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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1句話炸鍋!台南女議員帶幼兒進議事廳遭酸 今天跨黨派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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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03-27 08:15:00
留言138則留言,46人參與討論
推噓32 ( 451380 )
小弟可以算是長年潛水鄉民, 通常是只瀏覽甚少評論, 有感於近來批踢踢風氣丕變, 凡遇執政黨議題不分青紅皂白先罵先贏, 與我立場不同者直接打成非我族類, 遺憾的是多的是沒有立論基礎, 簡短三五個字一句話就把人貼上死忠仔標籤, 願意瞭解事實、理性討論者不是沒有, 只不過人數正逐漸減少, 客觀點說這種現象在馬政府時期也有, 但個人感覺這幾年更為嚴重。 當你對政治冷漠, 你的生活就操控在別人手中, 這也是某一群人意圖形塑的一種氛圍。 八卦板也有類似討論, 小弟不才,也懶的再重新打一篇, 直接將該板本人論述貼過來臺南板, 並針對個人認為不足之處酌修, 分享不同觀點給願意理解緣由, 而不是直接撥髒水的版友們, 期待喚醒大家對市政的關心, 小弟就盡份心力,能多一人關注足矣。 如有違反板規願受處罰。 ======以下酌修自本人八卦版貼文====== 這一串看下來臺灣要邁向完全法治國家真的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https://www.storm.mg/amparticle/84172 綠委提議帶幼兒進議場,張揆:問政時小朋友哭很奇怪 看看這篇新聞, 余宛如提案時, 時任行政院長張善政的立場是什麼? 我不說他反對,但很明顯是沒有支持。 然後來看看法條吧。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20060&kw=立法院 立法院議場規則第10條第1項: 開會時,非出席列席及政府首長隨員與會場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會場。 這條明確規範了非相關人員不得進入會場。 立法院議場規則第14條第1項: 會議進行時,會場內應確保寧靜。 這條規範會場應確保寧靜, 也就是應排除喧囂吵鬧者, 嬰幼兒客觀上多數會造成喧囂吵鬧, 而且很有可能是難以控制的。 我認為張善政的主張並沒有問題, 完全就是照著既有規則來走, 民主社會本來就是依循規章制度。 然後我們再來看看下面這篇中時的新聞。 https://www.c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160304005671-260401 綠委提案帶幼兒進立院開會 蔡英文抱嬰力挺 時間在小英2016當選後的三月, 她力挺這法案,當時她還不是總統, 所以說這是一種「理念的宣揚」, 但是稍微有一點法治觀念的人就知道, 理念還須透過行動轉化為規章制度。 https://news.ltn.com.tw/amp/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53742 立法院托育中心 最快在下個會期設置 最後在余宛如提案跟各立委共同支持下, 立法院成立了托育中心。 回到臺南市議會這個案子, 依照臺南市議會議事規則第71條第2項: 議員座位非議員不得入座。 李跟周就是照著現有議事規則來走, 立場上完全站得住腳, 有些人認為這兩人言行觀感不佳, 我沒看影片,但如果真是如此那也應該道歉。 然後有一群人不知道是有意還是故意帶風向, 漠視、省略民主立法程序, 直接將「小英也支持」跟「所以小孩可以進入會場」劃上等號, 拜託,中間還有個「制度化」的過程可以直接省略嗎? 平常最討厭人治的,這時候通通變人治了。 臺灣是個民主國家, 法規怎麼定就怎麼走, 不合時宜的、有問題的那就來提案修法, 違反規定的,總統來講也沒用。 立法院的案子, 現有規定非相關人員不得進入會場, 所以余宛如循制度提案應修法, 並獲得小英支持, 最後成功成立托育中心。 臺南市議會的案子, 現有規定非議員不得入議員座位, 女議員帶小孩進場違反現行規定, 綠議員要求照規定不得進場, 在隔天提案修改, 並獲得不分黨派議員支持通過。 同樣都是現有規定不允許, 立法院案配合現今制度(我沒查到余宛如有沒有強行帶進場,有的話就是不妥), 然後提案修改規則; 臺南市議會案要求落實現今制度(兩議員質疑小孩能否進議會), 然後同樣提案修改規則。 有人說啥DPP雙標啦、綠能你不能, 我是看不出來這兩件事情雙標在哪裡? 大概心中有屎,或有某些政治目的的人看什麼都雙標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49.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679736276.A.A6C.html

