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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請問股務部門網友在辦理繼承時關於裁判書

最新2024-02-18 13:37:00
留言172則留言,28人參與討論
推噓29 ( 301141 )
我朋友發生一件麻煩事。 因為家族糾紛(不贅述)所致他的手足刻意卡他就是爽,他手足死不出面簽字按照民法規 定的繼承。 導致他必須訴請靠法院同樣依照民法比例予以分配。其實因為繼承人共兩人,所以法官判 就是各得1/2。 所謂的麻煩事是,我朋友不是商管背景又欠缺社會經驗,對這方面常識彷彿白紙 (不知道集保所的存在),委任律師處理該律師也漫不經心。 當初起訴狀寫的是各檔股票到底有多少股數,請法院函查。法官也查了。 結果法官不知怎查的,結果某檔股票的股數,竟然跟該檔股票「實際」上的股數不同。 比如,依照集保所與其他權威場合(比如直接去該檔股票股務部門)得到的數字是500股。 法官在裁判書上列表寫的竟然是該檔股票有1000股(判命兩繼承人各得1/2云云)。 我朋友本來一開始也不知此細節,後來在處理的過程中(比如報稅等等)才發現「法官判 的該檔股票的股數數字與實際存在的股數數字不合」。傻住。 若往難處想,「再打一次」訴訟「請法官重新判」,(因為他工作地點在外島,必須委由 律師在本島起訴被告,不然他無法出庭自己處理訴訟)費用(6萬元)都比分割取得該檔股 票的收益(假設4萬元)還多(會不划算,但若就這麼「認栽了」,4萬元也不是小錢啊) 。 所以請問有股務部門經驗的網友,實務慣例上,股票公司的股務部門通常會給方便「依照 裁判的意旨(但不拘泥『股數數字』)」將「實際的股數」予以1/2過戶給我朋友嗎? 或是儘量有什麼不需要再打一次官司(且也完全不要期待另一位繼承人願意出面)能懇請 該檔股票的股務部門通融的說詞嗎(不然再20年也無法過戶)? 遇到這種鳥事,我朋友欲哭無淚。懇請網友們指點明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6.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708173731.A.8CC.html

172 則留言

qazsedcft, 1F
裁定更正?

ariadne, 2F
照法官判決書寫的先去處理 當沒發現 此時受損的是

ariadne, 3F
對方 如果對方發現會自己去處理 對方沒發現就賺了

ariadne, 4F
你朋友只是依法官判決辦理繼承

PTTHappy, 5F
因為原先律師也沒金融經驗沒發現 已經裁判確定了

PTTHappy, 6F
所以現在是盼望該檔股票的股務部門能否依"道理"通融

PTTHappy, 7F
因為怕該檔股票的股務部門說:你長輩只有500股哪來的

PTTHappy, 8F
(法官寫的)1000股-所以本部門辦不了云云<-我朋友怕~

metallolly, 9F
換律師(認真

PTTHappy, 10F
ps.甚至 假設他去世長輩實際該檔是500股 法官寫3000

PTTHappy, 11F
股(兩繼承人各得1500股)<-股務部門會說哪來1500股給

metallolly, 12F
還有不要什麼怕。你去實際走一下看會碰到什麼問題再

metallolly, 13F
解決 ,金額不大不用花心思。金額大花心思也爽

PTTHappy, 14F
你-所以我朋友才欲哭無淚-且因為不划算再打一次新訴

ariadne, 15F
就先去辦 依判決數字有500股可以過就全過 是不是一

ariadne, 16F
半還是全部都無所謂 依法辦理又不是你朋友的問題

metallolly, 17F
先去辦啦。不要自己通靈..

PTTHappy, 18F
頂多學到前律師不熟金融的教訓 不會(換律師)打新訴~

phoenixtwo, 19F
判命兩繼承人各得1/2云云<拿這一行跟股務溝通

smile75896, 20F
為什麼一定要先繼承?認真就輸了放著不管反正最后

smile75896, 21F
對方一定要辦

ariadne, 22F
你朋友還可以問股務為什麼法官求證調查時有3000到

ariadne, 23F
現在剩500?484他們公司偷賣掉了?你朋友本來就不

ariadne, 24F
知道有多少,都是股務單方面說詞,還是以法院調查

ariadne, 25F
判決為準

metallolly, 26F
對啊。金額很小那就一起耗阿..

PTTHappy, 27F
因為"過程"要先在券商處填寫分割申請書 券商再轉送

PTTHappy, 28F
該檔股票股務部門審核-我朋友在外島工作 回台很麻煩

PTTHappy, 29F
所以其實也不想佔法官錯誤高估股數的便宜冒無法畢其

PTTHappy, 30F
功於一役的風險 思維上想說配合股務部門依"實際股數

PTTHappy, 31F
(畢竟這就是股務部門掌握的數字)"來分配(一半)就好~

PTTHappy, 32F
不然股務部門人員講說法官寫錯了所以難辦理-也不能

PTTHappy, 33F
說股務部門說的沒理-那就悲摧 累贅返台辦是我朋友虧

metallolly, 34F
不是..外島回來很麻煩為什麼不打電話先問股務,我看

metallolly, 35F
你敘述根本打電話問?

smile75896, 36F
不辦會被罰再不辦就充公

ariadne, 37F
你朋友真的刁民 百般不願依法辦理

allenstock15, 38F
4萬還真的是小錢,時間寶貴

metallolly, 39F
你問題直接打電話去問股務:法官裁定跟實際不符合,

PTTHappy, 159F
務代理給的數字而與法官記載的不同<-裁判竟出這烏龍

PTTHappy, 160F
所以我朋友事後發現(律師輕忽完全沒發現)才天旋地轉

PTTHappy, 161F
我(雖也門外漢)儘量幫摯友所以才依邏輯先到專業本板

PTTHappy, 162F
先請益再依專業板友指點建議苦主我朋友如何補救

PTTHappy, 163F
已從上方諸位提點中儘量歸納了-似乎剩乞求法官一途?

PTTHappy, 164F
乞請法官更正裁定?(至於法官當時何以寫錯已無追意義

PTTHappy, 165F
到底幾萬元我非當事人只知梗概 但他只平凡小民 其家

PTTHappy, 166F
難唸的經我也不贅述以免礙本板篇幅總之遇此事頗無奈

PTTHappy, 167F
也不宜簡單一句"萬事放下就好 阿彌陀佛"當結論 還是

PTTHappy, 168F
看看能否挽救 畢竟他是烏龍所致的苦主

GymRat, 169F
換好一點的律師

kevinmeng2, 170F
我只想問,都找律師了…為什麼還要親自出席?

kevinmeng2, 171F
不知道委任嗎?

jj782995, 172F
財產清冊不是就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