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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哈啦] 唱了兩首,所以合體應是不要而非不行吧?
看看一些比較樂觀的國內外案例
像泰勒絲和蘇打綠
她們可以重錄舊歌再發行
因為他們是創作者身份
持有歌曲版權
可是S.H.E不是
而且很多作品
都是華研旗下的詞曲創作者所做
像是藍小邪、鄭楠、張簡君偉、施人誠等
所以也不排除華研買斷
未來三隻可能比照辦理的做法
可以參考王心凌的My Cyndi演唱會極精選
買幾首經典回來自己重編重錄
用這個版本去進行商業演出行為就不違法
(大聲不在了之後
蔡依林環球時期和王心凌艾迴時期作品都易主給豐華
那些舊歌其實豐華的水管可以聽到)
比照魚丁糸換名稱重來事小
三隻要向華研取得十來首經典再重製發行
那成本應該高得吐血不是我們能想像的
遑論後來三隻事業心和生活重點的轉移
還有娜娜自己聲音的恢復狀態等等考量
什麼不想不能不行的問題
答案都是
人什麼的最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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