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文章原始頁面
Re: [討論] 地所發文戶所釐清疑義好像很難?
※ 引述《wmz0704 (阿俗)》之銘言:
: 小弟在地所當審查
: 審繼承登記時
: 有時會遇到相關權利人戶籍資料有疑義
: 例如以前有收養記事 現在沒有
這個應該是過錄錯誤?
戶籍地戶所更正沒錯
: 或者有因喪失國籍又回復而致子女母名不同的狀況
請民眾去辦理母姓名變更?
: 而從我可以調閱的資料來看
: 確有登記錯誤遺漏而有辦理更正登記的空間
: 為了不讓申請人舟車勞頓
: 我就發文函詢管轄戶所
: 想說基於行政一體 也簡政便民
: 主旨 說明都敘明的非常具體
: 希望戶所能就相關疑義一併釐明
: 結果回文就是
: 回覆我我自己也能從系統調閱的資料
: 對於相關疑義完全不予理會
: ——「依權責卓處」
: 於是
: 我還是要開補正請當事人自己去釐清@@
: 但感覺就是一個傻眼= =
: 想請教
: 依行政程序法 戶籍法及施行細則
: 都有得由行政機關查明後辦理更正
: 並通知相關權利人的規定
: 是我的請求太過分嗎?
你的要求沒什麼大問題
問題在上面兩個更正或變更事項
可能都需要辦理身分證換證或是戶口名簿換發
請民眾或代書跑趟戶所會比較簡單
其實戶政也對地政有點感冒
最感冒的就是萬惡的印鑑證明XDD
明明是地政要的東西= =“
偏偏要戶所來背書開立
再者就是建物第一次保存登記
也常拉著戶政去確認門牌位置
問題是民國60年之前的建物門牌號碼
幾乎都是口頭申報
除非該門牌承辦會通靈
不然誰曉得這建物門牌是不是當初的位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40.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89813655.A.8A6.html
推
→
→
→
推
推
→
→
→
噓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