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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我把戀愛想得太簡單了嗎?
※ 引述《solumate (姆咪魯肥宅)》之銘言:
: 原文引起很多質疑,這很正常,
: 因為我自己也常常在思考,
: 是否我對於數字的解讀,常常過於樂觀,
: 沒有辦法理解到少數人的困難。
不是你對數字的解讀樂觀
只是你單純的解讀錯誤而已
: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11/7329818
: 台灣未婚率高達50%!他驚「國家未來該怎麼辦」 網曝1關鍵:有差嗎
: 比如這則新聞,
: 說台灣適婚年齡未婚率50%,
: 那不就代表結婚這件事情很簡單嗎?
: 因為路上隨便抓100個人,平均就有50個人能做到。
就看你說適齡未婚率這件事情
就知道你對這個統計數字不求甚解
所謂適齡未婚率
是指15 歲以上未婚人數占 15 歲以上總人口數之比率
而一般來說
男性的未婚率是比女性來得高
通常是高7~8%不等
所以這個未婚率的數字
在性別難易度上就會有很大的不同
而這個未婚率
並沒有考慮到你是一婚二婚三婚四婚
就單純是算人頭你有沒有結婚
這種計算方式忽略了婚姻市場上
有些人有好的條件
所以能長期進入婚姻狀態(即便是進進出出)
有些人沒有這個條件
所以就會一直卡在未婚這一關
這種解讀方式就像是說
薪資平均數是50K
所以路上隨便抓100個人
平均50個人薪資大於50K這個說法是否成立
答案是否定的
因為薪資的分布就不是對稱的
1個郭台銘的薪水可能可以屌打1000個宅宅
但是拿郭台銘+宅宅們的薪水平均
來推論賺超過平均數是否容易
顯然就忽略了分布不均勻的現象
所以回到未婚率的推論
正因為這個未婚率是很粗糙的平均數
50%的未婚率代表
維持未婚狀態的時間可能比這個平均數顯現出來的平均
來得更長
說的有點拗口
簡單來說啦
一個宅宅到了50歲才結婚
另一個帥哥從18歲就一直離婚結婚離婚結婚到50歲
還有兩個宅宅到了50歲一直都沒結婚
這個時點上
未婚率是50%
另外一個狀態是
兩個宅宅30歲就結婚到了50歲也沒離婚
另外兩個宅宅一直都沒有結婚
這個狀態下的未婚率也是50%
但是前一個狀態下的結婚難度
明顯是高於第二個狀態
所以用單純的未婚率來推論結婚的難易度
說到底就是單純的統計素養不足
: 如果再考慮那些本來就不想結婚的人,
: 應該被排除於統計外,
: 那麼結婚的難度就更低了,
: 至少是大於50%的人能夠做到。
所以說這就是你解讀錯誤...
: 結婚大於50%,那戀愛呢?
: 雖然沒有很客觀的轉換數據方式,
: 但談戀愛的難度是要遠遠低於結婚的,
: 所以想談戀愛卻找不到對象,
: 這種人應該是極其的少數才是。
統計的問題其實牽涉到專業
所謂術業有專攻
醬料只需要修微積分乙
統計程度也只是單純的生物統計即可
只是科學素養上
要做出這種推論
定義是很重要的
結婚的定義很清楚
至少現在就是要去登記才算是結婚
但所謂的戀愛
定義到底是啥?
一夜情算不算戀愛
跟二次元在一起算不算戀愛
嫖妓算不算戀愛
婚內偷吃算不算戀愛
如果這種婚內偷吃或是嫖妓也算是戀愛
那麼的確如你所說
戀愛的確滿容易的
畢竟你可以短時間戀愛很多次
還能戀愛了又戀愛
但是如果你要說所謂的跟婚姻進行轉換
為了結婚而結婚算不算戀愛
買賣婚姻算不算戀愛
奉子成婚算不算戀愛
根本扯不清道不明
這些沒有清楚定義的事情
到底要怎麼轉換?
又如何談論難易度呢?
: 當這些極其少數出來抱怨,(絕大多數是男性)
: 說自己沒對象是因為女生的眼光普遍太高,
: 我就會真心的感到疑惑,
: 如果大多數的人都能做到,就你極少數的人做不到,
: 為什麼問題是怪別人,
: 而不是思考自己有什麼問題呢?
你錯誤推論引申出來的反問
其實就更匪夷所思了
首先這已經不是極少數的人做不做得到的問題
你所有的推論基礎來自於未婚率
但是那也就是一年的未婚率
如果你放到10~20年的角度來看
未婚率已經從早期的2X%上升到50%
如果你的說法成立
你要問的問題是
為什麼古時候的多數人都做得到
為什麼現在的多數人都做不到?
這自然是社會變遷跟文化習俗所造成的改變
也絕對不是個人層面能改變的事實
但是光這個事實在你的推論之中
就直接被排除
如果你使用的未婚率是合理的推論基礎
那麼把這個事實基礎進行擴張
就不應該造成你後續推論之中的矛盾
會有矛盾就顯示出
你要嘛就使用了錯誤的基礎
要嘛就是推論錯誤
但不管怎麼說
你亂扯一通所想要說的東西
其實並沒有啥理論基礎
跟未婚率根本就沒啥直接關係
除了去唬一些沒認真看文章的人
讀過點書的人大概都會覺得你說的東西怪怪的
比起有些鄉民直接戰
"你無法脫團就是你魯"
這種簡單粗暴的人身攻擊
可能還更有點說服力
: 畢竟就我所見,包含我自己,
: 男生要找女友或老婆都不是很困難啊,
: 只要願意花點時間,好好跟人相處,
: 幾乎都能找到不少欣賞你的女性,
: 然後再從這些女性裡面,
: 認真經營自己也喜歡的就行了。
: 但是否我的盲點也在這裡呢?
: 其實能戀愛結婚的「多數人」是不正常的,
: 那些一直渴望戀愛結婚,
: 卻老是找不到對象的「極少數」男性,
: 反而才是所謂的正常呢?
退一百萬步來說
50%的未婚率
就算能直接轉換成"無法戀愛率"(<--雖然不知道這是三小)
這是否為"極少數"?
用台灣教育長期追蹤資料庫的研究
http://tepsb.nccu.edu.tw/download/TEPS-B_epaper_no14.pdf
沒有固定交往 沒有同居伴侶的比率
男女都超過50%
你要說超過50%的人沒有固定交往經驗
這樣是極少數??
就不用說其他國家例如日本
2X歲男性有5成連交往經驗都沒有
這個算是極少數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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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6
[討論] 我把戀愛想得太簡單了嗎?
Boy-Girl04/11 17:19
3569
Re: [討論] 我把戀愛想得太簡單了嗎?
Boy-Girl04/11 21:26
623
Re: [討論] 我把戀愛想得太簡單了嗎?
Boy-Girl04/12 02:45
510
Re: [討論] 我把戀愛想得太簡單了嗎?
Boy-Girl04/12 13:54
2143
Re: [討論] 我把戀愛想得太簡單了嗎?
Boy-Girl04/12 18:35
00
Re: [討論] 我把戀愛想得太簡單了嗎?
Boy-Girl04/12 23:41
717
> Re: [討論] 我把戀愛想得太簡單了嗎?
Boy-Girl04/13 01:55
00
Re: [討論] 我把戀愛想得太簡單了嗎?
Boy-Girl04/13 13:22
17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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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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