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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NET告大日審判長裁定停審 建議好好打和基隆市府的官司

最新2024-05-06 07:25:00
留言31則留言,22人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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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933849 NET告大日審判長裁定停審 建議好好打和基隆市府的官司 2024-04-30 17:47 聯合報 主富服裝公司(NET)主張出資興建基隆東岸商場2到4樓建物,擁有產權,被基市府「收 回」後訴請法院裁判所有權。NET也控告大日「口頭承諾」把建物移轉市府侵權並求償, 審判長開庭時說,對NET因建物所有權喪失,向大日問責「百思不得其解」,裁判中止訴 訟,待NET與市府的訴訟有了結果再審。 基隆市前市長林右昌任內與大日公司簽約,委由大日負責營運東岸地下停車場和1樓空間 。大日後來引進NET為協力廠商,並由NET出資增建2至4樓空間及負責招商營運。大日和市 府的合約今年1月31日到期,市府去年底重新招商,由微風集團出線。市府與大日的契約 終止後,依雙方合約要收回商場建物,但NET主張出資興建並擁有產權。 東岸商場2至4樓興建完工,招商營業多年一直未登記產權。市府今年3月登記在市府名下 ,NET以市府為被告,提起確認所有權訟訴。市府則以商場空間未能完成點交提出反訴, 要求NET返還建物。基隆地院4月17日第1次開庭,雙方各自提出主張,聲請調查證據,審 判長審理後,宣布6月5日開第2次言詞辯論庭。 NET也控告大日侵權,法院今天開庭審理。NET律師指大日在與市府開會討論增建2至4樓時 ,口頭承諾未來會把建物移轉給市府,讓市府誤認有產權,使得大日與市府契約終止後, NET喪失向進駐2至4樓商家收租權利。 大日律師說,大日有以減租方式協助NET興建2至4樓商場,現有建物並非NET獨自出資興建 ,也無獨立產權。大日與NET簽定的合作契約,有大日與市府契約終止,雙方契約隨之終 止,以及把納入契約範圍的2至4樓空間移轉市府內容。 審判長指出,大日對於東岸商場2至4樓建物並無權利,NET以大日對市府的口頭承諾提告 侵權,讓他百思不得其解,不明白NET為什麼那麼急?如果訴訟繼續進行,「今天我就可 以結案」,建議NET「另外的案子好好打」。審判長當庭與雙方律師討論後,裁定停止訴 訟。 ~~~~~~~~~~~~~~~~~~~~~~~~~~~~~~~~~~~~~~~~~~~~~~~~~~~~~~~~~~~~~~~~~~~~~~~~~~~~~ ~~~~~~~~~~~~~~~~~~~~~~~~~~~~~~~~~~~~~~~~~~~~~~~~~~~~~~~~~~~~~~~~~~~~~~~~~~~~~ 難怪上次官司 神隱多日的大日也出來嘴 NET了 原來是我們NET連大日都一起告上了 我們NET還是主張 產權是他的 大日口頭跟市府說產權還給市府 才造成今天的狀況 太厲害了 這個標案真的是日後促參的經典案例 原來一切都是大日害的阿 居然口頭說要轉讓 讓市政府誤會 ROT 可以不用T回市府 甚至連合約都不用寫T的事情 要用口頭說 這個法官說的也夠直接的 "如果訴訟繼續進行,「今天我就可以結案」" 不知道NET 是不是還是同一位律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66.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eelung/M.1714486841.A.2C3.html

31 則留言

kkbox0800, 1F
難怪蕭美琴fb狂挺net...口味就是這樣...
※ 編輯: assxass (123.192.66.37 臺灣), 04/30/2024 22:35:57

Davidking, 2F
所以是大日本無權利轉讓,所以大日口頭承諾根本沒用,

Davidking, 3F
所以NET亂告大日幹什麼,法官的意思是這樣嗎?

Erechtheus, 4F
審判長還能給這種建議?

annielaurie, 5F
這個案子市府只要當初沒白紙黑字說大日可以轉讓他人

annielaurie, 6F
其實就沒什麼好吵的 市府就踩住依法行政這條就好

annielaurie, 7F
就不懂一堆瞎挺NET的是怎樣

outsi, 8F
帶風向啊

lesnaree2, 9F
口頭的承諾拿來法院吵?以為是在臉書嗎

abcm1042, 10F
笑死 net 是誰給的勇氣

badname, 11F
法官也是蠻直接的

ghghfftjack, 12F
就是因為知道要結案了才扯一堆沒關係的東西呀

ghghfftjack, 13F
法官:林北月底要報結 不要鬧好嗎

CHB1980, 14F
所以前市府到底跟net怎麼談的搞到這地步?

hurompton, 15F
還滿意外有一位關鍵人物一直都沒被傳喚出庭作證

abcm1042, 16F
北海市長沒入閣 人事案已定 可以清理戰場了

Hamazura, 17F
DPP大概要讓林回鍋選市長,蔡回鍋選立委

Hamazura, 18F
蔡適應已經開始貼廣告了

TCPai, 19F
大日這個二房東能這樣搞也是很猛

KingChang711, 20F
看成NET告大審判長

palewalker, 21F
大日其實還滿瞎的

wuklean, 22F
因為不管大日有沒有權利 債權行為不以有處份權為必要

wuklean, 23F
A跟B的契約愛怎麼訂 是關路人C甚麼事 A履行不了是B要不要

wuklean, 24F
告的問題 路人NET跑去告 好笑不好笑

enhao, 25F
摘要:NET秀下限被法官打臉

BOARAY, 26F
挺NET怎麼事後都很安靜 還想繼續吃瓜

TheAnswerAI, 27F
筆記 房客主張有永久居住權!

joh, 28F
事後安靜很正常,因為凹不下去

okumori, 29F
NET應該要求續審讓審判長結案不是嗎?

loveclaire, 30F
租即佔停車場跟基隆塔這些表面功夫王遺產不是地雷就

loveclaire, 31F
是爛攤,草包一個還踩著基隆人上位,真的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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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批謝國樑丟基隆人的臉! 林右昌:把金雞
清理一下戰場 做個分類 現在戰場出現在幾點 1. 舊合約 對大日怎麼簽成這樣 導致現在的產權不明 2. 警察破門問題 3. 新合約 給微風怎麼簽成這樣 1~2 前面文章一大堆了 就來談 3 給微風的新合約好了 現在風向是帶 怎麼可以一簽20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
這律師資訊收集不及格阿 很簡單 他的說法沒有辦法說明為什麼 假處分令被駁回了"三次" 如果沒有假處分令 為什麼市府不能進去拆? 別忘了外面天橋要連通這裡 公共建設要全部停下來等產權訴訟完成嗎? 他用房東破門的概念去形容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
噗 最近各大名嘴都在洗感官帶輿論啦 (罰寫錯字 觀感觀感觀感) 不說 林智群律師本來就喜歡討論這種個案 張之豪等本來就是基隆市議員 連 落選立委的高嘉瑜、許淑華(回去台北市議員那位)都出聲啦 看了NET委任的陳大律師 各種新聞之後 會不會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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