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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豐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欠薪(調解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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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9-08-26 10:24:00
留言55則留言,35人參與討論
推噓43 ( 43012 )
(文章很長,第一次在批踢踢發長文,若排版不佳請見諒。) * 前言 由於資方都置之不理、互相推託, 我們把能用的方法都用上了,目前也是只能等待結果如何。 其實,因為資方實在太裝死,我們已經做好「可能最後錢討不回來」的心理準備, 但是,如果我們就這樣算了,豈不是變相地在縱容這些慣老闆嗎? 就算只是讓慣老闆煩也好,就是不要讓慣老闆覺得勞工很好打發、違法也不會怎樣。 在這過程中,非常感謝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及就業服務處某位先生的諮詢及協助。 桃園市勞動局?只能說,一直以來這一段心寒情感,滿滿的,都是滿滿的。 台灣勞工真的很弱勢,明明雇主明顯違法,只能依照程序先走勞資爭議調解會, 但這個調解會不但毫無約束力,只要寫委任書,資方隨便想派誰來都行, 會中資方承諾的事情沒有做到,勞動局對資方並無任何罰則或介入,也就是拿資方沒轍。 若資方仍不願處理(調解不成立),也只是請勞工「另循其他途徑救濟」。 白話就是,調解完老闆還是不給錢,不好意思蛤,你們自己再想其他辦法囉。啾咪^.< 白話就是,調解完老闆還是不給錢,不好意思蛤,你們自己再想其他辦法囉。啾咪^.< 白話就是,調解完老闆還是不給錢,不好意思蛤,你們自己再想其他辦法囉。啾咪^.< 白話就是,調解完老闆還是不給錢,不好意思蛤,你們自己再想其他辦法囉。啾咪^.< 對了,桃園市有勞工權益基金補助,可申請補助打官司的費用啦, 但是呢,官司勞工自己想辦法打,打官司的費用也是要勞工「先出」,之後才撥款。 我想應該不少人如果「先出」了打官司的費用,就沒錢過生活了吧... 以下正文開始(如果看完還有耐心看,最後有寫上事發經過) 這段時間跑了很多公家機關,打了很多電話詢問,把經驗分享給各位(希望大家都用不到 )。 *提醒  在離開公司前能蒐集多少雇主違法證據請盡量蒐集,如薪資單、打卡紀錄等。 隨時把整理蒐集好的資料、證據、身分證、印章帶著, 因為不同時候需要的東西不一定都相同。 ① 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會 .建議選擇「調解委員會」,雖然等待開會時間較長(49天),但由於勞資雙方都可指定 一位調解委員,因此調解會會有主席、勞方調解委員、資方調解委員,如此要碰到三位剛 好都偏資方的機率也比選擇「調解人(主管機關或民間團體指派一位)」來得低。而我們 好都偏資方的機率也比選擇「調解人(主管機關或民間團體指派一位)」來得低。而我們 是透過工會指定調解委員,能夠在會前先與調解委員溝通。 是透過工會指定調解委員,能夠在會前先與調解委員溝通。 .要向資方請求的錢,建議先自行計算並製作成表格印出,當天開會一來能夠 快速切入重點,二來有時候主席並沒有太多時間能聽你說。 只要依法有據,能請求的就全都寫上去吧。 我們這次有請求積欠工資、特休未結清、資遣費、高薪低報造成的勞退6%及失業 給付差額損失及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建議自己也要針對資方違法的勞基法法條作功課,如果能有懂勞基法的人陪同當然更 好,因為不是每位主席或調解委員都一定懂勞基法。 如果調解不成立就只能「另循其他途徑救濟」,除了民事訴訟外,其他只是給雇主壓力, 勞動局也只能要求雇主限期改善,但若無改善就是罰錢,並不會幫勞工追回積 欠的錢。 * 所謂的「另循其他途徑救濟」 ② 向勞保局及健保署檢舉高薪低報(以多報少) 準備好以下資料後: 準備好以下資料後: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已繳納勞工個人專戶明細資料 .中央健康保險署 保險對象加保紀錄明細表 .中央健康保險署 保險對象加保紀錄明細表  (以上2項網路上說要,但遞交時勞保局及健保署都說不用。但這資料遲早用得到,例如調解會,所以還是建議要申請。) .薪資單 .薪資單 .薪轉帳戶存簿內容影本 .身分證正反影本 直接去勞保局索取「民眾檢舉書」,填寫完成後將所有資料都出去就可以了,結果大概要 等一個月。健保署也是差不多,只是好像比較少人檢舉健保的部分,進去後先 跟服務台說「我要檢舉高薪低報」,應該就會有人出來接洽了。 ③ 申請勞動檢查 直接去「勞動檢查處」,一樣準備能夠證明資方違法的資料,填寫申請表格後就完成了, 處理時間60日。 