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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指藐視國會罪「霸王條款人人有獎」 林俊
指藐視國會罪「霸王條款人人有獎」 林俊憲:大家都有機會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521004655-260407
中時 楊亞璇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4-05-21/1024/20240521004656.jpg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今天續審國會改革法案,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表示,藐視國會感覺很遙遠嗎?「
2300萬人,保證人人有獎,大家都有機會罰到破產。」
林俊憲今天在臉書發文指出,藐視國會感覺很遙遠嗎?因為藍白都說是為了要監督政府?
那好,晚一點要進行到47、48條表決了,注意看,2300萬人,保證人人有獎,大家都有機
會罰到破產。
林俊憲說,藍白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再修正動議第48條第2項:「法人、人民團體或
社會有關係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
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
改正為止。」
林說,講直接一點,全國6萬個人民團體、78萬間公司,立法院要什麼資料就得交出來,
管你什麼財報還是營業機密,傅總召跟國昌老師面前還敢有秘密嗎?不交?那就罰到破產
為止。
他說,什麼?你不是公司負責人或人民團體成員?沒關係,總有一款適合你。看到「社會
有關係人員」了嗎?
林俊憲指出,「天啊這根本就是你!解釋空間無限的霸王條款,終於把2300萬人都包牌包
進來,人人有獎。」這種條款,還相信是在「監督政府」嗎?很抱歉,被「督」的其實是
你!
6.備註:
這種違憲的法案,連企業法人都可以強迫,太誇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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