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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Dr事件之遊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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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0-09-28 20:40:00
留言672則留言,140人參與討論
推噓62 ( 15088434 )
文長慎入 一、前言:今天看到證交所澄清文,感覺是要強調有「依法行政」,忍不住又想要提出一 些執疑。 二、證交所定位:這點有爭議,為論述下文方便,直接採「授托行使公權力」結論,不討 論其它學說,怕會開花,網 路上有更多高手的論文可以參考。 三、見微知著、起初他們(馬丁極妓鰫?)、真的依法行政了嘛? (一)首先,不管你有沒有買DR股,都該認真思考一件事:「遊戲規則是否可以隨便更改? 1.今天在這「一所獨大」(不是一黨獨大喔)情況下,將證交所稱為「股市皇帝」其實應該 不為過,例如這次DR事件不區分財報是否透明、預警時間過短、溢價標準隨我定和不照常 規開罰單來說,似乎可以檢討「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 處置作業要點 」(以下簡稱"A要點")第六條第四項股市界的帝王條款「監視業務督導會報 。 (二)法源依據:這點本來打去問證交所和金管會問,他們說要問相關部門才知道,只好自 己問GOOGLE,在板上另一篇有,不再重述一次。 (三)具體規定應該優先適用於概括規定:板上有另一篇有詳細一點的論述,一樣文長慎入 ,簡單說就是,具體的規定要先用,像是:「先列入注意股→再來才是進入5、10、45分 鐘→最後才是20、25、60分鐘處置。」而不是一開始就開大招,關門開會→公告改遊戲規 則。EX:泰聚亨-DR,連5分鐘都沒看過,就直接升等VIP牢房,只因為姓DR,泰聚亨表示 :姓DR臭了嘛?(依據證交所"公文公告") (四)違反平等原則-因為你姓DR,所以不把你們當人看:證交所直接以是否為DR做區別標 準,只要姓DR,通通60分鐘。不區分在台灣是否有財報,不區分是否已經進入過20分鐘處 置及已經20分鐘幾次、未區分溢價時間長短、未區分母股是否有跟著漲(例如:DR目前20 塊,母股跟著漲當中,由1塊來到10塊),一律處置60分鐘,很難認為有公平之處。例如: 泰聚亨第一次就60分鐘,而美德醫處20分鐘。 (五)違反比例原則-保護變慘戶:決議內容是否有助於保護散戶? 1.A要點的目地是保護投資人。 2.而證交所的措施,就是9/24一篇東森財經新聞寫著,證交所會有「因應對策」,就沒了 !而這不是「正式的公告」(這邊查不到有什麼官方的預告,有錯請高手糾正。)然後9/25 就直接尻大絕了。 3.縱然為了要保護散戶,為什麼不選擇,先依據具體的規定,依序由輕而重呢? 4.然後數字會說話,9/24跑的大多都是主力、券商,買超的都是散戶。保護到的是誰? (六)違反行政慣例:白話說,就是本來超速都罰1800,這次直接開2400,還不管你超速多 少,只要姓DR,都2400。 (七)突襲性-驚不驚喜,意不意外:其實A要點好像沒有規定到,督導會議是否要先有預告 期間,(這裡講的是正式的官方的新聞稿或公文公告)。白話說,就是這路段要罰款,應該 先有個足夠讓人民知道的時間,像是測速前面都會立牌告知,前有測速,你超速,爽國庫 。 (八)明確性-多少公里算超速?:A要點只有寫「 溢折價異常」 ,條文中何謂溢折價異常? 在漲跌 超過幾%,作業準則中都有明確規定,但溢價多少怎樣算超速? 四、後話: 1.A要點是否過度保護?台灣其實曾經想取代香港金融地位,但從最早還有採股票核准制( 就是政府幫你把關這隻股票好不好),到後來才變報備制(就是只要條件符合,就可以上市 ,投資人投資前自行詳閱公開說明書)←有人認真看每一隻股的公開說明書嘛XD?又或者像 這次燒到金管會的DR事件(金管會表示:決議是證交所下的,怎麼先來燒我呢?),台灣是 相對自由的交易市場,市場管理者該如何管理,本來是沒有絕對的對錯,但起碼應該符合 基本的法律原則,起碼讓進來賭的人預先知道遊戲規則,不要玩大老二玩到一半,說要改 成遊戲王的規則,改天會不會又變魔法風雲會? 2.很多人認為,處置有什麼好恐慌,但處置的目的本來就是透過延長交易時間,讓該股冷 卻,就算處置實際上能不能達到冷卻目的不論,光是新聞標題,就夠散戶恐慌(起碼目前 看來是很恐慌),所以證交所才是最大操作市場(證交法第155條)違規者?(這裡開玩笑的, 特此澄清!) 觀察買dr情況,好樣不少是新開戶,也才能用現金買賣,而不是像大戶用三千萬做一億的 融資在玩(已羨慕)。但散戶入市前知道會被主力坑殺,卻沒聽過被裁判桶刀,資金是否 會因此流向權值股,三十五萬新戶是否能幫助大盤,還是因為散戶被裁判桶刀事件,失去 信心,一個月後繼續回去當社畜,有待觀察。 最後,證交所畢竟是市場管理者,有權決定如何管理,雖然有法可據,但這次行為是否妥 當,應該再討論。 以上google來都,可自取。 怕文真的太長,有些論述邏輯不完美的地方,請見諒;文中有GOOGLE錯的也麻煩高手幫忙 糾正。 最後,祝買DR賠錢的人,別隻賺回來;沒買DR的人,明天買到飆股賺翻天。 晚上吃藏壽司,絕對不是因為我沒抽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68.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01204416.A.3B2.html

