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看板Salary
標題

[問題] 差旅費是否可不納入所得

時間
最新2019-10-14 20:31:00
留言36則留言,8人參與討論
推噓9 ( 9027 )
我平均每年會有 4-6萬的差旅費 3-5萬的代墊費(庶務支出與專案墊款) 加在一起高達將近10萬元 我發現報稅的時候 這些非實際個人所得的費用 全都納入所得當中了... 根據以下資料說明 https://reurl.cc/M7XDaK 【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薪資所得第2款但書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4條第3款 規定,公司基於業務需要,派遣員工至外地出差,所核實支付之交通、膳宿雜費,除國內 宿費應取得旅館業者書有抬頭之統一發票或普通收據,予以核實認定外,未超過規定之金 額者,屬旅費性質無需列入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惟若按期定額給付之交通、膳宿雜費,則 屬津貼性質,應併計員工之薪資所得扣繳稅款。是以,A公司誤將實支實付之差旅費列入 員工薪資扣繳,核與前揭規定不符,經該局予以調整。】 我的理解是: 1.有收據的住宿費、實支實付的差旅費(包含有/無收據的交通費),不應列入所得 2.是沒有收據的膳雜費支出,定額給付,例如一餐固定100元,視為津貼,要入所得 不曉得這樣的理解是否正確? 不過,這裡又有寫到一天上限是600元 https://reurl.cc/NaGD36 可是現在隨便搭個高鐵來回都一定超過的啊T口T 到底該如何處理是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98.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70872376.A.E74.html

36 則留言

hakama99, 1F
可以報帳的公司會繳稅阿 無法報帳的差旅費理應公司繳稅

kindboy, 2F
因公務產生實支實付的部分並非你的所得,所以你的高鐵費

kindboy, 3F
用沒有超不超過600元的問題,600元包含的是你的餐費以及

kindboy, 4F
其他的雜費,例如買牙刷牙膏等日用品

kindboy, 5F
在600元限額內也免視為所得申報,除非公司膳雜費發超過60

kindboy, 6F
0元給你,那超過的部分就要視為所得申報。
chickensam: 代墊也被算進去是不是怪怪的? 是呀,我從薪資單跟薪轉紀錄一起確認,對照去年所得,真的是被計入了
chickensam是呀,我從薪資單跟薪轉紀錄一起確認,對照去年所得,真的是被計入了

sazabijiang, 7F
住宿交通代墊不能算所得,膳雜費如果用伙食費來看

sazabijiang, 8F
每個月的免稅額度是2400,超過的部分就要課稅。

sazabijiang, 9F
你引用的文也寫了,住宿費可以實報實銷,但膳雜費就

sazabijiang, 10F
就要打對折,一天300元。我的解讀是這樣。
為何對折?不解呢

kindboy, 11F
膳雜費減半是針對國外出差,國內不在此限。另外出差膳雜

kindboy, 12F
費跟伙食費是兩個不同概念,沒出差的員工也可以支領伙食
請問兩者差異?

kindboy, 13F
費,出差反而要從額度裡扣,這樣出差不是太衰XD

stupidfox, 14F
看的我很害怕...我這份工作要常常出差國外,每次出去

stupidfox, 15F
都墊4~7萬,平均兩個月出去一次,一年大概墊25~30萬..
如果明年耶也這樣計算的話,我也是害怕

m202gm, 16F
差旅費算經常性薪資,不納入不太可能,不過代墊是你自己的

m202gm, 17F
錢,為什麼要納入??
經常性薪資是說固定每個月領一定金額嗎? 我的狀況是每個月出差時數不固定,交通費依照收據實報實銷唷

pewq, 18F
版大應請教公司人資為何列入薪資所得申報,差旅不應列為薪

pewq, 19F
資所得
好的,我明天釐清一下

kindboy, 20F
差旅費不是經常性薪資啊,說是經常性的大大有條文內容可

kindboy, 21F
以分享嗎?

kindboy, 22F
直接看法條會不會比較好理解

kindboy, 23F

kindboy, 24F
膳宿雜費的部分查核準則74條第3項”超過標準部分“屬員工

kindboy, 25F
薪資所得須申報

IBIZA, 26F
一天上限是600元指的是無憑證的部分, 有憑證的部分不列入

IBIZA, 27F
此金額限制, 請參考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74條
感恩大家的說明 這樣我大概理解一些認定標準跟定義了 我明天會請教人資 有消息再回頭來分享
※ 編輯: kristinaelin (42.73.125.27 臺灣), 10/13/2019 20:55:35

bowbear, 28F
樓上的解讀跟貼出來的法源不一致耶

kindboy, 29F
哪裡不一致?

m202gm, 30F
那就奇怪了,我的差旅費每個月都有報,也是不固定,但是有

m202gm, 31F
取上一年的平均值報

kindboy, 32F
M大,如果你也是拿合法憑證實報實銷去報帳,原則上也不

kindboy, 33F
應該申報為你的薪資所得。不過從你的敘述,公司有可能把

kindboy, 34F
你的差旅費,用平均數當成你的“定額差旅津貼”去申報。

kindboy, 35F
因為沒有看到全貌,還是建議問問看你們家HR或是會計會比

kindboy, 36F
較明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