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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我有疑問 關於妨礙家庭
目前法律已經不是用刑法處罰小三了,而是民事賠償,簡單的說就是外遇人妻或人夫要賠錢給原配。
那麼…這處罰只能罰一次,對嗎?
假設像王必勝養小三還生子,原配提告小三,然後賠錢完畢…最大的重點是…
他能不能繼續跟小三有聯繫或發生親密關係?
感覺是已經罰完了,那王要繼續跟外面的家庭密切互動,法律也沒他奈何是嗎?
那這樣說起來…
只要不怕賠幾十萬,你可以養兩個家庭或三個家庭都無妨囉?因為只罰一次,法律也無法禁止你們繼續交往對吧?
感覺好像原配也沒什麼用 就多拿到幾十萬但先生還是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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