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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離職遇原公司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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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78則留言,32人參與討論
推噓25 ( 25053 )
各位大大好 上周五在版上詢問了各位關於是否選擇新offer 昨天拒絕總監慰留後 現職公司直接發信給新offer公司要他們不能用我 原因是當初在兩公司合約締結時有一條 「本專案人員於離開專案後一年內不得受對方公司聘僱」 但上週五慰留時,甚至是還在專案的時候完全沒有提過有這個限制 在面試的時候 也清楚表示我個人已經離開新公司相關專案了 資格上應該是沒有問題 沒想到在這裡被搞一波 本人目前已經離開該專案四個多月了 所以他們最快可以用我的時間是明年五月一日 新公司通知我這件事可能會影響on board 之後 雖然很不爽但一切合法 (看起來就是在搞我啊) 遇到了也只能面對 目前遇到的問題是 1. 新公司不可能為了我一個人違約 有可能會取消我拿到的紙本offer 還請各位提點是否有違法疑慮 可能談一下大家互不追究 2. 離職手續還沒跑完,但已經拒絕慰留了 明天總監又要找我再談談,要龜著說繼續待在這裡嗎? 順帶一提信是副總裁寄的,總監應該是有往上報 我能想到最好的方法只有 明天跟總監說繼續留下來工作 然後跟新公司人資說當天不會報到 既然他們高層也知道這個情況,應該沒問題 再請各位大大幫忙提點沒有想到的地方 或是更好的應對方法了 麻煩各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119.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00786546.A.FBE.html

78 則留言

boson5566, 1F
看起來是你自己說溜嘴要去對方公司吧

boson5566, 2F
另外就是叫他合約拿出來看 拿不出來就是沒有
好的,謝謝。第一次離職太心急了...

roc1110, 3F
拿勞基法9-1條給總監看,問他要給你什麼補償,以符合法律

roc1110, 4F
規定

yeng1217, 5F
公司怎麼知道你去哪?

k45446123, 6F
不得雇用條款在商業簽約上很常見 但還是要符合勞基法

baychi999, 7F
找勞工局吧

dnzteeqrq, 8F
勞工局先問問看

Dong522, 9F
好傻好天真

attila125, 10F
要有對價的補償金,該條限制才有效力吧

attila125, 11F
既然公司要求了,那你也可以要求一年份的薪水

hello3750, 12F
刁一下就留任
就算離職了新公司也不能用我啊

cityhunter04, 13F
他感覺是繞過競業禁止條款,而是拿公司對公司的合

cityhunter04, 14F
約,要求對方不要僱用你...但!你怎麼會讓她知道你

cityhunter04, 15F
要去哪呢?傻傻的...
確實是像大大說的這樣,也只能怪我自己傻...

chister, 16F
慘慘慘

keepingJBJ, 17F
去找找勞基法9-1,勞基法施行細則7-3,雇主需支付不

keepingJBJ, 18F
為競業之員工離職薪資至少50%,總監競業禁止你一年,

keepingJBJ, 19F
原公司就需付至6個月年薪水給你;禁滿兩年,需給你12

keepingJBJ, 20F
個月薪資

KurakiMaki, 21F
看來你很好騙啊,離職不得找其他工作你也信囉?

KurakiMaki, 22F
人是會被自己笨死的,是我就坐等公司來告了,爽

KurakiMaki, 23F
別以為啥都能適用競業條款好嗎......

Pharmarette, 24F
競業條款生效需要有相對應的補償金

Pharmarette, 25F
有個問題

Pharmarette, 26F
原公司怎麼知道你下份工作?

Asicsman, 27F
還沒去新公司報到前一切保密,這不是常識?
是,抱歉,下次會注意

raul12, 28F
建議把條款文字一字不改的po上來,「本專案人員」的定義是

raul12, 29F
什麼?違約的罰則是什麼?這些先弄清楚,台灣有些公司合

raul12, 30F
約很特別,約定了一堆,但是沒有罰則,如果上法院主張賠償

raul12, 31F
損失的話,要先舉證有損失及因果關係。

raul12, 32F
當然新公司要不要為了你和舊公司周旋是另一回事,我純粹

raul12, 33F
提供法律上見解。
好的,謝謝,今天面談會請總監提供公司約條文

blueberrypie, 34F
新公司簽的約,他們自己在用人的時候就評估過了才發

blueberrypie, 35F
offer,最後如果真的變卦,可以參考新聞去調解看看

blueberrypie, 36F
是有看到仲裁可以用,不過還是先跟新公司人資談談再決定 謝謝各位的回應,我真的太傻太心急才走到現在這步 不過也讓我見識到現職公司到底多噁心了 就算最後順利進去了還是會面對到現在這個問題 逃不了的
※ 編輯: AceSoprano (180.204.209.151 臺灣), 09/23/2020 09:08:29

paul1201, 37F
現公司這樣搞,你還考慮留在現公司?傻眼問號?
為了混飯吃只好忍了

q2520q, 38F
[問題] 離職遇原公司刁難

q2520q, 39F
不過你怎麼會讓現職公司知道你下一家是哪家...一般離職原

mainsa, 89F
們不挖我們的工程師 所以後來變成如果我們的人想跳 會先去

mainsa, 90F
別的公司過水或回家接家業一年之類的
先去當一年打工仔好像也行,不然去唸研究所好了

lunaisagirl, 91F
勞工局
※ 編輯: AceSoprano (49.216.53.108 臺灣), 09/24/2020 16:4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