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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履約爭議如果廠商不回應

時間
最新2019-10-14 05:52:00
留言32則留言,9人參與討論
推噓10 ( 10022 )
手邊有一個履約爭議持續了半年, 公文發不少了,調解委員會也去了, 公司的採購主管單位跟法務室也問了, 就目前解決這件事的方向還是很多疑問... 想跟大家請教看看... 本案的標價清單有一個欄位, 是讓廠商自行填寫要交的廠牌, 交貨時他改交別的牌子, 主演判不合格限期改善, 廠商稱原廠牌不存在了,替代品較優, 我們提醒他是否發文契約變更, 但廠商比較表、型錄等等資料交的不符規定, 改到後來他就擺爛了, 後來經歷了一連串與廠商的角力, 中途有試圖解約, 後來到調解委員會, 我們機關表示要用減價收受結案, 廠商表示他不僅不接受減價, 這段時間沒收到的貨款還要機關加利息給他。 最後的結果是調解不成立。 目前的狀態是已經正式發了減價函給廠商, 如果廠商不理不睬, 是否可以限期請廠商提出發票收據? 如果廠商依然已讀不回, 是否可以走法院提存, 然後就把他的替代品拿去用了? 比較怕的是會計不答應或不知道怎麼處理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01.1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70546581.A.3AC.html

32 則留言

bking, 1F
減價收受也是要廠商回函同意主計才會讓你核銷結案啊

xvmon123, 2F
送101?
曾經有要走101,但廠商告到更上層長官,所以被單位長官擋下來了

wahaha02, 3F
上法院吧,想賺全民的錢,又不懂全民的規矩

GIFT1988, 4F
直接送101屁話一堆

bking, 5F
替代品先不要用吧 到時候反而被廠商咬沒有驗收過就先用

GIFT1988, 6F
規格遠大於廠牌 連規格不符

GIFT1988, 7F
直接送101 馬上跳起來

GIFT1988, 8F
只有看過廠商被機關玩的 不用怕

GIFT1988, 9F
叫你們長官懶趴硬一點

bking, 10F
都走到調解不成立了 看起來只能走101 審查小組認定情節重大
怎麼很像更複雜QQ

asuak456, 11F
主要還是要看主驗人的決定,單純看內文我會把契約跟相

asuak456, 12F
關來往公文整理出來後,依契約給對方改正及說明的機會(

asuak456, 13F
給廠商幾次機會要看契約內容而定),廠商正式公文回覆若

asuak456, 14F
不願改正或替換,主驗人依權責看是要驗收不合格拒收全

asuak456, 15F
案退回並依契約有沒有逾期違約及懲罰性罰金的問題,或是

asuak456, 16F
減價收受,不管怎樣都是主驗人決定,也可以私下請教政

asuak456, 17F
風。基本上廠商如果沒有用契約內的產品交貨就已經有問題

asuak456, 18F
了,除非他提供同等級或更高規格更高品質的產品還比較可

asuak456, 19F
以走下去,不然該貨停產也要有憑據,原廠是否有證明該貨

asuak456, 20F
停產,停產時間點為何,有沒有庫存,跟本案廠商向機關告
一開始有堅持要廠商交停產證明,廠商告到上層後,長官對採購法從輕解釋,變得只跟廠 商要比較表跟替代品型錄而已

asuak456, 21F
知停產的時間點是不是吻合,如果廠商以早就停產無法供貨
事實上該廠牌在投標前就不存在

asuak456, 22F
的物品報給機關,那廠商之後的立場也不會好到哪去...真

asuak456, 23F
替代品千萬不要用啊 沒驗收的東西你敢用?主驗當場就該

asuak456, 24F
退回,次等的作法沒退回也要封存做紀錄加拍照
契約寫須交新品後才可以讓廠商提回...我會跟倉庫討論要不要封存拍照,謝謝大大
※ 編輯: maisie35 (42.77.119.4 臺灣), 10/09/2019 09:35:57
※ 編輯: maisie35 (42.77.119.4 臺灣), 10/09/2019 09:40:38
※ 編輯: maisie35 (42.77.119.4 臺灣), 10/09/2019 09:48:35

dayno, 25F
「不妨礙安全及使用需求,亦無減少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

dayno, 26F
經機關檢討不必拆換或拆換確有困難者,得於必要時減價收受

dayno, 27F
減價收受的必要條件要先滿足,不是隨便就減價收受...
已請使用部門依採購法72條簽准,還有其他條件需要的嗎~?
※ 編輯: maisie35 (42.77.119.4 臺灣), 10/09/2019 14:19:07

siboola, 28F
終止契約呢,替代品也不要了,逕為結算就結案

siboola, 29F
沒有拆換困難怎麼減價收叫機關吞下去?
本想走部分解除,解除不合格部分及未來部分(因本案為開口),這樣不影響過去交貨, 履保也不用全扣,我覺得算是對雙方最有利的方式,後來廠商鬧一鬧就變成減價收受,我 黑人問號。

ntuabcd01, 30F
長官不夠硬就是一堆爛事卡著
Totally agree
※ 編輯: maisie35 (223.139.72.234 臺灣), 10/10/2019 12:55:53

eggbird, 31F
減價收受是機關的權力,不是主驗人決定,也不需要廠商同

eggbird, 32F
意才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