138 則留言

kilof, 1F

isud40401, 2F
長年潛水突然正義感爆棚寫文章,I服了U
因為不爽有某群人刻意帶風向顛倒黑白啊。

YOLULIN1985, 3F
「違反規定的,XX來講也沒用。」這句話本身跟現實脫

YOLULIN1985, 4F
節的很嚴重。
的確,這是臺灣政治長久以來的陋習, 所以希望透過你我共同關注與監督政治,起碼能減少一些不良文化。
※ 編輯: Yomiuri (101.9.49.93 臺灣), 03/25/2023 17:51:08

lazioliz, 5F
法條不要亂引用 台南議會的事你去引立院法條幹嘛
看不懂麻煩不要出來秀下限,解釋到你聽的懂很累。

xdbx, 6F
我不懂那些人 鼓勵生育跟小孩進議會有捨關係

xdbx, 7F
那缺蛋的話 可以進議會養雞嗎

dss, 8F

dss, 9F
可以用一整天時間護航,沒辦法花5分鐘去看影片 LUL
??? 不懂你想表達什麼, 我只聽到背景音吵著要清點人數, 然後長時間消音,最後兩位藍綠議員爭吵。

LastAttack, 10F
爭議核心就不是有沒有符合法規,而是面對這種議題時

LastAttack, 11F
輕浮消遣對方。話能好好講不好好講,結論依然是活該
那是你的認為不是我的認為欸, 不過我尊重你的認知。

dss, 12F
非常歡迎小粉綠繼續跳針有違規,兩個議員不要輸給黨的惡習,

dss, 13F
道歉就輸了,最好繼續攻擊帶小孩是做秀,退黨也要堅持信念
??? 昨天晚上我就指出如果態度不佳應該道歉, 今天DPP也說應該道歉, 當事人一位道歉一位態度放軟了, 沒有人說不應該道歉啊。 我有攻擊女議員帶小孩是作秀? 麻煩你明確指出我哪一篇我哪一篇哪一句這麼說, 有的話本人即刻退出臺南板永不再發言。

zirong, 14F
正義感爆棚耶!民進黨的正義

LastAttack, 15F
嚴肅指出不妥不合規還會有那麼多鳥事嗎?甚至直批作秀

LastAttack, 16F
八成也不會有事。偏偏要消遣吵架到自爆…
的確不適合使用不當言論,所以該罵該道歉, 不過從頭到尾都沒看到閣下譴責違規的人?

iam0718, 17F
推你 以前是綠粉時期 被藍色也很少罵低端低知識

iam0718, 18F
現在罵政府被罵低端的次數數不清了

dss, 19F
怪了,那怎麼在這版罵人低端被我送進桶裡的都是綠色比較多

rotusea, 20F
的確是風向變了。以往中壢李姓選民被用以戲謔中國國民黨

rotusea, 21F
。看來現在這個詞要用在民主進步黨身上了
※ 編輯: Yomiuri (101.12.89.15 臺灣), 03/25/2023 19:10:43

jackloutter, 22F
確實,看到不爽的政府除了whataboutism,連人治都行

rotusea, 23F
你就繼續裝中壢李姓,應該還是會有不少人被你騙去,但這

rotusea, 24F
種人只會越來越少,生意越來越難做了

rotusea, 25F
你就繼續幫民主進步黨放火,我百分之百全力支持,加油!

rotusea, 26F
畢竟我們要體諒夕陽產業
蛤?你是不是誤會什麼了? 看我以往的言論也知道我不是中立選民, 會認為我是中立選民的才奇怪吧。

lovecard, 27F
帶小孩進議事就能多生嗎!國事殿堂亂搞

cyp001, 28F
你哪算潛水啊 XD 明明就很常跑出來推文

cyp001, 29F
是說我覺得今天發言人出來講的話很好了 就該到此為止

cyp001, 30F
繼續再在議題上爭反而是幫扣分 自己想想看吧
黃暐翰說的很好:「不是被人指責,就代表錯;也不是受人吹捧,就一定是對。」 我講我認為該講的話,每個人心中自有一把尺。

bbadia, 31F
這算手動置底嗎?同個人回覆好幾篇文章
開頭說過了,如有違規願受處分。

dran30, 32F
今天違規 可以依照規定處置 請議會執事人員跟對方說 把小

dran30, 33F
孩帶出去

dran30, 34F
而不是用言語酸人 霸凌對方

dran30, 35F
事後一個不認為需要道歉 另一位的態度也無所謂?

bianlee, 36F
個人已多篇論述,取己有利法條論之,於己有害議題避之
…避在哪?

rtrt0604, 37F

dran30, 38F
依法論法絕對正確 那仗著合法酸人言語霸凌是正確的? 可以

dran30, 39F
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