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新聞] 13歲少女助警誘捕反遭性侵 中壢分局2警被函送法辦
13歲少女助警誘捕反遭性侵 中壢分局2警被函送法辦
https://i.imgur.com/totT7lZ.jpg
少女配合中壢警分局員警當誘餌竟遭性侵。(資料照)
13歲少女配合警當誘餌竟遭性侵 中壢分局:有叫她別單獨上車
自由時報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13歲少女配合中壢警分局員警當誘餌,要抓捕怪叔叔,卻
在警方監控下被載走性侵,引起各界譁然,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查處後,再度表達歉意,並依
刑法傷害罪、廢弛職務罪嫌,將犯下嚴重疏失的中壢警分局偵查隊吳姓小隊長、陳姓偵查佐
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2020年11月3日,張姓男子在交友軟體,以暱稱向同樣使用交友軟體的被害少女開出5000元
代價想誘騙她從事性交易,還要她自拍裸露私密處照片傳給他;少女事後未赴約,張男多次
傳訊恐嚇少女要公布裸照,讓少女憂心忡忡而鼓起勇氣向中壢警分局報案。
少女配合警方假意同意與張男進行性交易,聯繫張男於2020年11月9日深夜11點在1處麥當勞
速食店前碰面,張男駕車準時抵達後,喝令少女上車,隨即將她載往附近的路邊停車格停好
車後,逼她為他口交得逞。
張男完事後,將少女載回碰面處,埋伏員警才逮捕張男,桃園地方法院日前因張男引誘使少
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與引誘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未遂罪、脅迫使少年為有對價之
性交行為罪,判處張男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才讓警方離譜的烏龍事件曝光。
警方面對各界抨擊,除將吳姓小隊長、陳姓偵查佐送辦外,也決定從嚴究責,包括時任分局
長的陳錦坤、時任偵查隊長的林國基都因督導不周記過1次,吳姓小隊長記過2次,陳姓偵查
佐記過1次,吳、陳2人並改調行政警察工作。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7247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60.2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0082874.A.5A1.html
123 則留言
wiki 作者的近期文章
[問卦] 如果檢舉的人需要出錢,這樣可行嗎?
最近交通的新規則 「微罪不能檢舉」 應是避免民怨 和檢舉達人亂檢舉 但也因此街上到處都是違停的亂象 本魯想了想 那如果改成: 「檢舉的話,檢舉人需要付費」 就收一點意思意思就好 100塊之類的 不管檢舉成功與否 就是要收100塊 你檢舉成功
[問卦] 三年前2021/5/15確診暴增180例很可怕嗎
大家還記得三年前2021年 前一天5/14確診29例 但隔一天5/15 確診直接暴增成180例 社區媒體 網路上 大家都人心惶惶: [爆卦] 確診180多人?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210
推
推
→
推
推
推
→
推
推
推
→
→
推
推
噓
推
推
→
→
→
→
噓
推
推
→
推
推
推
→
推
→
推
推
→
→
推
→
→
推
→
推
噓
推
推
推
→
噓
推
→
推
→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