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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C_ChatBM
標題

[檢舉] iphone55566 4-7

留言57則留言,11人參與討論
推噓10 ( 10047 )
一、違規文章代碼 #1bg4xrXZ (C_Chat) 二、被檢舉人ID iphone55566 三、違規內容節錄
iphone55566: 版上邏輯就很錯亂 知道是民間組織 最終還是看法條01/18 06:31
iphone55566: 但卻哀哀叫說會受影響 就是違規大爺心態01/18 06:32
iphone55566: 延續你講的 民間組織覺得你違規了 然後呢請接完句子01/18 06:34
iphone55566: 還沒講到點上呢 繼續完成句子01/18 06:35
iphone55566: 好了有人講到點了 所以誰要你刪文?01/18 06:38
iphone55566: 看吧 講半天沒人敢提平台在沒違規的情況下刪文01/18 06:39
iphone55566: 連問題點在哪都不知道 就對一個民間組織指指點點01/18 06:39
iphone55566: 兩句誰違規了 笑死 你要問平台阿 怎麼是問民間組織?01/18 06:40
iphone55566: 還是沒回答啊 為何平台要在沒違規的情況下刪文?01/18 06:41
iphone55566: 為何平台知道沒違規 要受限於民間組織 問題點是誰?01/18 06:41
iphone55566: 民間組織認定它違規 那有違規嗎?01/18 06:42
iphone55566: 你連我的問題都回答不出來 要看什麼中介法01/18 06:42
iphone55566: "講半天沒人敢提平台為何在沒違規的情況下刪文"01/18 06:42
iphone55566: 所有人都知道沒強制力、是民間組織 那到底在抱怨啥點01/18 06:43
iphone55566: 所以平台刪文是誰的問題 請回答01/18 06:43
iphone55566: 所以是誰揣摩上意 請回答01/18 06:43
iphone55566: 沒強制力是民間組織 就是個檢舉機器你覺得是他問題??01/18 06:44
iphone55566: 這就是違規大爺為何限縮檢舉項目的理由了 都合理了01/18 06:44
iphone55566: 只要不能檢舉 我就沒違規了 嘻嘻01/18 06:45
iphone55566: 所以是誰揣摩上意 請回答 我還沒看到答案呢01/18 06:45
iphone55566: 你知道是民間組織沒實質強制力 哪來的施壓問題???01/18 06:45
iphone55566: 交通檢舉有警察把關 接續回答IWIN檢舉後誰把關?01/18 06:46
iphone55566: 怎麼一個個都不敢回答了? 都是延續你的話題耶01/18 06:46
iphone55566: 交通檢舉有警察把關 接續回答IWIN檢舉後誰把關???01/18 06:46
iphone55566: 沒人把關? 你說平台沒有違規就刪你文 問題是誰請回答01/18 06:47
iphone55566: 民間組織+沒強制力你都知道 然後突然他就成洪水猛獸?01/18 06:48
iphone55566: 這不就你們自己的認知出了問題嗎 問你違規認定誰把關01/18 06:48
iphone55566: 你居然能回沒人把關??01/18 06:48
iphone55566: 喔喔 "DarkHolbach: 假民間組織而已" 請問違法依據最01/18 06:49
iphone55566: 後是誰認定的請回答01/18 06:49
iphone55566: 他就是檢舉機器 請問你要監督我檢舉交通違規?01/18 06:50
iphone55566: 請問我拍你吃冰淇淋拿去送檢舉 你要監督我什麼?01/18 06:50
iphone55566: 回答啊 怎麼不敢說最後還是看法條???01/18 06:51
iphone55566: 你以為不能拍嗎?01/18 06:51
iphone55566: 看吧 無話可說了 最後還不是看誰認定有沒有違規01/18 06:52
iphone55566: 那既然平台要自己"沒有審查能量導致隨便刪"01/18 06:53
iphone55566: 那為何是這個檢舉機器(民間組織+沒強制力)的錯???講01/18 06:53
iphone55566: 話都沒邏輯的耶01/18 06:53
iphone55566: KingKingCold審理民眾檢舉 之後誰把關 請回答01/18 06:54
iphone55566: Satoman 言論自由呢呵 我沒看人回答過我的問題喔01/18 06:54
iphone55566: pikatonn企業及平台必須自肅 但沒違規刪文誰的問題?01/18 06:55
iphone55566: DarkHolbach受理後誰把關 請回答01/18 06:55
iphone55566: KingKingCold平台實質的自肅 亂刪是不是來自沒在審查01/18 06:56
iphone55566: 所以平台為何要怕一個你我都知道沒強制力的民間機關?01/18 06:57
