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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axw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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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4G「佔頻寬大戶」鬆口氣?中華電政策轉彎

時間
最新2019-11-21 08:47:00
留言109則留言,62人參與討論
推噓39 ( 42364 )
4G「佔頻寬大戶」鬆口氣?中華電信政策轉彎不求償了 https://3c.ltn.com.tw/news/38679 針對在新版的 4G 合約同意中,將對「佔頻寬大戶」不合理的使用行為有更多規範,如超 量的熱點分享、FTP 及雲端檔案分享等,甚至不排除對超量流量回溯收費、賠償損失,中 華電信稍早回應指出,為免誤會,將刪除同意書中「…並就所使用量,依原所選用之費率 回溯收費,客戶並應賠償本公司所受損害」的字句。 中華電信解釋,新版同意書裡的條文,主要是為了善意提醒用戶,不要進行不合理的上網 行為,換言之,似乎並非打算建立強制性的懲罰處份。此外,相關條款仍主要是針對異常 使用的用戶,對一般使用者影響不大。 不過,儘管過量使用頻寬的用戶或許不會被求償或另外收費,但中華電信仍會保留中斷或 限制用戶使用網路服務的權力。中華電信也稱,因旗下有 1,000 多萬的行動通信用戶, 有責任維護消費者健康合理的上網環境。 官方聲明 https://3c.ltn.com.tw/news/38679/2 -------------- 沒事沒事~~~炒新聞而已 中華電不演了 繼續觀望 但大戶不要再動不動曬幾T的照片了 只會被盯上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4.1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574151610.A.457.html

109 則留言

※ 編輯: maxw1102 (125.227.4.171 臺灣), 11/19/2019 16:21:24

jasn4560, 1F
某族群鬆了一大口氣

MBAR, 2F
何謂異常先定義啊中華

SEEDA, 3F
投機仔放煙火了

aalittle, 4F
會怕就好

rul284dl, 5F
怎麼轉彎了

twtwch, 6F
公股人治

bill0205, 7F
明確定義什麼叫做異常就好了

bill0205, 8F
例如不給用BT P2P這樣少了一堆

w113353, 9F
大家可以回家啦

Kismeter, 10F
只是不求償而已吧

popopal, 11F
就是會限制 所以繼續用就對了XD

popopal, 12F
放心啦 沒多久會有人實驗多少GB就明顯被限速了

ting74942, 13F
(笑死 選舉年哪敢亂搞XD

Kismeter, 14F
求償這種規定可能過度,怕被消費者申訴吧

popopal, 15F
妳要先定義多少 不然怎求償XD?

powyo, 16F
不用求償 超過平均值太多就限速斷網

johnny9667, 17F
求償就太超過 不爽就跟客戶解約 人家又不是駭客

poi96300, 18F
正義魔人這下又要哭哭了

johnny9667, 19F
這樣去告客戶 客戶反告你廣告不實剛好而已

KotoriCute, 20F
八成被立委給關切了

KotoriCute, 21F
選舉年搞這種東西,政府和立委絕對跟你過不去

nk950357, 22F
中華本來就有鎖bt p2p 我上次想載個遊戲完全跑不動

ceaserman, 23F
不求償合理。但看起來太過份 中華還是會限速或斷網

asliner, 24F
前新聞一出發現np出去的人變多了,只好再發個新聞

asliner, 25F
來挽回

tctv2002, 26F
學學台哥大 默默限速不就好惹

tctv2002, 27F
這麼誠實說出來難怪會被砲轟

Costco5566, 28F
風向一不對又吹回來 阿不就還好是官股

ianferrari, 29F
哈哈哈哈哈哈語畢哄堂大笑

SoMnUs, 30F
搞超量限速你是大哥沒話講 搞求償這本來就不合理啦

bollseven, 31F
轉檯面下限速

earldunn, 32F
笑你不敢

ymx3xc, 33F
笑死 本來就沒事 不知道為啥可洗版

yugif, 34F
嗯,實在是太可惜了,改每個月喊一次 警示一下也好

alittleghost, 35F
中華巴不得這些大戶快np

BankSide, 36F
哈哈會怕齁

a123444556, 37F
大戶走了 留下來的正常用戶也能有好的使用品質

larailing, 38F
唉呦 幹嘛轉彎 那些破TB的的確不合理阿

lonelysin, 39F
其實訊號不好的中華用戶們,集體求償也滿有搞頭的

asliner, 98F
如果業者覺得只能「行動」使用,一樣可以列文字條

asliner, 99F
款來關閉或限制熱點的傳輸量,但似乎也沒有不是嗎?

asliner, 100F
所以在業者沒明文限制之下,用量多的人又因「潛規則

asliner, 101F
」而錯了是嗎?

liweilee, 102F
行動裝置?筆電、平板、USB網路分享器、行動基地台

liweilee, 103F
、手機等等算是行動裝置嗎?

abc36951, 104F
會大量分享的裝置我就覺得算不太合理使用了 不過規

abc36951, 105F
定寫清楚是好事 推中華這次開始有作為

jiping0326, 106F
正常使用網路,根本不用担心;業者管制濫用者,其

jiping0326, 107F
實可以保障多數用户的權益。

Halk, 108F
我贊成業者管制流量怪獸,保障其他使用人的權益

tracyfan, 109F
可以管制不合理使用的用戶而能保障一般用戶 ,樂見`

tracyfan, 110F