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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因為兩年前的言論被告了
事實經過:
今天收到一張簡易庭的通知要民事調解,我根本不知道是怎麼回事,看了以後是因為兩年前
在PTT的某篇文有請那個人用點腦想一下,她說我罵他無腦,但是他不是告刑事是告民事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民事簡易庭還能用PTT找到我本人
問題:
這已經兩年前的事了,對方要求精神賠償5萬,我真的覺得莫名其妙
調解可以不要去嗎?
這個我要賠的機率應該不高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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