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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國6內車道開84km當「路隊長」挨罰!他不服提告踢鐵板

最新2023-11-18 17:10:00
留言274則留言,214人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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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6內車道開84km當「路隊長」挨罰!他不服提告踢鐵板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85797 行政訴訟判決:https://tinyurl.com/yndfplr5 原告:林彥辰 上訴高等行政法院判決:https://tinyurl.com/2xfj93pp 原告:林彥辰 2023/11/10 12:3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林男去年5月開車於國道6號,此路段最高限速100公里,他卻 以84公里行駛於內側車道,亦即俗稱的慢車占用內車道當「路隊長」,被警方開罰3000元 ,他提起行政訴訟,指稱法律規定,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情況下,「得」最高速限行駛 於內側車道,這是「得」而非「應」,法官卻認為,內側車道是超車道,不是駕駛可長時 間佔用行駛的車道,林男時速84公里,遠低於速限屬實,判決他敗訴,全案確定。 林姓男子於去年(2022年)5月25日上午,開車行駛於國道6號西向14公里處的內側車道, 被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快官分隊警員,以雷射槍測得時速是84公里, 該處最高速限為每小時100公里,警方認為他「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行駛車道者-小型 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内側車道,速限100公里,行速84公里」的違規行為,於去年6 月底告發,處罰3000元,林男不服取締告發,向彰化地方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林男主要主張二點,其一是舉發通知單無效,該罰單並無完整的機關全銜,沒有法律效果 ,其二是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 車於不堵塞行車之情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是「得」字而 非「應」字,其立法意旨應是小型車於不堵車時得行駛於內側車道,但車速仍受最高速限 限制,而不是要駕駛一進入內側車道,就要以最高速限行駛,他聲明罰單撤銷。 彰化地院認為,警方的舉發通知單,記載內容核屬明確,舉發機關全銜(內政部警政署國 道公路警察局)雖漏印末2字,尚不影響違規事實的認定,也不致造成林男權益受損,不 影響合法性及效力。 至於限速部分,法官認為警方告發並無違誤,依上述法律規定,國道高速公路的內側車道 ,僅容許小型車超車,或以該路段規定的最高限速為行駛,否則即應行駛其他車道,維持 高速公路之行車順暢,確保交通秩序。 法官強調,林男當時無超車,確實有「小型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高速公路內側車道 」事實,高速公路的內側車道,原本即是超車道,不是駕駛人長時間占用行駛的車道,林 男時速84公里,遠低於該路段內側車道容許的最高速限100公里,據此判決林男敗訴,林 男上訴二審,說詞與一審相同,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見解也與一審相同,再度判決他敗訴 ,全案確定。 -- 國道及快速公路內車道為超車道,不超車請駛離內車道,即使你已達最高速限,謝謝。 全臺灣人都知道你【林彥辰】龜速車不超車佔用國道內車道,不會開車就不要出門害人, 不受罰還提告,還不要臉繼續上訴,浪費國家司法資源,天大地天我龜龜最大! -- 【爆笑公社3.0】Line社群開始招人囉!歡迎加入!(非詐騙) 網址:https://reurl.cc/WrWMY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137.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99596893.A.CC8.html

274 則留言

heacoun, 1F
死烏龜剛好而已

FSWIN1278, 2F
死飆仔們又要高潮了!以下開放飆仔們高潮

gy29289957, 3F
笑死,還敢上訴

cokellen, 4F

ryu38, 5F
會龜的人永遠自以為是不會檢討自己

kivan00, 6F
罰不怕的啦 不是每次龜車都會被罰到

leutk, 7F
搞不懂這種人的心態

yesyesyesyes, 8F
罰三千太少,至少三萬

facebookig, 9F
飆仔跟龜速車,我更討厭龜速車,除非飆仔改裝排氣管

Benefits, 10F
腳不會踩油門,手倒是很會按鈴

AMSTERDAM14, 11F
彥辰下次不要再犯

ga047768, 12F
這不常抓,被抓代表平常很過份。

yang00023, 13F
龜仔應該都腳短,油門踩不下去

Lowpapa, 14F
3000笑死人 至少罰個3萬吧 不痛不癢 果然龜車島

primeblue17, 15F
哈哈彥辰哈哈

syldsk, 16F
他沒到最高速限啊,有到最高速限的版本再來加那句

syldsk, 17F

reallocust, 18F
摸摸鼻子乖乖繳罰款就好,非得要搞到上新聞讓全台灣

Timbug, 19F
叭他還會生氣咧

reallocust, 20F
都知道自己是烏龜,公司同事怎麼看,老婆小孩或是老婆

reallocust, 21F
同事或小孩同學的家長怎麼看?

syldsk, 22F
警察拍到一百的擋住應該也不敢開,超過一百的就會

tobesg, 23F
龜仔

syldsk, 24F
開超速

louisxxiii, 25F
林烏龜 這種速度就下去走平面啦

louisxxiii, 26F
3000也在提行政訴訟

louisxxiii, 27F
至少罰個三萬吧 不然烏龜怎麼會痛

GooglePlus, 28F
說啥呢 大家不是都最高速限行駛內線嗎

lanlanlu5566, 29F
彥仔 跑快一點!

hicjgogogo, 30F
觀念錯誤還敢申訴

KCKCLIN, 31F
XD不知道是不是PTT板友 好幾個同樣論述的 哭哭哦

a901922001, 32F
龜仔有夠不要臉

shuo1010, 33F
還敢申訴阿

zstan2008, 34F
這樣不是證明:法院認可只要你行駛該路段的最高速

zstan2008, 35F
度就合法!

jason930502, 36F
再龜啊 還有臉提告啊

DMW9527, 37F
可憐 建議別開車了

hsmeal, 38F
最賭爛就是龜在內線的

KCKCLIN, 39F
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見解也與一審相同 XDDD

KeynesGG, 263F
飆 還沒人會叫林龜 林彥辰就是你啦

jhbgybj123, 264F
爽啦 死烏龜垃圾 開三小

DirkMavs, 265F
林彥辰真的不要丟臉了

classic112, 266F
垃圾龜怕開快怎麼不去開省道

catonlyone, 267F
讚啦!!!

Assplaza, 268F
龜就算了,一堆龜遇到比他慢的龜要超車也都不管安

Assplaza, 269F
全距離就切出來,然後慢速超車後再繼續躲回內側龜

Assplaza, 270F
,有夠討厭

Travels, 271F
白癡嗎?不會開車連中文也看不懂?

neglect, 272F
「法官認為警方告發並無違誤,依上述法律規定,國道

neglect, 273F
高速公路的內側車道,僅容許小型車超車,或以該路段

neglect, 274F
規定的最高限速為行駛,否則即應行駛其他車道」…法

neglect, 275F
官沒說只有超車才能行駛內車道…幹嗎自己超譯法條呢

gogogo499, 276F
龜沒問題,請滾區域外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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