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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修正的真正問題

最新2024-05-22 13:22:00
留言132則留言,22人參與討論
推噓17 ( 203109 )
https://i.imgur.com/qOkHpoF.jpeg
[討論]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修正的真正問題
這個條文真正的問題在於法條文義不明確 從文字來看 這個條文究竟要表達的是 1 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跟依法應秘密之事項兩者都要主席同意 or 2只有「或」後面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要主席同意 如果你就文義解釋來看兩者都說得通 這個條文所指的事項範圍接近釋字627的國家機密特權 行政首長依其固有權能 就有關國家安全、國防、外交之國家機密事項 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 如果這樣的事項還需要主席同意才能不公開 就是明顯違反釋字627而違憲 雖然藍白的澄清是說他們的意思是2 但條文不清不楚 從文義來看是有解釋空間的 未來實務運用會不會有爭議是有大問題的 再再顯示了這個立法品質很差勁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65.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6351581.A.17F.html

Re: 回文串

132 則留言

MonkeyCL, 1F
藍白粉:沒做壞事 不用害怕42.70.178.54

ccdg, 2F
馬文君或900當主席的話?118.232.21.236

sam90205, 3F
小草邏輯會說民進黨黑箱60.250.198.235

cunankimo, 4F
你都可以打那麼長一篇討論了,所以黑42.70.102.70

cunankimo, 5F
箱在哪?42.70.102.70

Croy, 6F
依法應秘密 但主席不同意 該如何處理?101.12.155.176

jkhz, 7F
有請政黑大法官開啟政黑憲法法庭125.230.20.155

brian900530, 8F
我有在跟你討論黑箱嗎?我反對立法39.10.65.21

brian900530, 9F
院職權行使法跟刑法141-1修正都是因39.10.65.21

brian900530, 10F
為法條內容寫得很爛欸39.10.65.21

jkhz, 11F
哪幾位政黑大法官去請版主提名,這樣可以嗎?125.230.20.155

leptoneta, 12F
這條算很明確啊 哪來歧義220.128.223.151

papagenoyi, 13F
黑箱是程序部分問題,法條本身也有定1.160.1.253

papagenoyi, 14F
義不清的問題,這是兩件事好嗎草...1.160.1.253

brian900530, 15F
歧異就是兩種解釋都會通39.10.65.21

leptoneta, 16F
寫這麼明確還會有歧義 國文課真不能少220.128.223.151

Croy, 17F
只要主席不同意 和法律違背也沒關係?主席101.12.155.176

Croy, 18F
凌駕於法律之上 我這樣解讀對嗎?101.12.155.176

Zzell, 19F
中文來說,主席同不包含前項59.127.108.245

papagenoyi, 20F
程序;有問題;法案主文:也有問題,1.160.1.253

papagenoyi, 21F
小草可不可以不要把什麼問題都混在一1.160.1.253

papagenoyi, 22F
起然後自以為有看懂啊?1.160.1.253

copycat603, 23F
你或的意思都搞不清 還敢談法律?36.231.131.149

SphereDavid, 24F
明明「或」的意思就是其中一個狀況成219.68.88.6

SphereDavid, 25F
立就算,有很難理解嗎?219.68.88.6

copycat603, 26F
這明顯是2吧 你法律系的???????36.231.131.149

leptoneta, 27F
你直接說因為我反對 所以有問題 比較快220.128.223.151

Zzell, 28F
因為"並"把"主席同意"這個條件的覆蓋程度59.127.108.245

copycat603, 29F
還文義解釋咧36.231.131.149

Zzell, 30F
降低到只有後項了59.127.108.245

copycat603, 31F
這不是中文問題 法律的或啥意思36.231.131.149

copycat603, 32F
你不懂去GOOGLE一下不就知了36.231.131.149

brian900530, 33F
如果是指2 通常或字前面會加逗號。39.10.65.21

copycat603, 34F
這也能鬼扯一篇喔36.231.131.149

copycat603, 35F
還敢說人家立法品質低落36.231.131.149

copycat603, 36F
你哪個系的??36.231.131.149

Croy, 37F
其實這條的法律用字很不專業 立法水準很差101.12.155.176

Croy, 38F
法律條文有一定的用字文法 這條幾乎沒看到101.12.155.176

copycat603, 39F
可憐 我看樓上連法學緒論都沒上過吧36.231.131.149

ericwang1017, 119F
乎法條嗎?綠共只想趁發言的時候罵114.136.62.104

ericwang1017, 120F
黃國昌114.136.62.104

ericwang1017, 121F
欸不對,主席同意應該只限後面那項114.136.62.104

ericwang1017, 122F
而已114.136.62.104

brian900530, 123F
這種法條文字造成的爭議還少嗎 刑法39.10.65.21

brian900530, 124F
中加重其刑至1/2的至有人認為是到有39.10.65.21

brian900530, 125F
人認為是至多 以一般人的角度當然認39.10.65.21

brian900530, 126F
為是加重到1/2 但很抱歉學說多數認39.10.65.21

brian900530, 127F
為是至多 再例如加重竊盜罪得攜帶兇39.10.65.21

brian900530, 128F
器的攜帶 以一般人的角度會覺得當然39.10.65.21

brian900530, 129F
是帶在身上才算 但很抱歉實務見解認39.10.65.21

brian900530, 130F
為當場撿到的也算 所以這種法條文字39.10.65.21

brian900530, 131F
真的很重要這條文寫的「並經」一定39.10.65.21

brian900530, 132F
會變成爭議點39.10.6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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