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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產假接育嬰留停
我的娩假接近這學期末,所以請了幾天的事病假剛好接續寒假,
原本預定下學期回歸教職工作,
但前幾天先生公司長官希望他可以外派到國外去支援三個月,
所以先生希望我下學期請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寶寶。
請問 這樣的狀況,可否從下學期開學再開始請育嬰留停,
這樣這學期末的事病假還是14天限制還是只有按照這學年在職比例7天呢?
或者要從這學期末娩假期滿那天開始請育嬰留停?
謝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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