勘查扣案的電腦等證物,均查無黃強拍
: A女性影像等事證,考量雙方已和解、A女撤告,將他不起訴。
: 黃子佼另被一名女子告發,於女方17歲時未經同意即親吻,檢方比對女方的臉書貼文及其證
: 述,認定是兩人對話時的突襲式親吻,無其他進一步的身體接觸行為,屬於性騷擾;另涉嫌
: 以拍攝藝術照名義,使女方裸露上半身並拍攝影像,檢方認為女方當時已成年,黃子佼未脅
: 迫使女方脫衣,拍攝過程亦無肢體接觸,無從認定有性騷擾或強制猥褻等罪嫌,且被害人亦
: 未提告,因此簽結此案。
: https://ent.ltn.com.tw/amp/news/breakingnews/4636826
:
燒這麼多天結果
強制性交、猥褻及強拍影片
均無證據
然後雙方和解
按照 炎亞綸 粉絲的標準
沒有證據 (炎案 是有性交的證據[影片]但不能證明強迫)
而且和解了
所以不嚴重...... (統神表示:很多都賠錢了事!
網:統神好糟糕!!!!
)
那麼目前關於被指控強制性交上
兩人在法律上目前看起來都是沒有事情
剩下的就是"持有影片"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 刑責 罰款
炎 拍攝 36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一百萬元以下
意圖散布持有 38 六月以上五年以下 三百萬元以下
黃 無正當理由持有 39 一年以下 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
PS.
39條是去年修法原本只罰款無刑責
兩人持有都是依新法
因持有是繼續性行為
36條 歷次修法加重
104 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
106/11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38條 同樣歷次修法加重
104 二年以下
112 六月以上五年以下
一堆人給炎加油然後要加重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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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回文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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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還不一定緩起訴! 黃子佼持兒少性影像
Gossiping04/10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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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新聞] 還不一定緩起訴! 黃子佼持兒少性影像
Gossiping04/10 22:27
412
Re: [新聞] 還不一定緩起訴! 黃子佼持兒少性影像
Gossiping04/10 22:38
9 則留言
kaky 作者的近期文章
Re: [新聞] 「心裡有數覆議案不會成功」 柯建銘嗆藍
行政院被監督在國會不能虛假陳述、反質詢 若因國會質詢或調查中官員虛假陳述並可起訴移送法辦 對卓院長領導的內閣來說實在是窒礙難行 所以提出異議 XDD 這又是東方特有的民主 ※ 引述《tsukiji (大司壽)》之銘言: : 自由 : 「心裡
Re: [新聞] 快新聞/傅黃想讓「五權變一權」掌握在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110210366.aspx 民進黨憲改版本 廢考監18歲公民權降修憲門檻入列 2021/10/21 20:56(10/21 21:13 更新)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
Re: [新聞] 炎亞綸涉偷拍、外流性愛片 一審判有期徒
黃買影片持有影片好嚴重啊! 統神好糟糕啊居然說只要付錢了事! 結果拍影片且意圖散布而持有的炎付錢和解緩刑啦! cc 果然是黨又勝利了.....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 六月以上五年以下 ===> 七個月+緩刑 cc 兒少性剝削條例: 第
Re: [新聞] 國會擴權法案三讀「行政院將提覆議」卓榮
我是不知道如何成為跟立法院職權行使有關的社會關係人員 然後被立法院邀請去; 但是我知道 你在PTT打嘴砲 就有機會被DPP政府養的智庫把你抓出來貼上中共同路人標籤公審 就有機會被DPP政府用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就有機會被台北市議會議座叫去議
Re: [問卦] ROC和PRC互不隸屬 這句哪裡有問題?
※ 引述《f77928 (喜劇之王)》之銘言: : 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 : 這句話真的很高明 : 本來地球上就只有一個中國 : 本質上兩者就是互相爭奪中國這個招牌 : 當然互不隸屬 : 為什麼會有人覺得這句違憲? 因為憲法上還
Re: [新聞] 馬英九:賴就職演說是「新兩國論」 兩
"如果賴政府認為兩岸是兩個國家,就應勇敢負起政治責任, 立即推動修憲來實踐這個主張" 印象中這可能是馬在中華民國堅持上最軟且往後退一步的發言 也就是馬並沒有否定"兩國"的可能信 但是就法理上 現在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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