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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h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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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證交所調整當沖違約交割違約金計算 新制有望調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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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03-31 15:11:00
留言59則留言,39人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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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 證交所調整當沖違約交割違約金計算 新制有望調降 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251/7062577?fbclid=IwAR36pfPmruM8-U65xeoKRN1BZ dR4VsvEVxbYHoQnOtVwIi6CYTa8rbi8Dr0 https://reurl.cc/EGmyrm 發布時間: 2023-03-28 21:12 中央社/ 台北28日電 記者署名: 原文內容: 台灣證券交易所今天宣布當沖交易違約金計算調整,原本為當沖買進、賣出金額 合計的7%,改為買、賣互抵後金額的上限;新制上路後,有望大幅調降違約金。 證交所董事會今天通過「證券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第19條修正案」, 調整當日沖銷交易違約金計收標準,由現行「相當成交金額之7%為上限」 調整為「按買賣沖銷後差價金額為上限」。 證交所主管受訪時表示,以舊制來說,若當沖買賣金額偏低,違約金就不高, 反之,若當沖買賣金額偏高,違約金也會被墊高,但是券商實際損失是買賣 互抵後金額,因此若以買賣金額加計作為違約金計算基礎,有失公平性。 舉例來說,甲券商遇到A客戶當沖買進5萬1000元、賣出5萬元,發生違約交割時, 按舊制計算違約金為7070元(10萬1000元的7%);B客戶買進1000萬1000元, 賣出1000萬元,舊制違約金高達140萬70元(2000萬1000元的7%), 但甲券商因A、B客戶違約交割各自產生的實際損失僅1000元。 若按新制計算,A、B客戶產生的違約金均為1000元。 為符合民法的精神,證交所今天董事會通過,證券經紀商受託契約準則第19條修正案, 為衡平證券商風險管理及對投資人的公平性,調整當日沖銷交易違約金計收標準, 由現行「相當成交金額之7%為上限」調整為「按買賣沖銷後差價金額為上限」。 心得/評論: 爬文好像沒看到人po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85.1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80158159.A.1F6.html

59 則留言

YukiTW, 1F
少年股神可以賠少一點了

NowQmmmmmmmm, 2F
違約太多怕了吧

Shning, 3F
調完還會有人燒炭嗎?

almanch, 4F
鼓勵當沖

oldmove, 5F
這樣很好,之前不是有人沖東哥沒沖掉自殺?

oldmove, 6F
如果是這樣,他應該就不需要自殺了吧?

tony15899, 7F
希望當沖手續費再降低 市場需要更多股神

tomdavis, 8F
ya! 主管機關帶頭鼓勵違約交割XDDDDDD

oldmove, 9F
可以的話稅都調低好嗎 鼓勵更多人進場

ntnuljg, 10F
也許有些人就是因為這樣自殺ㄉ

jackred, 11F
券商爽賺十幾年

ntnuljg, 12F
難怪金金今天突然殺一根

peace1way, 13F
這樣子大戶每月借人頭費買賣都比借一次券便宜了,違

peace1way, 14F
約就違約,買賣加減後的金額比當初的少太多了

tswen, 15F
讚啦 當沖大勝利

NowQmmmmmmmm, 16F
當沖賠到輸一褲子的太多了很可怕

jim82124, 17F
當沖風險變低了欸

peace1way, 18F
應該說鎖漲跌逼人回補避免違約罰金的情況會減少,超

peace1way, 19F
過一定金額就會放給他違約就好,因為成本上不划算

jcto04, 20F
營業員會幹在心底吧

peace1way, 21F
當初那個買賣金額相加7%的規定通常就超過1根的損失

peace1way, 22F
所以通常是拼命排隊要補回來,因為價差+10%以上損失

peace1way, 23F
假設你有門路,一個月花點小錢租帳號一樣繼續玩…

tomdavis, 24F
租帳號借頭人這樣不是違法ㄇ?

suliwen76, 25F
還算合理啦 也別逼人跳樓 這樣營業員壓力也很大

Lowpapa, 26F
違約元年 少年沖仔笑了

peace1way, 27F
真的是違約元年…假設你沖空鎖漲停的,不補不借券,

peace1way, 28F
第二天沒開高開低,你違約被強制回補還可能獲利的…

magister777, 29F
好啦,投降讓你輸一半

amiahhh, 30F
厲害了我的國 真懂玩

fatb, 31F
沒錢就不要讓人沖阿 這麼簡單

etop, 32F
大家沖起來 鼓勵違約交割

asduio, 33F
賠怕了,鼓勵違約

YJM1106, 34F
沖空補不了產生的 券差的日息少不了吧?

HiIm5566, 35F
這是東哥條款嗎....

windblood, 36F
這樣跳的是不是會少一點

peace1way, 37F
你沖空沒補到就違約了,是借券才沒違約。既然沒借券

peace1way, 38F
那來券息。假設原規定買1000萬賣1010萬,約違相加後

BruceChen227, 39F
改這麼多不如改成有錢才能下單

BruceChen227, 40F
不就解決了?

peace1way, 41F
7%,一違約先吃損140萬多還不算差額的部份。所以借

peace1way, 42F
券高日息也要借,不然直接先吃14%的損不能拗單。現

peace1way, 43F
在不補違約就是還差額上限10萬,成本差多了

sova0809, 44F
早死晚死的差別 結局應該還是一樣

bleach06bb, 45F
違約交割買賣差額賺錢的話,是不是尻一筆大的就退

bleach06bb, 46F
休了

fbtm, 47F
東哥那位:幹!我都自殺了你才改

StarRoad, 48F
這樣正常多了 已經沖銷的有什麼受違約金的理由

encoreg57985, 49F
終於改正常了

s844012, 50F
永遠有新的人頭不用怕

hank9201, 51F
少年股神狂喜

sosiealex, 52F
這樣直接違約交割 借券會少賺

qunmie, 53F
是「當沖」,買進後跌停鎖死,還是當日買賣金額7%

jay123peter, 54F
我覺得算法也是合理啊,但不建議當沖啊...

appledick, 55F
賠錢不該扣稅啊,台灣一堆爛機制早該一起改一改了

nashQ, 56F
鼓勵 光是信用損失就苦不堪言了

mayday79715, 57F
舊制本來就不合理 現在這個才合理

lise1017, 58F
又在掩耳盜鈴了 當沖改T+0到底是有多難

skery3188, 59F
違約就該禁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