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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申訴] #1cAjams1 (C_ChatBM)判決不當

最新2024-05-08 08:35:00
留言32則留言,2人參與討論
推噓0 ( 0032 )
※ 引述《tw00111610 (月朧)》之銘言: : 根據#1cA5FAVH (C_ChatBM)的檢舉文 : 和我的檢舉文#1cAjams1 (C_ChatBM)作比較 : 一樣沒有指名道姓 : 一樣對照原文指向明確 : 該版主卻做出了不同的判決結果 且我進行申訴時詢問的是判斷標準為何 #1cA5FAVH (C_ChatBM)和你的情況不一樣吧
apeter83: 你到底是真粉還是黑粉阿04/23 18:59
felixden: 真粉吧?我看他常常開箱拉普全套週邊04/23 19:01
felixden: 黑粉應該是不會特地花錢04/23 19:01
Y1999: 他是超級鐵粉,只是有時候會誇張一點...好吧不只一點04/23 19:03
kevinlee2001: 我有買 延期了 怎麼沒有我的事04/23 19:03
kevinlee2001: 全簽沒有事 有事的是延期04/23 19:03
lycs0908: 同擔拒否的真粉吧 自己臭得要死順便弄臭偶像 讓別人不04/23 19:12
lycs0908: 齒進而減少競爭對手04/23 19:12
lycs0908: 這種噁心的人早該被唾棄了 買些週邊當贖罪券就有人接受04/23 19:20
lycs0908: 了喔04/23 19:20
#1cA5FAVH (C_ChatBM)的情況很清楚是在回前面有人問原PO是真粉還是黑粉,另外還有人 提到原PO有買週邊,被他說是買週邊當贖罪劵,可以很清楚的認定是在講原PO 而你的情況,我覺得單從「40幾歲」和「說教」這兩點,沒辦法很明確的認定是在講你 相較起來,#1cA5FAVH (C_ChatBM)的情況比你的情況要來得明確更多 #1cAjams1 (C_ChatBM) : 五、違規說明或佐證 : 我往上看了下其他推文 比較像說教就我一個 推測對方根據上站次數評估我年齡 連你自己的違規說明都沒有很篤定的用比較像、推測去認為他是在講你了 我覺得應該沒有如你所說的指向明確吧 -- https://i.imgur.com/FhhzB4L.jpg
Re: [申訴] #1cAjams1 (C_ChatBM)判決不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91.89.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715091148.A.737.html

Re: 回文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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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 #1cAjams1 (C_ChatBM)判決不當
C_GenreBoard05/07 09:31
032
> Re: [申訴] #1cAjams1 (C_ChatBM)判決不當
C_GenreBoard05/07 22:12

32 則留言

※ 編輯: nh507121 (219.91.89.165 臺灣), 05/07/2024 22:14:42

tw540777, 1F
所以你的意思是必需要有第三者佐證來確118.168.16.217

tw540777, 2F
定才能入罪?我沒有用肯定的理由很簡單118.168.16.217
沒有說一定要第三者佐證,看前後文判斷是否指特定人

tw540777, 3F
就是我看有沒有人能凹出個理所當然而已118.168.16.217

tw540777, 4F
而實際上佐證的不管是路人還是當事人 講118.168.16.217

tw540777, 5F
得全都毫無道理 反倒變成不管怎麼看就是118.168.16.217

tw540777, 6F
指向明確 我就問個問題 他不是講我還能118.168.16.217

tw540777, 7F
是跟誰講話請問? 當然 你要說他這樣算自118.168.16.217

tw540777, 8F
言自語我也可以認同阿 那我以後這樣說呢118.168.16.217

tw540777, 9F
還是照上述只要有第三者路人我就能入罪?118.168.16.217

tw540777, 10F
那不就變成三人成虎了?要陷人於罪的概念118.168.16.217

tw540777, 11F
就是拉幫結派?這樣真的對嗎?118.168.16.217
#1cA5FAVH (C_ChatBM) 我舉的推文都是在被檢舉人前面發言的,比對方早發言要怎麼陷 人於罪?第三者在發言時根本無從知道被檢舉人會回應他的推文

tw540777, 12F
我舉個例阿別介意 假設我在某公告且有板118.168.16.217

tw540777, 13F
主推文下方寫個雙標版主就少BB了 丟人118.168.16.217

tw540777, 14F
沒人補充就無罪?有人補充tw你自己也xxx118.168.16.217

tw540777, 15F
就少嘴版主這樣就有罪?這樣不是很怪嗎?118.168.16.217

tw540777, 16F
而且這樣的推文一次性變成針對公告和推118.168.16.217

tw540777, 17F
文的版主 這樣沒有針對性我自己都不認同118.168.16.217

tw540777, 18F
以個人拙見來看 這樣產生的灰色地帶全憑118.168.16.217

tw540777, 19F
自由心證就是造成狐疑的理由本身 要明確118.168.16.217

tw540777, 20F
標準就是指向到什麼程度算正確?什麼算無118.168.16.217

tw540777, 21F
所謂?沒有旁證就能免責這實在蠻奇怪的118.168.16.217

tw540777, 22F
抱歉忘記前述 我的網路怪怪的所以借朋友118.168.16.217

tw540777, 23F
帳號發言118.168.16.217

tw540777, 24F
此推文為代tw00111610之口發言118.168.16.217
站規規定不用借用別人帳號
※ 編輯: nh507121 (219.91.89.165 臺灣), 05/08/2024 06:58:40
※ 編輯: nh507121 (219.91.89.165 臺灣), 05/08/2024 07:01:46
※ 編輯: nh507121 (219.91.89.165 臺灣), 05/08/2024 07:04:57

tw00111610, 25F
我沒借他帳號阿 請代打字而已 既然依42.70.66.27

tw00111610, 26F
前後文判斷 那我還是老話 不是我還能42.70.66.27

tw00111610, 27F
是誰?在一片祥和歡樂中潑冷水說教就我42.70.66.27

tw00111610, 28F
一人 我以此判斷對方的針對性請問哪兒42.70.66.27

tw00111610, 29F
不合乎邏輯 你的意思是說 在我之上還42.70.66.27

tw00111610, 30F
要有其他人能證明他的針對性才能成立?42.70.66.27

tw00111610, 31F
而且他的自證和旁人關說明顯不合常理42.70.66.27

tw00111610, 32F
為何不納入考量?42.70.6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