iphone55566: 我是真的在問 你沒看他們根本沒要回答嗎?01/18 06:57
iphone55566: "Satoman: 他說他有強制力" 喔喔看到奇怪的發言了01/18 06:57
iphone55566: "KingKingCold: 接下來就通報社會局" 會認定與否是不01/18 06:58
iphone55566: 是有強制力的社會局會參照法條?01/18 06:58
iphone55566: KingKingCold 通報社會局後一定會受理嗎?01/18 06:59
iphone55566: KingKingCold終於肯接續回答我6:34的問題了 恭喜01/18 06:59
iphone55566: KingKingCold 通報社會局後一定會受理嗎?01/18 07:00
iphone55566: pikatonn平台自肅最後不是要看法規訂刪文標準01/18 07:00
iphone55566: "KingKingCold:不管社會局受不受理" 所以是誰無知?01/18 07:01
iphone55566: 你都說不被受理了 哪來的壓力???01/18 07:01
iphone55566: Satoman通知平台鎖文 請問照做的強制力在哪?法條?01/18 07:02
iphone55566: KingKingCold不要講一些這沒討論的東西 要談就說清楚01/18 07:03
iphone55566: KingKingCold所以沒違規卻選擇封禁 是檢舉人的問題?01/18 07:04
iphone55566: KingKingCold你有沒有想過"是平台的問題?"01/18 07:04
iphone55566: 所以你是說因為我檢舉你吃冰淇淋 你要禁用檢舉功能?01/18 07:05
iphone55566: lovesleep68我有講實質的論點 你只看問句不甘我的事01/18 07:05
iphone55566: lovesleep68實際上IWIN就是檢舉機器 民間組織 沒強制01/18 07:06
iphone55566: "KingKingCold: 會變成社會局跟檢警根本不鳥你"01/18 07:10
iphone55566: 這是事實 還是亂講的?01/18 07:10
iphone55566: 所以現在是開放瞎喊、亂喊?01/18 07:10
iphone55566: Lisanity沒要討論的我會直接無視 怕你不知道先跟你說01/18 07:11
iphone55566: 我看你打了三句 怕你繼續想刷存在感 勸你省省時間01/18 07:13
iphone55566: 所以我沒看K你說無強制力的檢舉最後卻有效是誰的問題01/18 07:14
iphone55566: 法條嗎?規定嗎?平台嗎?還是IWIN 聊細一點01/18 07:14
iphone55566: 言論自由呢 動不動就閉嘴 看來是限縮檢舉的大爺心態01/18 07:15
iphone55566: K我問的是 造成你說這樣的"問題點是哪部分"01/18 07:16
iphone55566: sai007788 不是沒強制力?01/18 07:16
iphone55566: K講這麼多 連問"發生這件事的問題"在哪環節都不想聊?01/18 07:16
iphone55566: 你哭IWIN我懂啊 那你覺得要改哪部分? 因為IWIN只是撿01/18 07:17
iphone55566: 舉人他也只打算當檢舉人不是嗎?民間組織?01/18 07:17
iphone55566: 所以是法條讓他有能力強制嗎? 哪個環節出問題點一下01/18 07:18
iphone55566: 因為從頭到尾他就是拍你吃冰淇淋的人而已01/18 07:18
iphone55566: Satoman被誰鎖?為何而鎖?是IWIN的強制力?01/18 07:18
iphone55566: Akagi你是說項西洽這樣有版主審核的事 平台不用做?01/18 07:20
iphone55566: "Satoman: IWIN說他鎖的" 又看到奇怪的東西了 呵呵01/18 07:20
iphone55566: 他不是民間組織嗎?01/18 07:20
iphone55566: 記得幫我問他有沒有強制力、是不是民間組織01/18 07:21
iphone55566: 然後最重要的 檢、舉、後、誰、把、關01/18 07:21
iphone55566: 恩恩 我知道妳這麼認定 你等等可以去問清楚01/18 07:22
iphone55566: 我幹嘛打?01/18 07:23
iphone55566: 沒有強制力+不是民間組織我都從版上看來的01/18 07:23
iphone55566: 我的論點也都是從這個出發01/18 07:23
iphone55566: 我沒質疑啊。01/18 07:23
iphone55566: 我質疑的是你們的論點01/18 07:23
iphone55566: 喔。你確定了再說啦01/18 07:24
iphone55566: 因為我看板上不是這樣說的01/18 07:24
iphone55566: 呵 所以呢? 你要接著回答K剛剛沒回的問題了嗎?01/18 07:25
iphone55566: 07:16 你哭IWIN我懂啊 那你覺得要改哪部分? 因為IWIN01/18 07:26
iphone55566: 只是撿舉人他也只打算當檢舉人不是嗎?民間組織?01/18 07:26