672 則留言

KINGTIGERX, 1F
先幫推

onollll, 2F
打那麼多 那些人只會喊DR賭博夕鶴之類的

LinOne, 3F
條理清晰,感謝說明分享~~^_^~~

hong92, 4F
賭徒只會跟你說,依據哪一條,直接關60分啦

strong2205, 5F
幫推 不過股版那管你那麼多 買dr股就是該死

IBIZA, 6F
你是不是漏看辦法裡面有一條

namimo, 7F
推分析清楚

twelve, 8F
有條理的分析,主管機關還不如來看看這篇

kousyouon, 9F
你套多少?

IBIZA, 10F
或本公司認為有價證券之交易異常有嚴重影響市場

IBIZA, 11F
交割安全之虞時

khps20145, 12F
我還以為有規定,要不要去同學會取暖

IBIZA, 13F
或有其他維護市場秩序及交易安全之必要情形
ib大,文中有說喔,具體應優先於抽象

holyvoice, 14F
樓上知道用這條時在處置連數據依據都要一併提出公告

holyvoice, 15F
的哦

bown, 16F
但證交所就耍流氓呀

ncc5566, 17F

holyvoice, 18F
不是主觀認定的

IBIZA, 19F
法規上面哪裡有說?現在不是論法規嗎?

IBIZA, 20F
法規上只說要 提報監視業務督導會報決議

IBIZA, 21F
這就是遊戲規則啊

holyvoice, 22F
對啊「照本宣科」是這樣呢,照本宣科

IBIZA, 23F
本來就是這樣

holyvoice, 24F
原來是法匠

IBIZA, 25F
至於說要公告, 有公告啊

holyvoice, 26F
失敬失敬

IBIZA, 27F
笑死 不是論法規?

IBIZA, 28F
從來沒有說過這條應該有甚麼數據依據吧

IBIZA, 29F
而且公告也不是沒提出數據

IBIZA, 30F
處理是有依溢價的倍數給予不同處置

holyvoice, 31F
公告在哪?危害程度?影響範圍?被影響程度?

IBIZA, 32F
你要的數據不就有了?

IBIZA, 33F
怎麼又多了危害程度? 一般宣告注意股票時也沒提出

s860134, 34F
笑死 你教授沒有跟你說 "原則" 不是 "定義" 嘛?

IBIZA, 35F
甚麼危害程度啊?甚麼叫危害程度你可以先說明嗎?

s860134, 36F
原則是拿來參考用的

IBIZA, 37F
甚麼叫危害程度你可以先說明嗎?

holyvoice, 38F
證交所都沒說明了,哪來東西跟你說明?

linchester, 39F
先補血

conquer1988, 665F
鋼鐵牛484在帶風向 處置股的明明就證交所 甘金管會

conquer1988, 666F
屁事

asole, 667F
投資還賭博? 賭輸怪政府有夠智障

hollowyears, 668F

kyova, 669F
DR仔就是賠錢不認輸還要裝中立自以為正義,丟臉耶

kyova, 670F
法規、語言、和邏輯全部都賠到錯亂了...只剩本能情

kyova, 671F
緒在吠...這樣也不能改變賠錢事實阿~

jackysupper, 672F
你法條真的有認真看?

HsuKathy, 673F
還好我跑得快,好爽

hankwanghow, 674F
我不敢買

rbelldandy, 675F
不用緊張吧

fk65731, 676F
真幽默了, 證交法明說了, 證交所就是金管會管的,

fk65731, 677F
還有人想用次元刀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