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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要證明有殺人犯意會很困難嗎?
在YouTube看到馬來西亞的一點紅碎屍案
(千萬不要查Google圖片)
一個舞小姐被她的情夫殺害肢解
兇手堅稱是不小心誤殺的
因為慌張就分屍了 反正也死無對證
結果只被判過失致死
現在犯人已經出獄逍遙了
後來又在X調查看到大阪黑民宿分屍案
一個哈洋腸的妹仔剛在tinder認識一個洋腸
晚上馬上跟洋腸去民宿開房間 被殺害肢解
兇手堅稱是不小心誤殺的
因為慌張就分屍了
動機跟經過始終堅持不透露
結果也只被判過失致死關10年
看完之後深感要證明有殺人犯意實在是很困難的一件事
只要動機與經過保持緘默不說
法官就沒有殺人犯意的證據可以定罪
如果有人學上面的案例
把想殺的人邀來房間泡茶聊天再趁機做了他
事後聲稱一言不合打了起來 不小心誤傷致死
應該就高機率能逃過一死了吧
真不懂怎麼還會有傻子把自己搞到被判死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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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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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如果有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能接受廢死嗎
我是挺死刑的 如果符合犯人神智正常沒有精神病 100%罪證確鑿 這種人如果惡性重大 就算處以凌遲公開直播我也支持 但是我也認同精神病患不能死刑這個前提 問題來了 一般內外科醫生都有可能誤診了 有病的當沒病 沒病的當成有病都很常見 精神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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