iphone55566: 所以是法條讓他有能力強制嗎? 哪個環節出問題點一下01/18 07:26
iphone55566: 法條嗎?規定嗎?平台嗎?還是IWIN 聊細一點01/18 07:26
iphone55566: Satoman接著完成K沒做到的事情啊01/18 07:27
iphone55566: 那是IWIN訂的嗎?01/18 07:29
iphone55566: 那是IWIN訂的嗎?01/18 07:29
iphone55566: 不是嗎 因為可以改啊?01/18 07:29
iphone55566: 還是不能改? 你的認知怪怪的吧?01/18 07:30
iphone55566: Satoman人呢? 所以問題是法條還是IWIN?01/18 07:30
iphone55566: 我們就來聊法條 8-1講的是"知有第四章犯罪有關"01/18 07:36
iphone55566: pikatonn你說的"合法內容"有符合第四章說的嗎?01/18 07:36
iphone55566: 沒符合的話8-1不就沒用? 很簡單吧?01/18 07:37
iphone55566: K那最後還不是要看8-1 接著看第四章沒錯吧?01/18 07:37
iphone55566: 所以這流程看起來完全沒問題不是嗎01/18 07:38
iphone55566: 請問一下你護航的內容沒有違反第四章嗎?01/18 07:38
iphone55566: 因為看完法條8-1 我知道檢舉後他有沒強制力刪除啊01/18 07:39
iphone55566: 只要檢舉內容"沒有違反第四章" 那平臺可判定不符8-101/18 07:39
iphone55566: 這種事情 你看過法條不就知道了嗎?01/18 07:39
iphone55566: 請問一下現在是"其他單位無須符合第四章 即可限制"?01/18 07:40
iphone55566: HarunoYukino當然 因為法條8-1明顯告訴你符合第四章01/18 07:40
iphone55566: "storyo11413: 就iwin亂接檢舉判斷" 還是要看第四章01/18 07:41
iphone55566: 除非你現在告訴我第四章哪段有錯 不然聊不下去01/18 07:41
iphone55566: HarunoYukino事實上 沒錯 因為(沒符合ch4)沒強制力01/18 07:41
iphone55566: Satoman完全錯了 你叫我看法條我看囉 8-1沒這樣寫01/18 07:42
iphone55566: 8-1"知有第四章知犯罪嫌疑情事"01/18 07:42
iphone55566: HarunoYukino我知道你不認同 但法條是這樣寫01/18 07:42
iphone55566: Giornno我知道你不認同 但法條是沒給不符合的強制力01/18 07:43
iphone55566: 除非你現在告訴我第四章哪段有錯 不然聊不下去01/18 07:43
iphone55566: 不然就是各聊各的 你去找人推翻第四章01/18 07:43
iphone55566: 你檢舉啊 平臺怎麼認定他還是要看8-101/18 07:44
iphone55566: 8-1講很清楚了"有犯罪嫌疑情事"01/18 07:44
iphone55566: attacksoil如果要聊這個問題就找人問清楚虛擬案例01/18 07:45
iphone55566: 而不是像現在推文這樣莫名地去嘴檢舉人01/18 07:46
iphone55566: pikatonn平台不用看IWIN的規則 而是ch4不符不用鳥IWI01/18 07:47
iphone55566: 所以Satoman說要看8-1 自己亂認定後現在服了嗎?01/18 07:47
iphone55566: 強制力來自符合ch4的部分 那你可以不刪我們等主管判01/18 07:48
iphone55566: 平臺現在就是不判 那檢舉人成民間組織 警告沒強制力01/18 07:48
iphone55566: 你要不要聽你的問題 最後我們還是看第四章看誰要告01/18 07:48
iphone55566: 再說一次 平、台、沒、被、限、制01/18 07:49
iphone55566: IWIN 沒、強、致、力 是民、間、組、織01/18 07:49
四、違反板規條目 4-7 五、違規說明或佐證 本人已於推文清楚告知相關法條。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 8 條 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及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透過網路內 容防護機構、主管機關、警察機關或其他機關,知有第四章之犯罪嫌疑情事,應先行限制 瀏覽或移除與第四章犯罪有關之網頁資料。 無奈當事人仍持續跳針引戰,建議以板規4-7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55.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705536343.A.F59.html

