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Re: [亂入] 再戰信義活動中心
其實帶人去教學,並沒有違法,因為他是市民運動中心,是給"市民"運動使用,
成立目的不是為了讓外包廠商從事教學營利行為,但由於他們認為你會影響到
(分到他們的利益)他們,所以會用很多說法要你不能從事教學行為。但今天若是
私人泳池,那規矩就是他們在定了,但只要是我們納稅人繳錢蓋的市民運動中心
你是沒有違法可言的,除非通過公有設施上不得從事私人教學的條例,但這樣
他們自己也無法從事此類行為,所以他們也不會去對你做出讓你上法庭的事情。
那再來講講,運動中心這邊的做法,他們也是沒有違法,頂多是職務疏失,要
注意到的是,如果你們交談的過程都沒有情緒化或是辱罵的字眼,也沒有強制
驅離,那他也是沒有錯的,因為你可以不理他,
重點來了~但要是他一直尾隨身旁,讓你或你朋友感到不舒服,這是可以去投訴
他的,因為大家都是付了場地使用費,他不能這樣侵犯你的權利,
最後~若他一直盯著你,這會發生什麼事呢?代表這個教練或救生員為了他們自己
的利益,怠忽職守沒有盡到救生員應盡的責任..........救生!!!!!
如果他們因為這樣,有其他泳客的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脅,我想最後就是那家運動中心
生意影響不說,可能還要換包商了。
關於投訴阿~跟中心投訴可能沒什麼用,請網上找市議員或是民代之類的(選舉到囉)
畢竟
大家也看到那個體育處長的態度,這種公家機關招標的問題,也不便再多說
相信大家都懂。
※ 引述《ilovewwf (我愛呱呱浮)》之銘言:
: 今天我又去信義活動中心了
: 我去的時候他就有一位江經理在等我
: 我承認之前我是很高調啦
: 我在門口直接就跟他嗆起來
: 我就問他我教學有沒有違法
: 他居然說有
: 我就打給體育處詢問
: 我問他為什麼游泳池不能教朋友游泳?
: 他就跟我說因為游泳是一個很危險的運動
: 所以需要一些專業的教練來指導
: 所以朋友間不能指導游泳
: 他說其實連親子間也禁止教學
: 因為他們看過很多案例
: 我就問他
: 我有沒有犯法?
: 他說沒有
: 他們可以驅離我嗎?
: 他說只能加強勸導
: 其實也不無道理啦
: 不過我想看看他們的加強勸導是什麼?
: 再此徵一個不會游泳的勇者
: 跟我去信義活動中心看看什麼叫"加強勸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推
→
→
→
推
推
推
→
推
推
→
→
推
→
推
推
→
推
→
推
推
推
推
推
→
推
→
→
→
→
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