申請勞檢前都會詢問「有先開過勞資爭議調解會了嗎」,所以調解會要先開完,會議紀錄 也要一併提出。 ④ 申請法扶-勞工訴訟扶助專案(民事訴訟) .先預約面談時間,我們是檢舉勞健保那天就順便直接去櫃台預約,聽說電話很難打。依 照預約的時間及準備需要資料(預約時會跟你說要去申請什麼文件)去面談,面談只是簡 照預約的時間及準備需要資料(預約時會跟你說要去申請什麼文件)去面談,面談只是簡 單說明案件重點,面談結束後會有委員審查此案是否可申請法扶,3個工作天內通知結果。 .勞工專案申請條件不算太嚴苛,財產狀況部分每月月薪低於8萬元,總資產低於300萬元。(詳細說明→ https://reurl.cc/1VXaW) .勞工專案申請條件不算太嚴苛,財產狀況部分每月月薪低於8萬元,總資產低於300萬元。(詳細說明→ https://reurl.cc/1VXaW) 通過後會將通過的法扶種類及法扶律師等資訊以掛號寄出,接下來就自行跟律師聯絡囉。 因為法扶認為我們的案情很單純(只需追討積欠的錢再加上資方違法明確),因此只扶助 因為法扶認為我們的案情很單純(只需追討積欠的錢再加上資方違法明確),因此只扶助 撰寫訴狀。去法院遞狀、開庭等都要自己來,屆時遞狀時仍需負擔請求金額的1%。 ⑤ 向地檢署告發雇主高薪低報 -涉嫌犯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詐欺得利罪 .自行下載「刑事告發狀」(各地檢察署格式都有些不同但無妨,選一個下載就好),注 意是「告發」狀喔。依照告發狀填寫基本資料、案情說明、附上哪些證物及件 數等,最後印出簽名及蓋章並檢附證據遞交。 雖然是可以掛號寄給地檢署,但我們不太放心,所以還是親自去地檢署遞狀。 接下來檢察官就會開始調查,如果有需要補件或其他問題,地檢署會再通知。 .近年來都有不少判例,雇主因為高薪低報而被判刑,背上刑事前科。  判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6年度易字第1662號 107/01/30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6年度易字第1662號 107/01/30  http://tinyurl.com/y3lxgxhx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6年度易字第3574號 106/11/30  http://tinyurl.com/y2c35p73  http://tinyurl.com/y2c35p73 ⑥ 召開記者會 在工會的協助之下,我們在桃園市政府前召開記者會。(關鍵字:豐繹、欠薪) 開記者會主要是想讓豐繹欠薪有新聞紀錄,讓之後想去這間公司工作的人有個參考,也多 開記者會主要是想讓豐繹欠薪有新聞紀錄,讓之後想去這間公司工作的人有個參考,也多 少給勞動局壓力。 就這麼剛好,本來說要2至4周才能知道申請結果,開完記者會當天下午就收到勞動局就服 處通知過了,隔天寄出呢。 * 申請各項認定及補助-由於調解不成立,因此身分為「勞資爭議者」 ① 失業給付(請至各地就業中心辦理) .依照就業保險法第23條及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第19-3條,因與原雇主間因離職事由發生 勞資爭議者,仍得請領失業給付。但是,如果原雇主未繳勞保費的話,勞保局會發函通知 「暫行拒絕給付」,此時不要驚慌(一開始我很驚慌XD),趕緊與承辦人聯繫(函上有寫 ),會請你可提出按月扣繳證明,例如薪資單等(最好能蓋上公司大小章,我 ),會請你可提出按月扣繳證明,例如薪資單等(最好能蓋上公司大小章,我 的承辦人說這樣送上去審會比較單純)。 如果沒有,可請勞保局開出繳款單,勞工先自行繳清個人應負擔的勞保費後,再請勞保局 核發給付。 .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但並不是申請通過後就可直接領6個月,而是按月認定。例如:第一個月6/10送認定通過領到給付,第二個月7/10後還 .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但並不是申請通過後就可直接領6個月,而是按月認定。例如:第一個月6/10送認定通過領到給付,第二個月7/10後還 是得去就業中心再次送認定,以此類推。 ②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請至各地就業中心辦理) .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 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即可請領。但是,縱使我們符合勞保局所定義的非自願離職(因勞動 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即可請領。