57 則留言

Satoman, 1F
已通知1.163.155.90

iphone55566, 2F
01/18 07:47 文內推文項目已說明111.252.207.74

iphone55566, 3F
認定已第四章為主 不是8-1就有用111.252.207.74

iphone55566, 4F
他告知 的部分後續回復了 以上111.252.207.74

roger2623900, 5F
現在可以談中介法了喔?49.217.120.227

iphone55566, 6F
針對檢舉項目 我要說的是111.252.207.74

iphone55566, 7F
此篇列推文不是都在跟Satoman對話111.252.207.74

iphone55566, 8F
持續跳針指的是不能跟很多人同時聊各111.252.207.74

iphone55566, 9F
種論點? 還是只是用版主身分亂檢舉?111.252.207.74

iphone55566, 10F
麻煩精簡、針對截錄你要檢舉的推文。111.252.207.74

s87879961, 11F
板主身份跟檢舉有關係嗎 他又不能判223.136.70.63

Giornno, 12F
這就正常討論啊,真正的跳針不是長這樣114.137.202.173

Giornno, 13F
的,這邏輯還在,只是觀點不同而已114.137.202.173

TNPSCG, 14F
為什麼不能判 板主只有被檢舉才要迴避136.226.238.192

roger2623900, 15F
板主還是能判吧 沒有直接海巡掉算49.217.120.227

roger2623900, 16F
客氣了49.217.120.227

TNPSCG, 17F
4-7通常都要多數決136.226.238.192

iphone55566, 18F
s87879961那段要跟著非截錄、整段附111.252.207.74

iphone55566, 19F
著一起檢舉來看 因為他就是亂附證據111.252.207.74

iphone55566, 20F
請問一下 我一堆都是@單獨對話性質111.252.207.74

iphone55566, 21F
他一起列進來喊都4-7 是想要做什麼?111.252.207.74

iphone55566, 22F
roger2623900你是在暗指他有權亂判嗎111.252.207.74

iphone55566, 23F
不然怎樣叫做不客氣?111.252.207.74

s7503228, 24F
他迴避也沒意義啊 剩兩個版主還不是一個60.249.132.75

s7503228, 25F
判罰就罰了60.249.132.75

brian78313, 26F
“知”有第四章之犯罪嫌疑情事,是iwi36.226.176.120

brian78313, 27F
n告知ptt犯罪嫌疑,而ptt判斷嫌疑有無36.226.176.120

brian78313, 28F
的能力,本條文並無賦予。受iwin行使36.226.176.120

brian78313, 29F
第八條規定之強制力,ptt只能為限制瀏36.226.176.120

brian78313, 30F
覽或移除。被檢舉人明顯對本條文規定36.226.176.120

brian78313, 31F
認知錯誤,不斷跳針引戰。36.226.176.120

brian78313, 32F
這太過分了36.226.176.120

iphone55566, 33F
brian78313前半說得真好 剛好是Satom111.252.207.74

iphone55566, 34F
an誤以為iwin有行使強制力的完美解釋111.252.207.74

iphone55566, 35F
下次記得搞懂自己在講什麼111.252.207.74

brian78313, 36F
你這段推文算是入桶證詞了吧,刻意用36.226.176.120

brian78313, 37F
文字意圖曲解他人告知你的事實,iwin36.226.176.120

brian78313, 38F
確實有行使強制力能力之民間單位,然36.226.176.120

brian78313, 39F
後還是繼續說S版主「誤以為」36.226.176.120

brian78313, 40F
這太過分了36.226.176.120

iphone55566, 41F
8-1告訴你沒有 且為民間單位111.252.207.74

iphone55566, 42F
如果你要堅持S版主電話問的答案111.252.207.74

iphone55566, 43F
那是你的選擇 與法規表面意思無關111.252.207.74

iphone55566, 44F
以推文後不再討論法規 反正各說各話111.252.207.74

iphone55566, 45F
*此111.252.207.74

brian78313, 46F
你不討論法規我就是要跟你討論,因為36.226.176.120

brian78313, 47F
你刻意以文字曲解。首先,沒有8-1條,36.226.176.120

brian78313, 48F
你一直在寫八之一條,只有第八條。再36.226.176.120

brian78313, 49F
來第八條寫了“應”,該字就是強制力36.226.176.120

brian78313, 50F
具體表徵,而且第八條中間明確告知執36.226.176.120

brian78313, 51F
行單位有哪些。36.226.176.120

iphone55566, 52F
閱。111.252.207.74

Lupin97, 53F
這剛好吧101.10.10.68

risingheart, 54F
4-7 違規114.46.220.159

Satoman, 55F
4-7違規1.163.170.172

risingheart, 56F
#1bhERE5M (C_Chat)114.46.226.62

cyclone055, 57F
不意外49.216.10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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