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新聞] 強盜殺死前女友 一審判無期 惡男逃死
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李立法
3.完整新聞標題:
強盜殺死前女友 一審判無期 惡男逃死
4.完整新聞內文:
男子邱錦灯因懷疑林姓女友另結新歡,憤而持刀壓制林女,以繩勒頸、膠帶纏繞口鼻,導
致林女窒息死亡,邱男搜刮死者現金、黃金項鍊及手機等財物後逃亡,最後在台中落網,
檢方認為犯有殺人未遂及性侵前科的邱男,惡性不改,手段殘忍,應與社會永久隔絕,依
強盜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極刑,屏東地院今天依殺人罪判處邱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檢警調查,70歲邱男與46歲林姓女友於去年9月15日相約在屏東火車站附近旅館見面,邱
男懷疑林女另結新歡,雙方發生爭吵後,邱男痛下殺手,取出預先放置在床邊桌台上的刀
子及繩索,先持刀壓制林女,再以繩索勒住林女頸部,接著將膠帶纏繞林女口鼻達8層之
多,活活將林女悶死。
邱男見林女已經死亡,便取走林女身上現金6500元及黃金手環、黃金項鍊及手機等財物,
然後騎林女的機車逃逸,並搭乘火車展開逃亡,3天後在台中落網。
屏檢偵辦後發現,邱男曾於2000年間,因感情問題,持磨刀石重擊女子頭、臉部,並持刀
割斷被害人手指肌腱,被害人負傷趁隙逃離才倖免於死,邱男事後被依殺人未遂及強制性
交等罪併處9年9個月定讞,於2004年入獄,2011年假釋。
檢方認為邱男惡性不改,再次以殘暴手段殺害林姓女友,其犯罪動機、手段及所造成的危
害甚為嚴重,屬兩公約所稱「蓄意殺害並造成生命喪失」行為,應與社會永久隔絕,依強
盜殺人罪起訴後,檢察官並建請法院處以極刑。
屏東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上午作出宣判,邱錦灯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又犯侵占罪,處罰金1萬元,得易服勞役。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48203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892940-ccc83-1.html
有殺人未遂、性侵前科的殺人犯
就算法官認為兇手是預謀犯罪、主觀惡性重大、犯罪手段殘忍、沒有真誠的悔意
這樣還是不用死刑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99.89.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8019021.A.3E0.html
85 則留言
st210113 作者的近期文章
-11Gossiping
[新聞] 黨團協商吵翻!韓國瑜趕鍾佳濱離場 柯建1.媒體來源: 三立 2.記者署名: 許皓婷 3.完整新聞標題: 黨團協商吵翻!韓國瑜趕鍾佳濱離場柯建銘怒嗆:立委比助理還不如? 4.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今(13)日針對「邀請總統賴清德至立法院國情報告」進行黨團協商,民進黨立委 鍾佳濱以
推
推
噓
推
推
推
推
→
→
推
推
噓
推
推
推
→
噓
推
→
噓
推
推
→
推
推
→
推
→
推
→
→
→
推
→
→
→
→
推
推
推
→
→
推
→
→
推
→
→
→
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