但是,縱使我們符合勞保局所定義的非自願離職(因勞動 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及第20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 由於雇主不願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因此我們仍被認定為「勞資爭議者」, 而無法請領生活津貼,連提早就業獎金也無法請領。 失業給付與生活津貼基本上同性質的,卻標準不一,我們也是感到很無奈。 可能有人會想「那就邊上課邊領失業給付就好了啊」,但是就變成需要請假每個月去送認 定,甚至要去面試,如果錄取了還不能拒絕喔。 ③ 若雇主不願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可向「勞動局就業服務處認定給付課提出認定 -可向「勞動局就業服務處認定給付課提出認定 一樣準備能夠證明資方違法的資料,填寫申請表格後就完成了,就業服務處會就所提供資 料來審查是否認定為非自願。 不過縱使申請到了勞動局所認定的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但就業中心是說,上述的生活津貼 是需要「公司」開立的... * 事發經過 去年2018年4月左右,因為鄭姓前執行副總(以下稱鄭姓主管)想做日本貿易,所以張姓老闆(以下稱老闆)建議把我找回去,之後因為老闆仍想做日本人力, 於是又找了一個員工來協助處理這塊。(公司就我和另一位同事兩人)當時鄭姓主管說「 於是又找了一個員工來協助處理這塊。(公司就我和另一位同事兩人)當時鄭姓主管說「 以後我們對他就可以了,他再去對老闆」。 依鄭姓主管的說法,他與老闆已經講好,他之後會出去開貿易公司,屆時貿易公司賺的也 會分給老闆。(老闆從事人力仲介已有20年以上經驗,而這間人力公司就開在樓下) 到了今年過完年,鄭姓主管突然跟我們說「我跟老闆講好了,以後你們的薪水由我來支付 ,不用擔心,沒問題」。沒想到這正是惡夢的開始... 原定3/10需支付的薪水,硬是拖到3月底才勉強由鄭姓主管標會的錢支付。 此時我們有跟鄭姓主管談,希望不要有下次了,鄭姓主管也拍胸脯保證沒問題。 結果到了4/10薪水仍未如期支付,而從此時起,當我們詢問鄭姓主管薪水何時發時,他總 是回答明天、後天、下周、XX時會給,但沒有一次給,且至今未給。可能有人會有疑問, 為什麼我們只問鄭姓主管而不是問老闆,因為就像上面提的,當初他說「我們對他就可以 了,他再去對老闆」,當時我們擔心如果直接跟老闆說可能會冒犯,且鄭姓主管都說他跟 了,他再去對老闆」,當時我們擔心如果直接跟老闆說可能會冒犯,且鄭姓主管都說他跟 老闆談好了。 直到鄭姓主管要出差馬來西亞前一天,跟我們說「有位大哥明天會匯20萬給我」。 結果到了隔天薪水還是未入帳,又聯絡不到他(他是說訊號不佳),我們要到了那位大哥 的手機,直接打去詢問,沒想到那位大哥說「沒有阿,他從來沒跟我說過什麼20萬...」 此時我們才驚覺「原來他一直在演戲、呼嚨我們」。 於是我們於4/23寄出存證信函(公司4/24收到),告知因為公司違反勞基法14-1-5,勞工 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並要求公司於存證信函寄到五日內支付積欠的工資、資遣費等。 寄出時我們也告知老闆,當時老闆表示「妳們不用擔心」、「不會讓妳們辛苦白費」、「 最後一定出面」等。 因為仍是沒有收到薪水,收到消息得知老闆4/30會回台且會進公司,但當我們詢問老闆時 ,這時他卻說「這段時間我都在上海,誰說我明天要回去」。 ,這時他卻說「這段時間我都在上海,誰說我明天要回去」。 4/30我們終於堵到老闆(鄭姓主管早就神隱,不接電話、不回訊息),他卻改口「我收到 存證信函才知道妳們沒領到薪水,所以我昨天就趕緊回台就是要處理這件事」。 嗯...,呵呵。 總之, 老闆那天支付了3月份的薪水,並承諾4月份薪水會於5/10支付。結果,到現在我們半毛錢 都沒收到且不願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老闆只會推給鄭姓主管「鄭姓主管答應我會處理 都沒收到且不願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老闆只會推給鄭姓主管「鄭姓主管答應我會處理 的阿」,之後老闆及鄭姓主管都神隱,不接電話、不回訊息了。 過程中我們向桃市產總工會、法扶、律師說明案情時,都表示「薪水誰負責那是老闆與鄭 姓主管之間的事,關妳們什麼事呢?」、「妳們就是豐繹公司的員工,勞健保也是掛豐繹 ,豐繹公司本來就該負責。」 最後, 如果往後有人碰到雇主違法,雖然過程可能很長很久很煩, 如果往後有人碰到雇主違法,雖然過程可能很長很久很煩, 但請堅定自己的心、不要放棄! 如果什麼都不做那就真的什麼都討不回來,放棄了那老闆就真的賺到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215.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61734815.A.A02.html

