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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校園割喉案死者父親提4主張:過多包容只是放縱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2024-03-12 11:34 聯合報/ 記者
劉懿萱/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校園割喉案死者父親提4主張:過多包容只是放縱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校園割喉案全國矚目,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2月底、3月初裁定,郭男及涉嫌教唆
少年犯案的林女延長收容。死者楊姓父親昨晚發出聲明稿表達4點訴求,包括廢除少年塗
銷記錄、少年犯先進中介學校、家長應負連帶刑責、少年觸及刑事應由司法主持正義,面
對應有處罰,「過多的包容只不過是放縱」。
楊姓父親昨晚透過板橋愛心慈善會理事長石一佑發出4點聲明,其一廢除少年塗銷記錄,
雖然塗銷少年違法記錄,立意良善,但將未爆彈放入校園, 危害校園安全,卻不告知校
方,一旦出事責任歸誰?假設少年經常藏刀在身上,進少觀所後回歸學校,交接過程應明
確才能對該生進行融合教育,隱匿惡行實難達到教化目的。
其二設立中介學校,調查官負責的都是行為有所偏差的學生,還比一般老師負責更多人,
這些調查官真的可以承接這麼多人嗎?應提供中介學校,專責專業完善輔導再回歸校園融
合。
其三落實親子教育,家長應負連帶刑責。楊姓父親認為,會有這些行為偏差的少年,難道
家長沒有任何責任嗎?難道不是因為家長縱容,放任不管造成的結果嗎?家長應該要付出
刑責,而非家長只需負責民事責任,更何況如果家長沒有財產或是故意脫產,豈非完全無
刑責?
楊父說,養不教,父之過。家長不能除了生以外,不負教養責任,且美國已有先例,2月7
日有一判決,孩子犯法父母有罪。
楊父指出,少事法用年齡保護特定人人權,卻損害大眾生命安全,作惡者認為這就是他們
的保護傘,而為所欲為,像是2月28日發生一起六打一還把棍子打斷的霸凌事件、3月5日
也同樣發生3打1的霸凌事件;一旦觸及刑事案件就該由司法主持正義,讓他面對應有的處
罰,而非對他百般包容,過多的包容對行凶者來說不過是放縱罷了。
楊父預告,3月16日下午1點30分會赴中正紀念堂自由廣場前,參加孩想陪你一起長大守護
我們的孩子,盼大家一起來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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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0/7825196
6.備註:
打架偷竊那種比較小的用原本的還可以
到砍人以上的惡行就要另外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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