55 則留言

※ 編輯: maki5923 (114.34.215.253 臺灣), 06/28/2019 23:37:36

MUMU0567, 1F
謝謝分享

abc32521, 2F
推 該爭取的就努力爭取 不要放了慣老闆一馬
※ 編輯: maki5923 (114.34.215.253 臺灣), 06/28/2019 23:43:38

MusicGirl, 3F
辛苦了...感謝分享,祝福您未來一切順利

Duowa, 4F
勞動部信箱寫去 讓它函文給地方政府去查
這個禮拜已經又寄信給勞動局詢問了,正等待回覆中... 這個禮拜已經又寄信給勞動局詢問了,正等待回覆中...
※ 編輯: maki5923 (114.34.215.253 臺灣), 06/28/2019 23:47:02

Duowa, 5F
薪水 資遣費 非自願離職證明 服務證明 通通討回來
不好意思剛沒看清楚 原來D大是說勞動"部" 會試著寫信過去的 謝謝

timuwtpirt, 6F
該有的就要拿
嗯 改討的都會討!! 希望結果是好的...
※ 編輯: maki5923 (114.34.215.253 臺灣), 06/29/2019 01:09:48
※ 編輯: maki5923 (114.34.215.253 臺灣), 06/29/2019 01:12:07

rfadslakk, 7F
推血淚分享

chister, 8F

chister, 9F

Cottonz, 10F
淚推 也在纏鬥中

hcarly, 11F
推 希望有好結果

hcarly, 12F
推 希望有好結果

wzmildf, 13F
加油!!!!!!!!!

rio35, 14F
幫QQ

HCG10G8bear, 15F

Kumanonman, 16F
推。希望可以順利結束

eden4101, 17F
我也再纏鬥中,希望有好結果

o030227, 18F
推分享

smallsun0810, 19F

hakan7480, 20F

Heloise, 21F
推!!加油

wang0920, 22F
加油,一定要成功

wang0920, 23F
加油,一定要成功

pplluu, 24F
推分享!!真的辛苦了 希望全台灣的慣老闆都早日消失或公司

pplluu, 25F
倒閉!!!

dtang, 26F
加油!希望會有好結果!

domo2331, 27F
加油

em1234, 28F
推 建議兩個公司負責人資訊也可以揭露(有統編在網路上都

em1234, 29F
能查到 都不是個資)
感謝建議,不過我們還是有點擔心^^" 想說有公開公司名也可以查到負責人資訊...
※ 編輯: maki5923 (114.34.215.253 臺灣), 06/29/2019 14:44:24

tbere2002, 30F
推上去

lolitass, 31F

lolitass, 32F

lolitass, 33F

Lyndia0502, 34F

loveSUNGMIN, 35F
上禮拜在台北市也去開了勞資調解,我拿合約主張是僱

loveSUNGMIN, 36F
傭關係,但調解人說我簽了合約就是委任不是勞工,不

loveSUNGMIN, 37F
管提出多少證據(調解前有去勞工局給免費律師看過兩

loveSUNGMIN, 38F
次),調解人仍堅持我不是勞工,最後調解不成立,對

loveSUNGMIN, 39F
於調解的公信力很失望QQ
調解會根本流於形式,對資方一點約束力都沒有,我要是資方就擺爛阿,反正不成立後也是勞工自己再想辦法...

kingnamefu, 40F

f57915, 41F

nforcex, 42F
辛苦了
※ 編輯: maki5923 (110.28.195.212 臺灣), 06/30/2019 12:14:21
※ 編輯: maki5923 (110.28.195.212 臺灣), 06/30/2019 12:14:21

loveSUNGMIN, 43F
所以我也預約了法扶審核,等7/9面談,如果資格符合一

loveSUNGMIN, 44F
定走訴訟,明明資方違法事實明顯,但調解人一直幫資

loveSUNGMIN, 45F
方說話,所以資方也很囂張表示不怕告,他人脈廣也有

loveSUNGMIN, 46F
私人律師,他也可以告我
對啊,「明明資方違法事實明顯」,但勞動局卻無法立即開罰或介入,真的是...(嘆氣)。一起加油!
※ 編輯: maki5923 (114.34.215.253 臺灣), 06/30/2019 14:14:31

Arctica, 47F

CRAZYJEFFY, 48F

lovec375, 49F

eden4101, 50F
真的,調解根本沒用,資方高姿態,遇到劣質的調解委員

eden4101, 51F
真的,調解根本沒用,資方高姿態,遇到劣質的調解委員

eden4101, 52F
就更慘,幾乎都幫資方說話或教導迴避責任,所以勞方只

eden4101, 53F
能走訴訟之路
是啊,遇到這種情況或調解不成立,勞工也「只剩」訴訟了...
※ 編輯: maki5923 (114.34.215.253 臺灣), 07/02/2019 00:06:55

yijhen, 54F
辛苦了

sinohara, 55F
我這邊是雇主直接說是承攬關係 不承認僱傭 多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